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前我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来说,实现内部审计由监督主导型向服务主导型转变,对于保证国有企业顺利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实现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转型,当前至少要做好企业产权制度、公司治理结构和调动内部审计人员主观能动性三方面的工作。 一、改革国有企业产权制度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让真正关心国有企业资产的所有者显现,让多元化的所有者拥有剩余索取权,使所有者出于对剩余索取权的追求,关心企业的价值增值,才有足够的动力去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发展内部审计工作。 (一)在保留国有制的前提下,改革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确立企业所有权 在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上,普遍存在的一种思维方式是把维护国有制与产权制度改革置于彼此对立的两个极点,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我们认为,产权制度改革的主导方向并不在于取消国有制,而是通过改革国家所有权的实现方式,确立企业产权主体的地位。这一思路成立的前提是所有权实现方式的多元化。 保证国有资产的收益进而保证国有制的稳固,使国有企业获得作为商品生产者的财产品性,摆脱国家对企业内国有资产的静态实物控制,是保留国有制前提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正确方向。这样做还可以减少传统意识形态影响的阻力,避免产生过大的社会震荡。事实上,20多年来多数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正是通过变国有资产所有权为股权的方式来保证市场经济下国有企业有效运行的。 (二)尊重股份制的一般机理和我国特定的社会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行股份制 国家所有权到企业所有权的转变是在股份制形式中实现的,因此,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式应当是推行股份制。股份制作为成功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其系统而成熟的机理,这些机理把资产、资产经营管理及资产收益诸方面依照市场经济下所通行的规则有机地加以联系。 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我国股份制的发展应分为三个阶段。 基质培养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以及企业内部经营机制的相对完善。基质培养阶段尽管不带有任何股份经济的特征,却是股份制推行不可或缺的过程。 合股经营阶段。这一阶段还不可能完全实行股份制的运作机理,国有资产的分配还难以完全与资产量及平均利润率贴近,企业以其经营效益和自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的确定收益责任,国有股份基本还不能上市。 成熟操作阶段。亦即完全具备市场经济社会中股份制的一般条件,并完全遵循股份制的基本运行机理。 (三)以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产权融合为方向,促进产权的全面运动 商品经济中资源的高效优化配置是以产权在社会不同所有制企业中全面运动为前提的。然而在我国,不同所有制在长期的经济实践中已形成了特定的利益差异格局,并由此造成了所有制壁垒。产权制度改革必须突破这些壁垒,促进产权的全面运动。 产权的全面运动,首先应指不同所有者全面参股、互相持股。除国家控制的少数战略性企业外,应当允许和推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彼此间以参股形式互相进行产权渗透。同时,也应允许和鼓励公民个人购买本企业或其他企业的股份。新设立企业无论创立者的经济性质如何,一般应按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模式建立,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也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产权的全面运动还应包括不同所有制企业间的互相兼并。目前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兼并存在着许多政策性障碍,我们认为,立法应突破狭窄的公有制观念,确认集体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兼并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性。对于集体企业被兼并的情况应具体区别被兼并企业的实际财产构成,属于主管部门投入的资产应向主管部门交纳相应价金,属于职工共同劳动的积累,应随职工一起转移至兼并企业。 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产权运动将消除企业在所有制性质上的区别以及与此相应的其他利益上的差别待遇。这种趋势与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相结合,将对创造我国各经济主体的平等竞争环境产生重要推动作用,由此也将为商品经济新秩序奠定重要的基础。 (四)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实行价格、税收和财政的配套改革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当前需做的工作是,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