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宗物品申请采购阶段及其审计要点。大宗物品采购申请环节是采购业务的开始,包括购买申请和审批两个具体环节。购买申请一般由大宗物品使用部门依据教学、科研或管理需要,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一般包括申请理由、资金来源、采购方式等等。审批权限则视物品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要点如下:(1)采购申请报告审计内容。(2)申请报告审批程序审计内容。资产管理部门是否按采购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也就是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必要性审批。(3)资金申请的审批内容。大宗物品的申请中是否包括资金来源,是否合理,是否超过该项目中采购物品年初预算或概算,资金是否到位,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2.大宗物品采购阶段及其审计要点。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大宗物品采购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寻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五种采购方式。此阶段一般包括合同、采购质量和票据审计等内容。对于大宗物品采购方式来说,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就公开招标方式下的审计要点进行说明:(1)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确定一般应由熟知标的物、招投标法、合同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由使用单位和技术专家确定招标文件技术标,程序方面由招标组织机构完成,经济方面合同管理由经济方面专业人员完成,审计要点即是对上述内容的审查。(2)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审计要点主要包括是否对潜在投标人限制;如何妥善处理同类同质企业竞争问题,即招标小组确定的入围单位是否在同一起跑线上,是否将生产规模、知名度、资质等级相同的放在一起竞争。(3)抽取评委。评标专家是招标评标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角色,审计要点是评委选取的科学性、公开性,一般具备条件的应在当地招标管理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并且按国家规定专家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二。另外,评审专家的组成要尽可能做到校内、校外相结合,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外聘专家。(4)评标办法的制定。审计部门在开标前,应充分听取各相关部门意见,认真审查评标标准和方法,其审查的关键点是根据不同物资设备的性质选用相应的评标标准,公开招标的大宗物品采购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5)开标过程监督。在开标过程中,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规,并且按法规要求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监督对象包括招投标组织部门、投标人、评委、其他在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