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总结 围绕工作规划了解班子工作思路。一是检查规划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谋划有依据。二是检查规划是否紧紧贴近政府中心工作,做到任务有载体。三是检查规划是否充分发挥本部门工作职能,做到目标有保障。 围绕年度计划掌握本年工作重点。一是检查各年度计划安排是否符合工作规划要求,体现工作连贯性。二是检查各年度计划是否做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体现计划可行性。三是检查专项任务是否安排配套资金,体现预算严谨性。 围绕各类总结核实计划完成情况。一是检查年度计划安排的各项任务是否圆满完成,对于未完成的查明原因。二是检查各类专项资金是否执行完毕,对于未执行的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检查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工作质量,必要的进行效益延伸审计。 二、内控制度 审查内控制度健全性。一是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业务管理是否有章可循。二是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项业务会议等议事规则是否分工明确具体。三是机关管理、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必要的控制环节。 审查内控制度实用性。一是内控制度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规要求。二是内控制度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各项条款是否能够指导实践。三是内控制度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如何。 审查内控制度有效性。一是通过检查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评价财经制度是否有效。二是通过检查行政业务档案文书,评价行政业务管理制度是否有效。三是通过检查“三重一大”规定落实情况(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评价机关议事规则是否有效。 三、会议记录 结合会议记录审查依法行政严谨性。一是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等工作流程是否通过会议研究。二是检查内控制度规定的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是否通过会议决定。三是检查需要通过会议形式进行政务公开的事项是否按规定公布。 结合会议记录审查重大决策民主性。一是检查重大决策事项是否通过会议研究并形成决议。二是检查参会人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有无“一言堂”、“走过场”现象。三是检查参会人员的意见是否统一,对于持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应分析原因。 结合会议记录审查资金使用规范性。一是检查大额开支是否先上会后支出。二是检查资金是否按照会议决定的金额、时间、用途安排。三是检查同一事项追加资金是否再次通过会议决定。 四、业务档案 通过业务档案审查依法行政情况。一是检查各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以及重要行业性工作是否留存业务档案。二是检查这些业务工作是否依法审核、照章管理,各种资料是否规范、齐全。三是检查不予受理事项情况,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 通过业务档案审查内部管理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制定了业务工作管理流程,流程是否规范、合理。二是检查业务工作是否按照工作流程管理,有无越权审批现象。三是检查对外办公满意度调查情况,分析不满意成因。 通过业务档案审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是调阅经济合同,核实资金使用规模、支付方式及时限。二是结合财务资料,检查是否严格履行合同支付条款的各项内容。三是实地查看效果,调查对方提供产品、服务质量,评价资金使用效益。 五、谈话记录 对于谈话记录应从以下3个方面加以分析利用。 第一,通过谈话记录掌握领导干部资金管理权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资金安排是否合理,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对于其中的疏漏要作为问题列入审计结果报告,并进行审计处理。 第二,通过谈话记录掌握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权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全面有效,行政审批是否严谨规范,重大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对于其中的疏漏要作为问题列入审计结果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 第三,通过谈话记录掌握领导干部机关管理权的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工作计划是否圆满完成,业务流程是否合理实用,人事安排是否履行程序,以及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综合评价。对于其中的疏漏要如实反映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不作评价。 六、纪检材料 通过纪检材料了解依法履职情况。一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现象的反映。二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职能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的反映。三是了解是否存在对相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现象的反映。 通过纪检材料了解内部管理情况。一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单位政务不公开、业务管理暗箱操作的反映。二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不公开、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的反映。三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单位党务不公开、决策失误造成影响的反映。 通过纪检材料了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一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行贿受贿方面的反映。二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生活奢侈腐化方面的反映。三是了解是否存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廉政纪律方面的反映。 七、工作责任书 对于工作责任书的审计应把握以下重点。 第一,审查工作责任书的必要性。一是检查责任书签订方式是否必要,区别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防止流于形式。二是检查责任书签订内容是否必要,区别一般要求与工作责任,做到突出重点。三是检查责任书签订对象是否必要,区别行政责任与岗位职责,防止责任下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