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是审计调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询问方法得当,设计巧妙,将对整个审计调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询问是审计主客体之间的一种交流方式,但询问不是逼问,也不是审问。审问式、逼问式的询问只会增加被问者的心理压力,产生逆反情绪。所以审计人员要用自然、流畅的言词询问,用平等的交流态度向被调查人员发问,使审计调查工作顺利展开。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应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询问技巧和方法: 一、试探性发问。一般用于初次询问。在被调查人处于戒备状态下,不能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询问人应先进行试探性发问,比如:“你叫什么名字?”“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家离单位远吗?”这既能初步查明对方身份,又不会令被调查人反感,缓和了与被调查人之间的关系。通过试探性发问,看对方能否交代违法违规事实,了解被调查人配合审计调查的态度,同时借以观察了解他的个性、特点、智力水平、道德品质及应对询问的方式。经过试探性交往,询问人对被调查人就有了基本的了解,可以据此为继续发问或下一次询问创造条件。 二、简单发问。根据询问情况和策略需要,采用简单用语。简单扼要、通俗易懂的语言发问、论述,为的是使被调查人理解对话的内涵和外延,便于定向反馈,防止似是而非、生涩难懂的字眼出现,以免被调查人答非所问,或模棱两可,甚至造成误解。若被调查人违法违规事实已基本明朗化,询问人的言辞不必过多修饰,言语不要过于刺激对方,让他感到审计人员的真诚、正直、可信就够了,凸显询问人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以加深被调查人对询问人敬畏和依赖的心情,积极配合,如实陈述。 三、委婉发问。在询问中,可根据时间、地点、对象和对违法违规情况的掌握程度及策略的需要确定。在不便、不能、不宜直说的地方,委婉地把本意暗示出来,使其意在言外,让被调查人听出弦外之音。这样也可以避免直接的言词刺激让被调查人心生反感,避免因概念、含义、容量有限使被调查人回答受到限制,避免用语上的不文明使被调查人产生误解。 四、迂回发问。通常用于违法违规问题较为复杂,被调查人不配合并有应对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发问不会有结果,采取迂回的方法,使被调查人不知不觉地进入正题,促成一个进退两难、不打自招的局面。 五、直接发问。直接发问有启发式、揭发式、质问式、驳斥式四种。启发式是引导、启迪被调查人,重在询问言语的真挚、关心,给被调查人一种积极的思想影响。揭发式是针对被查人抵触的态度,抓住要害、一针见血,哪怕只一个细节,常常也能置被调查人于无可辩驳的境地。质问式是当被调查人在陈述和辩解中出现矛盾时运用的询问方法。在被调查人所说的事件经过经不起逻辑推理论证或经不起实践检验时,提出质问,使其不能自圆其说,在真理面前无可辩解。驳斥式是被调查人说了假话、谎话和毫无事实依据的话以后,询问人用事实直接予以驳斥,揭穿谎言。 六、跳跃式发问。这种发问是在询问人已经掌握了一定证据、材料,被调查人隐瞒违法违规行为还早有防备,并对一般询问方法比较了解时采用的方法。这是为了打乱被调查人事先准备好的防御办法的询问方法,适用于问题比较复杂的违法违规案件。有些被调查人反调查能力较强,熟知询问方法,这时询问人适当挑出一件或几件事实情节发问,使被调查人措手不及,往往在陈述和辩解中出现矛盾、破绽而无法自圆其说。有时根据询问进展也可以采取命题发问,使被调查人防不胜防。 七、循序渐进发问。适用这种方法询问,要视违法违规问题参与成员多少、时间长短、涉及地域范围、违法违规次数以及问题复杂程度而定。可以按时间顺序、行为顺序、成员顺序、地域顺序,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进行询问,避免“胡子眉毛一把抓”。这种方法适用于违法违规时间长,次数多,数额巨大涉及面广的审计案件,询问人必须认真阅卷,熟悉了解案件情况,将问题按时间顺序或按不同性质列出详细的询问提纲和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