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古对南宋审计院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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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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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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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博古,南宋江阴(今江苏省江阴市)人,他是在宋高宗绍兴年间考中进士的。此后,吴博古仕途一帆风顺,官至同知枢密院事,官阶为正二品。吴博古曾经长期连续地从事审计公务,他担任的“干办诸司审计司”官、“干办诸军审计司”官、监察御史等职务,都是审计机构或审计部门的领导者。在长期的审计实践活动中,吴博古对当时审计监督的沿革、职能作用都有深刻的了解,凭着这些阅历,他可以称得上是一位资深的古代审计专家。

      宋代中央国家机关所设置的审计院(也称为审计司),隶属于管理物资、商贸事务的太府寺之下,共设置了两个审计机构,一个名为诸司审计院,另一个名为诸军审计院。诸司审计院的主要职责是审计各官署官吏的俸禄,诸军审计司的主要职责是审计军队将士的俸禄。

      淳熙十四年(1187年)九月,诸司审计院决定在院墙的石壁上,凿刻历任诸司审计院长官的姓名,以求长久流传,彰显这些官员的业绩。为此特邀时任监察御史的吴博古撰文记述这件事情,于是吴博古就撰写了《审计院厅壁记》一文,并刻于石壁之上,全文仅有四百多字,言简意赅。

      吴博古在《审计院厅壁记》的开头处说:“审计非古官,而原于古”,接下来,吴博古叙述了诸司审计院的沿革。而后就是这篇文章的重点部分——讲述诸司审计院的职责和权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上白宫禁朝廷,下至斗食佐史,凡赋禄者,以法式审其名数而稽其辟名者”。不管是朝廷里的高官,还是赚不了几个钱的差吏,但凡“吃皇粮”拿国家俸禄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计,审查其应该得到的钱粮与实际得到的钱粮是否相符,查处会计账簿中的欺诈作假行为。第二,“凡四方之计籍,上于大农,则逆其会”。全国各地官府的会计账册报表,上报给户部,诸司审计院则对这些会计账册表报进行审计。此外在这篇文章中,吴博古还对不断攀升而又无法控制的官吏俸禄支出,表达了慨叹之情。

      《审计院厅壁记》撰写完成后不久,吴博古又写了《审计院题名记》。在《审计院题名记》中,吴博古讲述了南宋朝廷对审计院的重视,在结尾部分,强调了审计官员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审计公务,他写道:“欲使兵绝虚籍,国不徒费,士得全廪,师以不饥,则任职者,可不闵民力之不易,念官赋之难支,悉意审核,以佐公家之万一乎。”——要想使军队不存在虚报士兵人数吃空饷,国家不白白地多支付军费,士兵们得到全额俸禄而不被克扣,军队将士们不忍饥挨饿,那么担任审计院长官的人,应当怜惜老百姓为交纳赋税而付出的艰辛劳动,牢记国家财政经费支付的困难,尽心竭力地审计核查,以辅佐国家堵塞军费支出中万一出现的漏洞。

      吴博古撰写的《审计院厅壁记》和《审计院题名记》两文,对南宋诸司审计院和诸军审计院的沿革、职掌及审计公务活动情况,作了概括性叙述,他以当时人记当时事,是研究南宋时期审计活动的宝贵资料。这两篇文章收录在元代潜说友《咸淳临安志》卷八,又见于元代富大用编撰的《古今事文类聚新集》卷十二,不在此照录原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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