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第一次保险稽核审计联席会议上,与会的六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一致同意发起成立保险稽核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并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由各参加单位轮流承办。 据了解,人保集团、国寿集团、中再集团、中保控股、平安集团、太保集团、人保财险和人寿股份等8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8家与会公司在保监会稽查局的组织下,研究了保险业重大案件的认定标准,讨论了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加强内部稽核审计的风险防范作用。此外,各参加单位还就2009年稽核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和重点工作进行了介绍交流。 出席此次会议的保监会副主席杨明生指出,稽核审计是保险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重要部分和重要手段,而保险稽核审计联席会议是新时期改善和加强保险监管的一种工作方式和有益探索。这种形式的目的是有效解决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也给各保险公司提供一个交流信息、加强沟通、介绍经验的平台。 他强调,过去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情况下建立的内审机制形似神不似,现在在逐步向真正的稽核审计转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内审的独立与公正,内审体制的最终目标,应该是从双轨制并行到单线制。二是风险预警和提示,应该做一个数据集中条件下的稽核审计系统,真正实现在线监测。三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必须从制度层面进行安排,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实施一票否决制才有权威性。四是整改与处罚。制度能否执行好,不仅在于制度本身的严密性,还取决于整改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