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与对策

作 者:
刘萍 

作者简介:
刘萍 兰州市安宁区审计局

原文出处:
甘肃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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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展开,对领导干部在任期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及时纠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发现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难点,如:审计工作独立性不强;经济责任审计不受重视;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难协调沟通、关系不融洽;审计取证难;审计评价缺乏统一标准;审计内容难以准确评价;审计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审计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等。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则必须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突出审计的重点。1、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合法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与财政财务收支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财务活动等经济活动情况,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2、对被审计人任职期末资产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其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责的履行情况,审查资产存量的真实性、资产增减变动的合规性和资产结构的合理性,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3、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经济决策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投资的收益水平,审查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投资决策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4、对被审计人任职期间单位内部制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主要审查单位内部的财务核算、成本管理、财产流转等方面的控制制度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否认真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从而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做出评价。

      二、明确审计的内容。1、任期内该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审查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无隐瞒收入、设置账外账及“小金库”等问题。有无截留规费收入、专项经费,违反专款专用原则,滥发奖金实物等问题。2、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任时所在部门单位会计核算各项资产的真实、完整情况,确定资产的真实家底,有无账外资产和负债问题。3、任期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管理情况。主要核实任职初和离职时国有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有无损失浪费、流失等问题。4、任期内财产物资的登记、管理和使用情况。主要核实有无转移、隐匿、丢失、损失等问题,是否办理登记移交手续。5、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资)金的收支、划转、管理及缴纳情况。主要核实有无隐瞒、少缴、漏缴、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6、任期内主要经济责任。主要核实任期内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违纪方面的问题。有无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等问题。

      三、遵循审计评价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客观公正,始终做到不脱离当时当地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去客观地评价业绩和责任。坚持全面地看待问题,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各种因素对领导干部的影响。2、坚持依法从审的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必须始终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为基础,对所查的事项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依据法律、法规等标准进行定性分析,围绕财务收支进行评价。3、坚持准确性原则。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未予审计、证据不足、评价依据不明的事项不作评价。不能超越审计职能,对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领导作风,群众关系等进行评价。

      四、防范审计风险。1、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保证。在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中,一旦忽视审计风险的控制,将给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增加审计风险意识,刻苦学习钻研审计专业知识,尽快掌握现代审计手段,提高审计专业水平。2、搞好审计风险预测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基础。在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之前,必须做好审前调查,预测潜在的审计风险。3、规范审计工作程序,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保证。审计人员要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到依法作出审计处理决定等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执法的随意性。同时,审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制度,实行审计质量抽查、复核、考核制度,严格审计质量标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努力减少和降低风险因素。4、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是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在实施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应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汇报,对于领导干部在述职报告中自我认定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必须通过与单位职工座谈会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进一步深入调查和查证,加以分析判断,努力防范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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