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医改方案最终修订稿即日公布的消息一传再传,医院审计问题也自然成为了绕不开的焦点。 审计当年考问医改 如果医改方案最终确定,我们不妨先在医改方案出台前夜,回想一下当年那次审计对医改效果的验证。 2005年6月28日,时任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了2004年度审计报告。报告中,一组组数据在今天看来仍让人倍感揪心。 审计报告显示,在卫生部及北京市所属的10家医院中,平均门诊人次收费在2003年时已达307元,比上一年度增长了8.8%;而每病床日平均收费为1006元,同比增加了10.9%。 在随机抽查的5家药厂46种政府定价药品中,有34种存在制造成本申报不实的问题,平均虚报1倍多。而在这10家医院2003年销售给患者的105种随机抽取的药品中,虚报成本直接给患者造成了1052万元的额外药费负担。 审计报告还显示,在抽查的6类35种进口一次性医疗器械中,医院进价平均为海关报关价的3.34倍,一种报关价为496元的心脏手术球囊仅仅经过两级代理,进入医院时,价格就已飙升至7000元,“增值”了13倍多。 同时,审计还发现,自2001年以来这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支付的折扣、回扣共计3亿元,且还不包括个人索取和收受回扣的金额。 “看病难、看病贵”一直是为百姓诟病的医改症结。如果看个门诊也要人均花费300多元,一个不到500元的进口器械能加价13倍,相信任谁也会明白:“难”,难在哪里;贵,从何而来。 意见稿为审计留有余地 医改前夜,最应该呼唤审计的是医改本身。 一位被访者告诉记者:“如果不了解还有配套细则随后公布,真说不清这次医改方案是不是有意在为审计建议留有余地。” 尽管对于曾在审计“大考”中暴露出的问题,最新的医改方案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了改革思路,但在具体表述中,很多地方还是让人觉得有点粗。 翻开意见稿,在其中不仅搜索不到“审计”一词,而且看后也让人不禁联想,为什么没有更具体的可操作性文字表述。 “多年来对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或下属各医院的审计一直是难点。难就难在这些单位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财务核算不规范。”北京市审计局的一位负责人这样说,“医院审计难度确实很大,很多时候理论上说起来容易,但实际操作起来却很讲技巧。” 因此,当审计需求反映在医改方案中时,我们就看到了如下一些概括性的表述。 例如,征求意见稿在第十二项“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标题下的一段文字中提到,要完善监管网络,强化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手段,提高依法监管能力,逐步建立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 而在对具体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表述中,则多次使用了“加强”、“加快”、“健全”等词,但对被加强或健全的对象该怎样强化和健全,从而实现既定目标,则没有更具体的表述。 社会审计如何介入 可以想象,如果不是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披露,作为普通百姓,除了“业内人士”外,恐怕平日里谁也无法得见本文开头的那些真实数据。尽管在2005年时披露的是少数医院的审计结果,但人们却足以推断并相信存在问题的医院肯定不止这几家。 也就是说,我们已无法绕开医院审计这一话题了。 一位有过事务所审计经历的业内人士表示,意见稿中“建议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的表述,其实已经提出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能与医院审计思路。 “不过,请事务所审计肯定要额外支付佣金,医院是否会把这笔钱转嫁到患者头上还不好说。”上述业内人士补充说。 除了聘请事务所来审计,也有专家提出应逐步在医院中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披露和代理核算工作。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军民就持这样的观点。 刘军民向《中国会计报》表示,这样做可以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和现代会计服务业在医疗卫生收支核算上的事前审核、事中控制、事后审计的作用。“政府财政部门则可强化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再监督。” 其实,无论靠谁来审计医院,这件事理应成为一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