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中“应收账款”账户常见错弊与检查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红专,甘肃有色地质勘察局一○六队

原文出处:
甘肃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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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收账款”账户的检查方法与技巧

      (一)审查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查询或现场调查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并用适当的方法将了解的情况描述出来,记入工作底稿。通过对企业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找出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和控制方面的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就是下一步审计的重点内容。

      (二)核对法

      将“应收账款”账户的有关书面资料,即账、表、证就其相关范围进行核对,以检验其是否相符。对于“应收账款”账户入账金额的检查,审计人员应审核销售发票,看其与“应收账款”、“产品销售收入”、“财务费用”等账户记录是否一致,来确定其入账金额是否按规定采用总额法。

      对于“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合法性的检查,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审阅“应收账款”账户的有关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来加以判断,如属于虚列销售收入,则可能其记账凭证未附有关原始凭证,如没有附销售部门核准的销售发票和发运单等,或者明细账户没有任何登记。审查有无将应在其他债权账户上核算的业务反映到“应收账款”账户上,可以先审阅其摘要内容,来判断是否应由“应收账款”账户核算,必要时再审阅该笔业务的原始凭证。

      (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

      审计人员可以通过编制或索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来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从而分析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对于数额大的、久欠不还的、有纠纷、催收情况不明的应收账款,应进行重点审查。从理论上讲,应收账款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是企业变现能力最强的流动资产之一,一般不应超过一个经营周期。对于应收账款迟迟不能收回的情况,审计人员应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情况和客户情况,确定一个标准回收期,将其与企业“应收账款”账户有关明细账资料作对比,对于超过标准回收期的款项再作进一步调查,看是否存在款项收回后,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贪污的情况。

      (四)函证法

      审计人员直接致函欠款单位,根据对方回函情况来验证应收账款数据的真实性。采用函证法,首先要科学地选择函证方式。函证的方式有两种,即积极函证与消极函证。积极函证要求对方无论函证的内容对错都应复函答复;消极函证只要求对方在不同意函证内容时才复函。相比较而言,积极函证的结果更为可靠,要注意查收复函和退回的函件。对于无从投递的退回函件,必须仔细分析,了解其中的原因。在多数情况下,退回的函件更为重要,暗示了被函证的事项可能存在着重大问题。收取复函后,审计人员应结合其他审计方法,分析差异,提出函证结论。

      二、“应收账款”账户错弊检查案例

      案例1:虚增销售收入

      某承包企业在年底经初步分析,当年的承包指标难以完成,大致缺口40万元,这样将影响承包人和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该企业于12月21日、25日,在没有销售业务的情况下分别编制125#、147#凭证,金额分别为30万元和10万元,作为销售收入入账,从而使企业完成了该年度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指标。以下是审计人员的查证过程:

      (1)发现疑点。审计人员在审阅该企业账簿时,发现12月份“商品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账户较以往各期发生额大,经与明细账户核对,发现“应收账款”明细账中根本未作登记,总账与明细账相差40万元,由此怀疑该企业可能有虚增销售收入,虚报指标完成的问题。

      (2)跟踪查证。审计人员根据丁字账中的记录,调阅有关记账凭证,发现12月21日125#凭证的内容是:

      借:应收账款 351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300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51000

      12月25日147#凭证的内容是:

      借:应收账款 117000

      贷:商品销售收入 100000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17000

      12月30日189#凭证的内容是:

      借:应收账款 68000(红字)

      贷: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68000(红字)

      经审查核对,上述三张记账凭证均未附有任何原始凭证,虚列当期销售收入40万元,“库存商品”明细账和“应收账款”明细账也未作任何登记。经询问和调查有关会计人员及会计资料,以上分录已于下年初作为销货退回处理。

      (3)问题。该企业为了完成年度承包指标,虚增销售收入,有关人员对此供认不讳。

      案例2:核算长期投资业务,造成损失,长期挂账

      某企业置上级主管部门严格限制对外投资于不顾,利用“应收账款”账户进行对外投资,原打算将投资收回冲减“应收账款”后,投资收益移至账外给职工谋福利。结果投资失败,造成损失,领导害怕上级追究责任,迟迟不处理,造成“应收账款”账户长期挂账。以下是审计人员的查证过程:

      (1)发现疑点。2003年审计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审计,在审阅该企业“应收账款”明细账时,发现有一明细科目为××项目,而且金额正好是一整数200万元,当年无变动,询问财务人员也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审计人员由此判断此款可能有问题。

      (2)跟踪查证。审计人员逐年追踪此款形成年份,发现此款是于1999年7月形成,明细账摘要内容只写“汇款”两字,记账凭证号为56#。经调阅56#记账凭证,发现其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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