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在包括审计监督在内的各种立法上成绩斐然,但是,北洋政府审计院在审计监督和行政管理中因袭晚清官场旧习,效能低下,形同虚设,以致后人知之甚少。 审计机关是立宪政府的必设机构。民国元年9月,北洋政府国务院宣布成立审计处,隶属国务总理,掌管全国会计监察事务。民国三年5月,北洋政府公布约法,规定:“国家岁入岁出之决算,每年经审计院审定后,由大总统提出报告书于立法院。”民国三年6月,中央审计处升格为审计院,隶属大总统,与国务院、平政院、大理院成鼎足之势。对于审计院决议应处理的事项,大总统可以下令特免。显而易见,审计院有两个“上级”,一是宪法,二是大总统,大总统左手总揽财政,右手管辖财政收支监督,审计处理决定必须要服从大总统意志,审计院实际上无独立性,监督制约力量仰仗大总统“支持”程度。 北洋政府审计院下设三厅:第一厅负责审查财政部、外交部、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收支计算事项;第二厅负责审查陆军部、海军部、交通部主管的全国收支计算事项;第三厅负责审查内务部、司法部、农商部主管的全国收支计算事项。财政部以老大自居,总长只认“袁大头”一人。陆军、海军、内务、司法等重要部门总长多系军警首脑出身的袁系“北洋虎狼”,飞扬跋扈,目无法纪,根本看不起财经部门,审计院各业务厅不敢挑剔强势部门,打得了根基浅的“苍蝇”,打不了北洋军头出身的“老虎”。 北洋政府财政非常困难,寅吃卯粮,国内所有财源全部作为揭(借)外债的抵押,财政支出主要依赖“亲日系”官绅和“老交通系”人士居间向日、美财团借贷维持。财政部官员视“亲日系”和“老交通系”官绅为“财神爷”,生财和理财官绅视专挑毛病,且没有生财能力的审计院为绊脚石和累赘,审计院在政府没有多少话语权。 北洋政府有宪法无宪政,其“法治”实为以人治为核心的“法制”。人治的关键是人,官员的素养、能力、操守和状态决定执法效能。袁世凯提名任命其老乡丁振铎为审计院长,丁振铎“老朽顽固、麻木不仁,不知财政学、审计法为何物者,从此院势日益颓落,视平政且不若矣。”(费行简撰《民国十年官僚腐败史》第54页,中华书局2007年5月第一版,下同)。正是:“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千里做官,只为吃穿。”北洋政府官员把做官当做生意,审计院也不例外。昏官丁振铎执掌的审计院官风腐败,审计官员利用“合法伤害权”致富的风气日益浓厚。机关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造成职权轻重不平衡,“肥瘦不均”导致“苦乐不均”。军警衙门财政收支数额巨大,但审计机关不敢挑剔;教育、司法和农商衙门预算极少,资金流量小,审计人员无“鱼”可“捞”;于是,审计官员“全神贯注之财政、交通两部”。在日常审计中,第一、二厅执行权较大,被审计单位贿赂力度大、几率高,实属清水衙门里的“油水部门”,人称“富厅”;第三厅无所作为,没人“勾兑”,属于清水衙门内的“半干旱部门”,人称“穷厅”。审计官互相攀比做官收益导致官员心态失衡、心浮气躁,官僚主义的坏毛病交叉感染,审计院机关作风日益颓废。据一位新来的“协审官”工作笔记记载,新来的审计员尚能“按表册核阅”,三月后则“阅而不核”,半年后“阅亦不复完矣”。第一厅某审计官审核资金量很少的教育部普通司所管经费,数月没有看完一本账,上司去督促,此公,一手拿账,一手支头睡觉,鼾声如雷,隔壁的官员都能听见。上司问何时审结?此公把账本一推说,没啥问题,现在就交账。 审计院业务厅的腐败风气很快感染政务综合部门,导致行政效能全方位滑坡。审计院书记室内设机要、收发、会计、庶务、编译五科,相当于现在的“办公厅”。与三个业务厅相比,书记室是地道的“干旱部门”,工作人员公开抱怨自己的做官“收益”。机要科一开封籍官员是丁院长的老乡,抱怨自己没有审计权,无油水可榨,公开调侃机要科的审计业务是“军机大事”,“机要科乃备战时审查军费”的科室,一时传为笑谈。 监督机关好比政府机关的“防疫”系统,北洋政府审计院效能低下,腐败蔓延,审计官如行尸走肉,审计院形同虚设,宪法和审计法律徒具虚文,有法无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