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日前表示,2009年审计署将继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对16位省部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各界对省部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非常关注。刘家义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实际上,自2002年开始,审计署就按照中央要求和审计法等相关规定,对省部长进行审计,并且逐渐扩大范围。2008年,审计署开展了对4位省部长和12户中管企业原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2009年,审计署将继续加强省部长、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确定将审计6个省市和10个国家部委的负责人。 刘家义表示,从去年对4位省部长的审计结果来看,履职情况比较好,对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些重大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得也比较好。“审计没有发现他们本人的个人经济问题,但存在一些管理上不规范的问题。” 据介绍,在对省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一般由审计署一名副审计长带队,抽调审计署精干力量,与驻在相关地方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人员共同进行,一般为期两个月。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查清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目标完成情况,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法违纪等问题。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也在不断深化,重点关注民生、发展等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关注土地转让、房地产开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问题,使审计评价更加全面。 2008年,全国审计机关对3.4万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112名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和387名其他人员被移送司法和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全国31个省份、436个地市和1937个县级审计机关设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有8个省份、81个市和212个县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有21个省建立了组织部门根据审计情况与被审计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有14个省汇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形成综合审计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刘家义表示,今后审计署将继续大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范围会扩大,而且会形成制度。现在中纪委、中组部、审计署和人事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怎么样把对科级、县级、地厅“三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在加快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