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国际反应

作 者:
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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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会计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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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准则制定机构、立法机构、监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都在密切跟踪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积极支持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

      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在2008年年底完成之后,由于按照新体例改写后的准则结构更加清晰合理、语言表述更为平实易懂,连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准则制定机构、监管机构等纷纷对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作出了积极反应,给予了极大的肯定和支持。

      北美:紧跟国际审计准则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下属的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ASB)负责制定非公众公司的审计准则。ASB在2008年7月提出了美国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和国际趋同计划。在接下来的2-3年内,他们计划根据明晰起草惯例来重新起草所有相关的审计准则,并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ASB希望美国审计准则基本包括国际审计准则中的所有要求,同时包括美国准则的特殊条款或者保留当前的一些惯例。

      这些准则将统一适用于会计期间开始于2009年12月15日或者更晚一些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准则培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方法的相应更新。

      加拿大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AASB)在2008年3月宣布完全采用国际审计准则,并根据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体例修订加拿大审计准则,新的加拿大审计准则将和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准则的生效日期一致。AASB还积极参与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的修订过程,并提供了重要的评论和建议。

      欧洲:突出中小企业审计

      俄罗斯已完全采用国际审计准则,该国财政部还制定了一整套采纳国际审计准则的程序,并制定了根据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对俄罗斯审计准则进行修改的路线图。

      欧盟也以法律形式确定原则上采用国际审计准则。2006年5月17日,欧盟颁布了有关法定审计监管的指令。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员国应当要求法定审计师和事务所按照欧盟委员会采用的国际审计准则执行法定审计业务。但是,欧盟尚未就采用国际审计准则作出具体决定,包括何时采用;是采用所有的国际审计准则项目,还是分项目选择性采用;是逐字逐句采用,还是只采纳部分内容。

      目前,欧盟正在等待国际审计准则理事会“明晰项目”的最终成果,以便作出具体决定。同时,欧盟已聘请有关院校协助开展以下两个研究项目:对国际审计准则实施的成本效益进行分析;对国际审计准则与美国审计准则的差异进行比较,进而分析对欧盟在美上市企业同时按照两套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成本和效益。以上两个项目计划将在今年上半年完成。

      为了从国际审计准则的改进中获益,英国审计实务委员会(APB)从2004年开始决定根据国际审计准则制定英国审计准则。APB希望广泛听取投资者、被审计公司、会计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APB主席理查德·佛莱克指出:“为了在审计中应用新的国际审计准则,还需要会计师组织和外部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和支持,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审计师的培训。”

      德国和法国审计准则总体上和国际审计准则一致,都是根据本国法律环境和审计应用中的实际情况来起草的,并计划在欧盟正式采用国际审计准则明晰项目之后,继续将新的国际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吸收到本国审计准则中去。德国还计划制定应用国际审计准则审计中小企业的应用指南。

      亚洲:融合本地特色

      韩国注册会计师协会(KICPA)在2008年初公布了一份新的国际审计准则路线图的翻译稿,以保持和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目前的韩国审计准则在基本原则和主要程序方面和国际审计准则保持一致。韩国计划根据引进的国际审计准则路线图来采用新的国际审计准则。

      印度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负责制定印度的审计和鉴证准则,并积极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他们希望在2010年12月实现和国际审计准则的完全趋同。

      中国香港会计师公会(HKICPA)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AASC)也已决定采用明晰后的国际审计准则,修订或者重新起草本地准则,并在新的香港审计准则(HKSA)附录或者附注中适当地增加本地执业指南。

      此外,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日本等都已决定采用明晰后的国际审计准则,具体时间表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中。

      大家一致认为,所有与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责任方都需要尽早考虑准则的应用问题,并积极制订计划保证会计期间开始于2009年12月15日的财务报表审计都能够有效地运用明晰后的国际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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