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长作为高校一级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校长、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高校财务处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有六个关注点。 1、学杂费。学杂费是高校主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计应关注学杂费收取是否符合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及属地物价管理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无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应特别关注“应付及暂存款”科目,因为学校常常将擅自收取的“公寓用品费”、“军训费”、“服装费”、“上机费”、“实验费”、“体检费”、“录取费”等学杂费长期挂在此科目,形成隐蔽性收费。 2、筹资。近年来,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银行贷款等各种方式筹集资金已成为高校补偿资金不足的主要途径。审计应关注筹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有贷款使用、归还计划并严格按财务规定核算管理和使用。 3、预算。审计应关注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各项收入和支出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有无赤字预算: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应当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和其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有无隐瞒、截留、挪用或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等违规违纪问题;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是否按计划执行,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列支出等问题;预算执行结果如何,有无赤字及原因是否合理;保证预算完成的加强管理及增收节支措施是否合法、有效。 4、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财务部门应在交易授权、责任分工、会计记录、独立稽核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控制制度。审计应关注会计控制的健全性、恰当性、有效性以及存在的风险,审查会计控制制度有无多余或不必要的控制,或把一般控制点误作为关键控制点;控制职能是否划分清楚,人员分工和牵制是否恰当,能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资产的安全完整等。 5、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是高校重点支出项目,审计应关注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乱支、乱列现象,主要审查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学生奖贷基金和助工助学金以及学校提取或设置的科研奖励等其他基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效益如何,管理是否合规并设置专门账簿进行核算。 6、遵守财经法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