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4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表示,审计署对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共审计55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85个所属单位,发现违规问题4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4.67亿元。主要问题包括: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14.83亿元;多报多领财政资金3668万元;违规收费6.22亿元;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不够严格。(6月25日新华网) 数字很精细,部门很模糊,审计报告有点像猜谜。审计了55个中央部门,但人们从中不知道是哪些部门,违规的又是哪些部门,哪些部门是惯犯,哪些部门是初犯,哪些部门是如何整改的等等。细看审计报告,除非是了解内情的专业人士,否则外界难窥究竟,反倒充斥着审计报告里有关部门、有关地区之类的模糊话语。 从当年的直接点名,直言不讳,到如今不点名,不知道其中究竟存在什么原因。难怪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报告提出建议。如南振中委员就认为:审计报告要坦诚,不能欲言又止,半遮半掩。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审计部门不应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保密,审计报告要减少“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人”这样的称谓,不要让常委会组成人员“猜谜”。吴晓灵委员更是认为,政府机关执行公务过程中的信息应该公开,这样是有好处的。现在多数单位不怕审计、不怕整改。如果把审计信息公诸社会,压力比他们向国务院作检查大许多。为了更好地执行财经纪律,应该公开所有审计信息。 前任审计长李金华曾经表示,现在审计已经形成了一种制度,一种监督政府行为,尤其是资金用途的制度。这是审计风暴得以持续的主要原因。很显然,今年的审计工作仍然查出了相当多问题,这是值得肯定的。但有什么不能公开的呢,审计风暴刮起的那几年,随着公众的不断追问,被点名的国家部委的经济行为受到了一定的约束。由于审计部门只能审计,不能处罚,这种约束注定只能是“一定的”,好在外界可以监督,可以进行民间追查,这就使得审计部门和公众进行了监督合流。也正是这样的合流,才造就了审计风暴的出现。 一旦公众的知情权被屏蔽,公众又如何去追问违规资金的去向呢?要知道,这些资金本来就来自于纳税人,纳税人有权知道真相,但愿审计报告别再让人猜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