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意缩小固定资产的计价范围 例1,2008年2月10日,审计人员根据《独立审计准则》和对ABC实业有限公司2007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的具体实施方案,对该公司实施了审计。在对固定资产审计的过程中,根据对该公司固定资产符合性测试的结果,结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测试。审计人员从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在实施了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发现该公司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核算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表现为:在审阅该单位9月份固定资产明细账时,发现有一笔增加业务,为该单位购入专用生产设备一台,买价400000万元,所做的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专用设备400,000;贷:银行存款400,000。专用设备于该年9月份投入使用(假设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年折旧率10%) 审计人员认为,该设备从外地运来,却没有运杂费,另外,按常理该设备必须经过安装并调试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但是也没有安装、调试费。审计人员怀疑这两项被记入了期间费用。于是,审计人员审阅了9月份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的有关支出记录,没有发现相关项目,向前期追查,审阅了8月份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账及有关凭证,发现有一笔支出:借:销售费用30000,管理费用20000;贷:银行存款50000。摘要为付某安装公司运杂费、安装费。与有关的原始凭证核对,发现某安装公司的发票,注明为某专用生产设备安装调试费30000元,运杂费20000元,另有一张原始凭证为金额50 000元的转账支票存根。与以上记录吻合。 由以上分析可得出,本案属于计价错误,将本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项目,计入期间费用。由于计价错误,使固定资产原值虚减,进而影响折旧和本年度损益,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 调账:由于审计在下年初进行,所以调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应先计算补提的折旧数,因设备原值少计50000元,对这部分价值也应计提折旧,该设备于9月份投入使用,但当月不提折旧,从10月份开始计提,共计3个月。应补提折旧数=(50000×10%÷12)×3=1250(元)。调整分录:借:固定资产50000;贷:累计折旧125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8750。同时,调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项目:固定资产原值增加50000元,累计折旧增加1250元,并相应调整所得税费用及盈余公积等项目。 二、固定资产减少业务会计处理错误 例2,在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时,发现上年度经批准出售车床一台,原价600000元,已累计提取折旧150000元,净值为450000元,出售车床所得价款为400000元,该公司的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400000;贷:营业外收入400000。借:累计折旧150 000,营业外支出450000;贷:固定资产600000。 经查存在的疑点有:固定资产减少有出售、报废、毁损等几条途径,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账户进行核算,但本案并没有这样处理。 因为该笔业务属于固定资产减少,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审计,首先采用审阅法,查看出售机床有无批准手续;其次采用核对法,把明细账记录与原始凭证核对,看数额是否真实;最后查看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本案会计处理不符合制度规定。 本案会计处理虽然错误,但对企业的资产和损益项目没有影响。正确的会计业务处理为:A.出售车床时:借:固定资产清理450000,累计折旧150000;贷:固定资产600000。B.收到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40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400000。C.结转出售车床的净损失时:借:营业外支出50000;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 但此类错误,对企业的资产和损益没有影响,因此不必调账。 三、折旧范围的确定有误 例3,2008年2月10日,审计人员在对某公司固定资产审计过程中,抽查了该企业基本生产车间上年12月份设备计提折旧业务,在审阅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制造费用明细账时,发现如下记录:11月份末该车间设备计提折旧额为20000元,年折旧率为6%。11月份购入不需要安装设备一台,原值300000元,已交付使用。11月份交付外单位大修设备一台,原值500000元。11月份进行技术改造设备一台,当月交付使用,该设备原值170000元,技改支出50000元,变价收入20000元。12月份该车间设备计提折旧为20000元。假如该企业11月末计提折旧数额正确,验证上年12月份计提折旧数额是否正确。 因为12月份计提折旧数额正确与否,与11月份固定资产增减有关,该单位11月份固定资产增减业务较多,需经过复算才能确定。对于固定资产折旧审计,一般应先对照会计制度,审查折旧范围、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是否正确,其次应审查折旧额的计提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对于本案例来说,首先确定折旧范围,12月份与11月份相比,新增的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价值为300000+(170000+50000-20000)=500000元。在这里一定要注意,设备在大修理期间,应继续计提折旧,所以第三项不属于固定资产减少业务。其次,计算应计提折旧额,当月计提的折旧额=上月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应计提的折旧额-上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即:12月份计提折旧=20000+(500000×6%÷2)=22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