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或少付多记的验证核对法。此类情况通常发生于财会制度不健全的单位,特别是开票与收款同属于一人。其查账技巧是,应将所有已使用过的发票和收据的存根联都收集起来,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缺页以及作废的发票和收据的正联和入账联是否粘在存根联上,然后对发票和收据存根联的合计数同入账数进行核对,看是否符合。如果发现有涂改发票或收据时,应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查对核实。对于发票和收据不编号、截留不入账情况,通常还需要与其他检查手段配合运用。 二、针对虚报冒领费用开支的查询核对法。外来原始凭证舞弊手段主要是伪造、盗用、涂改或重报购货发票和费用单据,伪造单据常见于利用白条发票或收据。发现此类问题时,应严格审查有无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领导人的批准。而盗用单据报销的行为常见于盗用其他单位的发票或已废弃不用的单据,应与对方单位通过核对验证查清问题。自制凭证舞弊手段主要采取虚报冒领职工差旅费、临时工工资以及长期支取已死亡职工的退休金等手段。审计时,应检查领款出具的单据是否系本人亲自签收,如有疑问,还应向有关人员或部门进行查询核实。 三、盗用支票的逐笔核对法。盗用支票只有在财会人员既管出纳又管账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其主要手段是私自开具现金支票支取现金后不入账,然后利用银行结算款不入账来冲平,以此盗用款项。审计时可通过审阅现金支票是否有缺号不入账的情况,进而再通过逐笔核对该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同银行对账单进行审核。 四、私吃回扣或吃利息的查询核对法。“私吃回扣”一般发生在采购人员在采购商品时,给予优惠折扣,而私自截留其差额;“吃利息”一般发生在银行业务人员通过少给客户利息而将其差额侵吞。针对这两种情况,主要采取与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查询核对,必要时还须查对有关购货账目和对方单位有关开支账目,才能彻底审查清楚。 五、利用账目混乱浑水摸鱼的内查外调法。利用账目混乱浑水摸鱼的情况,通常发生在会计制度不健全和机构不健全的单位。首先要清理账目,通过账账、账证、证证和账表的相互核对,清理所有账目,然后采取内查外调查清是属于会计业务处理上的问题,还是属于违纪违法舞弊方面的问题。 六、虚设账户从中侵吞公款的追查法。该情况一般发生在应收、应付货款等往来结算账户上,先将一笔赊销的货款业务记入一个虚设的应收销货款账户上,而不以客户真实名称开立账户,该货款收到后,即将该笔货款侵吞入私囊,然后再采用坏账方法注销该账户。查账时一方面应清查应收销货款账户上处理坏账损失的手续是否完备真实,另一方面可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追查。 七、利用差账、漏账,截留中饱私囊的验证法。在往来结算中发生漏账、错账或者原始凭证的计算上发生错误的情况下,一直挂在账上,因长期无人过问,财会人员便可能乘机截留中饱私囊。一般采用的手法是将收到的其他现金款项不如实入账,而直接冲销该账户,或者将该账户转入其他应收款账目上所虚拟的暂付款账目后,再开具现金支票现金,落入私囊,并用以冲平该项虚拟的暂付款账户。查账时可通过现金收入凭证与该账户进行核对验证,再仔细审查其他应收款账目上的暂付款账户。 八、“瞒天过海”的函询验证法。“瞒天过海”这类非法套购的业务活动,有的根本不在账目上反映,有的通过转账结算,只在材料账户上作一收一付处理或者直接作为应收、应付或暂收、暂付款不入账,不作购销处理。审计时可采取内查外调、函询方式与有关单位的往来账目进行全面核对验证。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其中是否存在贪污、盗窃、贿赂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结合在一起的问题。 九、变造、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辨别法。首先可从审查会计核算资料的完整性入手,如果发现装订成册的证、账、表有残缺破损,断号少页等情况,就应追查是否属于故意毁损所造成的。同时,通过逐页仔细审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有时也可直接发现涂改、拼接、挖补证账的情况。对于伪造账目的审阅还应仔细注意账面上记载的字迹粗细和墨色是否前后一致,因为伪造证账往往是通过誊抄的办法来实现的,不会像逐日记录那样字迹有粗有细,墨色深淡不一。同时,可有目的地进行证账内容上的审查,使用核对验证法进行内查外调,查清变造、伪造或已被故意毁页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 十、乱摊乱挤成本费用的重点核对法。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开支,一般表现为将不属于成本开支的费用列入单位生产费用开支。如应在基本建设资金、各种专项基金或专项经费中开支的费用,应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开支的奖金、各种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费用等列成本费用处理。此类情况通常与偷漏税金行为相联系。审计时应根据有关成本核算管理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重点核对生产费用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