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审计厅厅长 王悦: 注重发挥经责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辽宁省的经济责任审计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树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的比重,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并努力由手工审计向计算机辅助审计、联网审计转变。要由注重揭示微观层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向注重揭示机制、体制、制度性缺陷转变,既要重视批判性,更要重视审计的建设性,把监督和服务紧密结合起来。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积极探索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强化对政令落实不力、部门社会责任重大缺失,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强化对财政违纪违法和浪费财政资金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力和行政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建立起具有辽宁特色的教育、制度、惩处一体化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体系。要继续抓好铁岭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办法》的试点工作,并尽快与纪委、组织、监察、人事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辽宁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究办法》。 三是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点,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四是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严把审计程序关和审计质量关。从审计方案制定、审计取证、审计报告撰写到审计处理意见的提出,都要形成制度,逐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改进经济责任审计的方式方法,努力实施动态监督考核,增强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和实效性。 江苏省审计厅厅长赵耿毅: 整合资源,发挥审计整体合力 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不断深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监督和管理,服务党委政府宏观决策,强化内部管理控制以及提高领导干部行政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将得到进一步的彰显。为深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将其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在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上取得新的突破。积极引导领导干部确立科学发展的理念,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把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与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的突破。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和建立经济责任审计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国资以及社会等监督有机结合的制度和机制。 要把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与任中、任前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上取得新的突破,全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推进组织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与部门(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紧密结合,在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全覆盖上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整合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资源,发挥审计的整体合力。 同时,要把财政财务审计与绩效审计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上取得新的突破。要通过加大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民生保障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指标,以及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管理权、资金分配权和使用权的监督检查力度,科学衡量、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和经济责任,保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安徽省审计厅厅长 刘战平: 强力推进经责审计工作转型 经济责任审计如何在责任界定和审计评价上有所突破,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更是经济责任审计拓展的方向。从今年起,我们将努力在深化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能力上下工夫,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转型,力求使审计评价和所揭示问题,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关联度更加紧密。 深化审计内容,要从微观向宏观转变、从合规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从批判性向建设性转变。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从宏观管理中看决策能力,从科学发展中看执行能力,从日常运行中看管理能力,从权力制衡中看廉洁能力。突出审计重点,就是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贯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之中,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内容之一。 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有机结合起来,既可单独立项,也可一审多果;将任中、离任审计与任前审计试点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关注离任审计,尝试任前审计;把审计实务与审计理论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总结审计实务经验,研究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水平,尤其与解决领导班子可能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结合起来,提高领导班子战斗力。 审计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加强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提高分析判断能力,要站在宏观角度进行科学分析判断,综合考察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提高综合表述能力,注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加工提炼,力求做到审计结果报告更准确、更精炼、更管用。 湖北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 经责审计要实现的几个新突破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在以下几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是在审计对象管理上取得新突破。我们将审计对象划分为必审、抽审、调查三个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必审对象,2至3年审一次;对抽审对象实行抽查审计或结合正常财务收支审计进行监督;对举报反映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有关的某些特定事项,采取专项审计调查方式进行核实。同时,扩大任中审计比重,力争三年内将全省任中审计比重提高到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