在芬兰历史上,国家审计局一直是重要的财政财务监督机关,是最早负责审计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以及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的机构。芬兰国家审计起源于1695年,当时,瑞典王朝设立了一个独立的机构来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芬兰国家审计局真正的前身是1824年成立的隶属于芬兰上院的财政部。 在1812年至1917年芬兰成为俄国的自治的重要的直辖领地期间以及在芬兰独立的早期,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没有变化,仍致力于审计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以及管理的合法和合规性。 芬兰与国家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早期审计法 到了1919年,芬兰还没有专门的审计法规,最早提到国家审计的是1919年宪法,该宪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为了确保国家财政财务报表中数据的准确性、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以及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必须要成立国家审计局。” 该部宪法为芬兰构建外部监管以及国家审计监督并行的管理体系奠定了基础。根据该条款,国家审计局负责国家经济运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议会负责对国家经济运行进行控制。 1924年开始,国家审计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审计局与审计委员会联合在财政部的领导下运行。审计委员会由审计长和两名高级审计官员组成,当时,国家审计局主要关注的仍然是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准确性及合法合规性。 1931年国家审计局审计的范围扩大到接受财政补贴的组织以及其他一些组织,同时,国家重要的簿记工作由财政部转移到国家审计局,直到1965年又重新转移到财政部。 1947年审计法规 二战导致芬兰国家经济发生较大变化,国防支出也大幅度增加,因此,1941年芬兰成立了专门的战争经济审计局,该机构于1947年被取消。 二战后,国家审计的职责也发生了较大变化,1946年,负责研究国家审计职责改革的委员会提议将国家审计局的职责定位于审计国家经济的运行情况。根据该委员会的提议,1947年通过了新的审计法案以改革国家审计体系,根据该法案,芬兰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审计局,该局于1948年初正式运行。新通过的国家审计法规定:“国家审计局的职责是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因此,国家审计从仅仅关注财政财务收支的准确性转为开始关注效率性和效果性。国家审计局的审计范围也扩大到包含国有企业在内。只有议会财务、议会下属的基金管理、芬兰银行以及社保机构不在国家审计的审计范围内。 20世纪90年代的审计法规 1991年,芬兰修改了与国家经济相关的宪法条款,同时,修改后的宪法对国家审计局职责的描述也发生了变化,修改后的宪法条款规定:“为了审计国家财政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要成立国家审计局。” 这次修改并没有影响到国家审计局的地位、职责和权限。1993年通过的国家审计法更加详细地规定了国家审计局的职责和组织结构。该部法案赋予了国家审计局审计政府担保基金以及政府对银行津贴的权限。 1995年,一部关于国家审计局审计部分芬兰和欧盟委员会之间转移基金的法案生效,此时,国家审计局的职责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展。 当前发展情况 国家审计局的前身或隶属于财政部,或隶属于上院相关部门,这种隶属关系直到2001年1月1日才结束。2000年3月1日,芬兰新宪法生效,该宪法规定国家审计局从2001年初开始隶属于国家议会。新宪法第二段第九十条规定:“国家审计局作为国家议会附属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审计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该宪法第三段第九十条:“国家审计局有权从公共管理当局以及受其控制的其他机构取得审计所需要的信息、资料。” 2000年6月,议会通过了新的国家审计法,该法案于200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案更加详细地规定了国家审计局的地位、组织架构、职责及审计报告制度。从此,国家审计成为议会附属的独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