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审计署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2000年初出台的《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规定》(简称原“八不准”)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简称新“八不准”)。新“八不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当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学习并加以贯彻。 新“八不准”除了对原“八不准”规定中一些不够完善和与客观情况不相适应的条款作了修改外,还增加了“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给予的食宿费补贴”,“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以及“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等规定,表明新“八不准”审计纪律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的要求,对审计人员廉政纪律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八不准”历来被广大审计人员称为“高压线”,原因在于它碰不得,谁碰了,谁就得付出代价。其实,它更是审计工作的“保障线”、“生命线”。近年来,审计机关在社会上的威望得到空前提高,这一切确实来之不易,除了与广大审计人员兢兢业业履责,在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外,还与审计机关公正清廉的整体形象密切相关。“公生明,廉生威”,长期以来,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制定“八不准”审计纪律,切实割断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也较好地维护了审计人员廉洁从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众多被审计单位发自内心的尊重。 在当前的社会生活环境中,执行“八不准”也曾引起许多人的误解和不理解,让审计人员看起来好像“不食人间烟火”,有些人甚至认为是一种作秀,长不了。但广大审计干部十分明白“己之不正,焉能正人”的道理,能一以贯之地坚持,且越来越严格,用事实回敬了怀疑和猜忌。“八不准”审计纪律,其实就是清晰地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审计人员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主动邀请别人监督审计人员自己。这么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条路子是对的,且必须坚持下去。无论是国务院领导对审计工作的肯定,还是人民群众的赞许,都印证了这一点。 一个专门从事经济监督的机关,能受到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能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战斗力,这是我们最感光荣的事。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同志在“八不准”问题上的认识有时还“把不准”,如近年来曾发生了一些对审计机关形象产生负面影响的事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因为,审计机关廉政方面要是出现问题,不仅会影响审计机关的形象,更会对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产生不良影响。如果“免疫系统”自身不健康,又如何能保证国家经济社会肌体的健康?审计干部如果在廉政方面不过硬,必定会影响审计结果的社会公信力,也会使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挺不起腰杆、壮不起底气,直接影响审计功能的正常发挥,进而影响科学发展的大局。 所以,广大审计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新“八不准”问题上,必须同署党组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不能有半点麻痹和松懈,心理上不能有丝毫投机和侥幸,要自觉维护审计机关整体良好形象,促进“免疫系统”功能充分有效发挥作用,认真执行新“八不准”,做到防微杜渐和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一名公务员、一名审计人员的观念,自觉拒腐防变,争做廉政的表率。所有的审计干部,应该把新“八不准”看作是对自身的一种长期持续的“免疫”,只有自己具有“免疫”功能,才能更充分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审计是清苦的,更是光荣的,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所言:“我们选择了审计这个职业,就必须无怨无悔,就必须做到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 总之,在执行新“八不准”上,千万不能“把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