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 (一)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推进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方面扮演的角色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规范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涵盖两个方面。 1.了解事务所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员工管理、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建设情况并给予指导。在美国,目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和文化建设发展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雇佣和保持合格、适当的雇员。对此,美注协通过广泛的问卷调查分析为事务所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包括关注校园招聘,建立完善的简历评荐系统,为新雇员开发培训课程。此外,还通过设置《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指南》(Private Company Practices)课程培训,加强不同事务所之间的经验交流,并为合伙人的退出机制提供指导建议,协助新晋升的合伙人更好地理解会计师事务所理念,延续事务所文化。 2.加强对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质量控制检查。在美国,对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力量包括AICPA、证监会(SEC)以及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等。AICPA组织开展的同业复核(Peer Review)主要针对中小规模事务所从事的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根据准则,同业复核制度被定位于帮助教育。根据复核对象和规模的不同,同业复核分为系统复核、业务复核和报告复核三种类型。其中:系统复核主要针对被复核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系统设计及运作发表意见,主要采取事务所互查和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复核人员需要通过实施各种必要的复核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等,对发现的各种错漏问题的性质进行职业判断,最终形成标准无保留、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三种类型的复核报告。如有必要,复核人员还要提供有关的管理建议书。业务复核主要针对特定业务是否符合准则要求加以复核。业务复核过程与系统复核类似,同样提供三种意见类型的复核报告,以及必要的管理建议书。报告复核主要针对报表编制业务。相对其他复核类型而言,报告复核比较简单,最终报告只需要列举所有的复核意见和建议。如果被复核会计师事务所拒绝与复核人员合作,或者拒绝某些业务被复核,则有可能导致丧失参与同业复核的注册资格。安然事件之后,美国注协也对同业复核进行了修订,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生效。在新修订的制度中,要求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在三年内参加一次同业复核。另外,协会还组织开展同业互查,接受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支付必要的检查经费。 (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监督的主要内容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主要通过实施业务质量检查敦促在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提高执业质量。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核查事务所及相关人员是否按照有关行业法案、法规及执业准则的要求。其中,对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超过100家的事务所每年都要接受检查,其他事务所必须在三年内接受一次检查。具体做法是:
在现场检查阶段,检查内容包括两个层次:一是针对事务所总部的质量控制制度复核,二是业务层面的具体复核。对于总部的质量控制制度复核,主要采取与各级管理人员访谈的方式,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复核。对于具体的业务层面复核,主要从管理层理念、合伙人薪酬、独立性与非审计业务、客户承接与保持、事务所内部检查、审计策略与方法、境外分所管理及咨询等八个方面开展检查。一般每家事务所要抽查15-20个业务项目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完成之后,检查组将针对每一家接受检查的事务所提供一份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业务报告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否符合新准则要求等方面提供改进建议。事务所在收到报告12个月内应当针对检查报告提及的内控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否则检查报告将向公众公开。 对于在PCAOB注册的非美国境内的会计师事务所,PCAOB也通过与当地监管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力图强化对其执业质量的监管,但范围仅限于在美国公开上市的客户审计项目。PCAOB也从事务所招聘现场检查人员,不过对象主要是那些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从事审计执业经验10至15年的注册会计师。 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提交惩戒委员会处理处罚。具体惩戒种类包括取消或暂缓注册、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禁令、暂停或禁止执业、罚款、强制培训等。2005年至今,PCAOB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惩戒有11家次,针对注册会计师实施的惩戒有18人次。 (三)美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机制建设 1.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治理结构。美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按照美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有限责任合伙形式。一般而言,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往往采取矩阵管理模式,强调组织机构设置的弹性原则,强调灵活管理;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强调对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实施垂直管理,强化控制和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