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作者参与了对联合国外部审计的一个项目(联合国后勤基地(注:联合国后勤基地成立于1994年,位于意大利布林迪西市,主要负责物资储备,管理已结束特派团和(或)已缩编特派团的剩余资产,并维持特派团开办配套装备和战略部署储备。该基地是联合国快速部署维和行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还是各特派团多余物资二次调配的平台。之所以将后勤基地建在意大利布林迪西,主要是因为从该地向联合国部署在世界各地的维和特派团配进物资,综合运输里程最短,符合快速部署的要求。)审计项目)的审计。下面,就联合国外部审计的有关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一、联合国外部审计的机构 联合国外部审计主要指由审计委员会负责的外部审计。审计委员会成立于1946年,是联合国主管财经事务的第五委员会(行政和预算委员会)的下属专家机构,主要负责对联合国组织的账户、基金和项目(如维和行动、基金、国际开发项目和伊拉克账户等)的外部审计,并通过第五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审计结果及建议。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审计委员组成。审计委员在联合国成员国最高审计机关的负责人中选举产生,任期六年,不连任。每两年通过选举更换一名审计委员。我国审计长在联大六十二次会议上顺利当选为审计委员,任期从2008年7月1日起计算。除我国审计长外,其他两名审计委员是法国审计法院的院长和南非审计长。 审计委员会在纽约的办事机构是审计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审计执行委员会由三名全职的外部审计主任和一名由联合国任命的执行秘书组成。每位外部审计主任代表一名审计委员。执行秘书负责秘书处的工作,为审计委员会提供技术、行政和秘书支持,并就联合国组织内部的行政和财务操作程序向审计委员会和审计执行委员会的成员提供建议。 另一个联合国外部审计的相关机构是外部审计师小组。为了加强对联合国专门机构的外部审计,联合国在1959年设立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部审计师小组,其成员由八个国家的最高审计机关的负责人组成。目前,外部审计师小组的成员除三名审计委员外,还包括加拿大、英国、瑞士、印度和德国等五国最高审计机关的领导。外部审计师小组其他五名成员主要负责对联合国的十三个专门机构(如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电讯联盟等)的外部审计。这五名成员由联合国各专门机构选举产生,联合国各专门机构会员国最高审计机关都可以申请,一旦当选,任期六年,审计的费用由联合国专门机构承担。为了协调联合国的外部审计工作,外部审计师小组的八名成员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需要参加在纽约、在其他国家分别举行的会议,就审计计划、审计结果和出现的技术问题等交换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安排 (一)审计工作的分配 审计委员会委员负责对联合国组织的二十五个(其中两个为子项目)账户、基金和项目(如维和行动、基金、国际开发项目和伊拉克账户等)的外部审计。三名委员国最高审计机关各自按规定负责其中一部分项目的审计,审计的项目每年都会因实际情况变化而略有变更。 审计委员会每个财政年度(两年)的审计工作总量大致合2400人周,需完成总共约为2000页审计报告的审查,这些工作由三名委员平均承担。每位委员每年工作量约400人周。审计委员会在为审计委员轮流布置工作时,需获得第五委员会的同意。审计工作按照平等的原则在审计委员之间进行分配,以均衡每个委员的工作量。同时,在向某个委员分配审计工作时,要结合其专长,并考虑地理和后勤因素。审计工作实行定期轮换,并给予承担审计工作的委员足够的时间熟悉被审计单位情况。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向联大提交独立审计报告,审计委员共同分摊审计责任。 (二)审计准则和依据 审计委员会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必须遵循外部审计师小组制定的审计准则,其核心是最高审计机关世界审计组织制定的准则,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的国际审计准则可作为参考。审计依据是联合国大会的指示和联合国的财政财务规定。 (三)审计内容的构成 联合国外部审计的内容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和跟踪审计三部分。 财务审计。根据《联合国财务条例和细则》,联合国、各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外部审计师小组的共同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对账目和财务事项进行审计。通过对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进行一般性审查,抽查会计记录和其他有关凭据,审查财务报表中的支出是否用于批准的目的;收入和支出是否按规定适当分类、记录;资产、负债和结余是否按规定核算和披露。 管理审计。对采购、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事项落实相关管理政策和执行效果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按照联合国大会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提出的具体要求提供审查结果和分析。例如,关于综合特派团横向检查的审查结果、有关支助账户管理和员额及非员额经费问题的分析等。 跟踪审计。对以前年度审计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审计报告中专门反映,对以往审计建议执行滞后情况进行评价,并附上截至所审财年年末各项建议执行情况简表。 (四)审计报告的提交 审计任务结束时,审计组要把审计结果和意见汇总,以“管理意见书”的形式送被审计单位,待对方反馈后再报各自的委员审核,然后翻译成英文交审计执行委员会进行同行审核(三方会审),最后形成长篇审计报告(含被审计单位的意见),经三名委员签字认可后,通过第五委员会向联合国大会和秘书长报告。审计报告的采用情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治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