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前调查——精心准备、做足功课 社保基金计算机审计的总体思路是,通过对社保业务流程和法规的归纳梳理整合和对社保系统各数据表的关联分析,将业务流程和法规规定转化为对电子业务数据的审核,将传统审计的思路转化为计算机审计的思路。鉴于社保基金审计具有政策性强、涉及环节及单位多、业务信息系统复杂等特点,因此做好充分的审前调查尤其重要,必须注重以下四个环节: 一是注重收集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社保基金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工作,这些法规将是审计人员设计计算机审计模块的依据,必须理解和掌握,否则难于有效开展计算机审计。 二是注重从总体上把握社保业务管理组织流程。首先了解当地社保业务是如何进行组织管理的,社保资金的征缴、待遇支付、资金管理各是由哪些部门负责,各部门如何分工,社保资金如何管理和流转等;其次对相关重要部门的社保业务系统展开调查。 三是注重对社保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社保信息系统和地税征缴系统)进行充分调研。1、了解信息系统概况:重点是获取信息系统的软硬件概况,各重要应用模块的业务内容、数据处理流程和处理逻辑,重要应用模块相互之间的关系;信息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等;2、分析数据结构:重点是获取被审单位社保组织结构、信息系统软件使用说明书、数据字典、数据库设计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数据库设计是否参照劳动部标准LB101,调查被审单位数据库类型、版本及数据量大小,各险种数据库集成状况;3、结合社保业务了解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听取社保、财政部门及相关经办机构介绍社保总体情况及业务流程,重点听取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资金流向等。了解相关部门(财政、税务等部门)在社保业务的具体作用,听取信息系统开发人员说明数据库设计、运行及如何体现社保业务。4、实地考察系统操作情况:重点是观察系统运行薄弱环节,特别关注可人为避开信息系统控制,对业务流程进行例外操作的情况。 四是注重拟好数据需求,进行数据采集和恢复。在对社保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被审单位提出符合审计需要的数据需求单,并进行数据采集和恢复。以厦门市为例,共采集并恢复了包括社保、地税、金库、财政等多方面的数据近400G(其中:地税数据主要是征缴数据,社保数据主要是待遇支付数据,及从地税部门接收的缴费数据,金库、财政、工资等是用于做外部对比的数据) (二)审计实施——突出重点,精确延伸 社保审计必须依赖计算机审计,但计算机审计也不是万能的,设计计算机审计重点时,应结合审计署《关于加强地方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中提出的“四个确认+一评一析”的社保审计重点内容,将计算机审计容易实现突破,取得成果的方面作为计算机审计的重点。具体讲: 一是突出社保基金缴费环节的计算机审计。 这个环节的审计目标包括:1、社保机构是否按规定核定缴费标准,是否实行了“五保合一”,有无核定不准和不按规定核定的情况;2、税务部门是否及时足额征收,有无降低征收比例、随意减免等问题;3、参保单位是否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了缴费登记,申报缴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基金等。 可实施的计算机审计内容包括:1、开展五险综合审计,对同一参保人参保五险的范围、缴费基数一致性进行比对,以发现参保不完整或缴费基数错误的情况,同时针对多险种待遇支付中一些相关的规定做审核,如审查是否存在违规同时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情况,是否存在法人代表违规领取失业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同时领取失业金和养老金的情况等等;2、开展参数审计:社保及地税信息系统中用到大量的参数表对系统进行控制或参与金额的计算,如将不同参保人员的身份及相应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划拨基数、划拨比例、适用时间等控制信息,单独记录在一张缴费参数表中,每月再利用这张缴费参数表为参保人建立应缴账目或划拨个帐,若这些关键信息有错的话,建账和划拨的操作必然会出错,因此这些参数设置是否准确,影响到社保业务处理的质量,对这些参数进行审计是十分必要;3、分别审查地税、社保部门各自的社保登记表、缴费表中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的正确性,发现缴费环节是否存在差错和舞弊情况;4、比较地税部门缴费数据与社保部门缴费数据,发现缴费数据在从地税向社保传递中存在的差错;5、通过社保缴费基数与公积金、个税等数据的对比,从侧面评估参保单位、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的正确性;6、外部数据业务流、财务流的比对,以验证缴费收入的正确性:在“税务征收、财政管理、社保支付”的运行模式中,由于缴交的社保资金有一个从地税向财政、社保流动的过程,收入账在几个部门也有分别记录,包括逐笔的缴费及相关入库业务信息也在地税、金库、社保部门各有反映,因此,审计重点不仅集中在社保部门内部,也应将各部门之间资金和信息的一致性作为审计的一项重点。外部数据核对,就是实现外部数据与社保数据的比对,实现由税务、金库、社保、财政多方数据体现的社保基金流动的审计。 在社保基金缴费环节,通过计算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在缴费及划拨个账审计中发现,因地税及社保两部门的缴费参数表设置不一致(社保划拨基数高于地税缴费基数),导致个别参保人员多划医保个人账户;因建立应缴账目时缴费账目类型错误,导致按错误的缴费比例多划个人账户;在参保人员缴费不足的情况下,仍按正常的基数和比例划拨个人账户,导致多划个人账户;2、在地税与社保两部门缴费数据比较中发现,地税部门将存在错误的缴费数据传递给社保中心,以及传递给社保部门的缴费数据不符合社保信息系统合规性控制,无法顺利导入社保系统,导致两部门缴费数据不一致;同时还发现两部门的信息相互矛盾,如存在同一参保人员在两系统中的身份类别或工作状态不一致的情况;3、在社保缴费基数与公积金缴费基数的比较中发现:从2006年社保缴费人员中抽取36%(11.9万人)中,有4.2万人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比养老、医疗缴费基数高,以公积金基数重算这些人员的应缴养老保险费及医疗保险费,则这些人员2006年度分别少缴养老保险费5,491万元、医疗保险费2,499万元,按36%的抽查率推算全部缴费人员的少缴额估计高达2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