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组长在审计项目实施中的沟通协调艺术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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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江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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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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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沟通,是人与人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所谓协调,即配合得当,和谐一致。沟通是基础,协调是目的,二者紧密相连、密不可分,都是行政管理重要的手段、艺术与方法。现代社会的人与人之间(领导与部下之间、同事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都需要进行沟通协调,在互通信息的基础上实现互相理解、达成共识,促进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审计组组长既是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也是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和各相关部门联系的纽带和桥梁。

      审计组组长在审计项目实施中的沟通协调方式及措施

      (一)在审计项目实施中通常采用的一般沟通协调方式

      一是口头沟通协调。口头沟通协调是指审计组组长以口头语言与审计组成员、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的沟通协调。如:通过询问来了解与审计相关的情况,通过会谈解决审计中遇到的问题,通过调查获得审计需要的信息,通过讨论细化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重点与方法,通过解答妥善处理审计实施的不同意见等。口头沟通协调灵活方便,简便易行,可以在两人以上的任意组合内进行,可以在任何时间内进行,可以迅速了解对方的立场与态度,容易实现达成共识的目的。但由于口头沟通协调获得的信息情况缺乏对审计事项的证明力,获得的口头证据缺乏足够的充分性,审计组组长要将口头沟通协调获取的审计证据,依照要求转化为书面证据或视听证据(记录后签字或进行录音),并实施追加或替代的步骤与方法,获得更为充分、更有证明力的书面证据。

      二是书面沟通协调。书面沟通协调是指审计组组长以书面文字与审计组成员、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的沟通协调。如,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材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以及审计结果文书,向被审计单位的关联单位和金融机构发送银行账户和往来账款函证,请外部专家和公证机构对某项业务做出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向审计机关领导、法制机构以及审计业务会议等提交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及审计组书面说明等。书面沟通协调虽然缺乏感情上的联系,不能迅速反馈沟通协调的信息,但因具有充分的证明力,可以作为审计证据长期保存,较之口头沟通协调更受审计组的青睐。

      三是传媒沟通协调。传媒沟通协调是指审计组组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审计组成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的沟通协调。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普及,人们的沟通协调方式正悄然改变。除相对传统的电话、传真、录像、幻灯片沟通协调外,公文交换系统、办公管理系统、邮件传输系统、局域网、政务网已成为人们常用的沟通协调媒介,电子邮件、QQ聊天成了许多人热衷使用的沟通协调方式。在审计系统内部,审计署部署实施的OA办公管理系统具有信息互动、沟通协调的功能,实行小型联网的AO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和正在试行的联网审计系统,也为审计组成员之间、审计组与被审计单位之间进行沟通协调提供了技术支持。运用传媒沟通协调,不仅消除了时空限制,而且迅速便捷,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提供了可能。作为称职的审计组组长,必须学会和掌握传媒沟通协调方式,否则不仅会被时代所淘汰,而且也将限制和降低审计实施中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在审计项目实施中应当采取的特别沟通协调措施

      一是做细审前调查沟通协调。开展审前调查既是审计署六号令规定的审计项目实施的首要控制环节,也是与被审计单位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协调的开始。审计组组长组织人员开展审前调查,要与交办审计项目的领导机关(上级审计机关或本级人大、政府)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审计意图,明确审计要求;要向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项目实施时间,熟悉相关人员,了解联系方式,建立和谐审计关系;要了解财务管理情况,明察暗访收支情况,查阅往年审计情况,走访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单位、反贪污反贿赂工作联席会议单位以及相关主管和监管部门,为制定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积累充分的信息资料等。

      二是开好进点沟通协调会议。审计组组长带队进驻被审计单位时,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召集内部机构和相关人员,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会上,审计组组长及其成员应积极宣传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区别与联系,全面公示审计监督的职能职责与审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细说明实施审计的目的、性质和具体安排,严肃强调审计工作纪律和文明审计承诺等。通过开好进点见面会,引起被审计单位领导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促进相关人员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应要求审计双方提供相互承诺,即被审计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审计组成员对审计纪律和文明审计做出承诺。会后,审计组组长应组织在被审计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被审计单位职工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和对审计涉及情况的反映与举报。

      三是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审计组组长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要与审计组成员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每周至少一次,如时间许可,每日一次更好),组织交流并协调审计进度和重点,讨论和解决审计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研究并商定实施审计的办法与对策,确保审计项目按照预定方案顺利实施,并积极向纵深突破;另一方面,要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制度,特别是开展送达审计时,要定期进行沟通协调,听取对有争议审计事项的解释说明,深入查清审计涉及的事实真相,尽力将审计事实不确定、审计取证有瑕疵的问题解决在审计实施阶段。此外,在实施行业性和系统性审计项目时,审计组组长应定期加强与上下级和兄弟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共享审计信息资源,及时借鉴成功做法,指导基层审计实践,避免少走审计弯路。

      四是履行报告沟通协调程序。审计组组长在组织审计组成员草拟审计报告时,应召开审计专题碰头会,让审计组各成员介绍审计发现问题的来龙去脉,确保审计报告起草人全面把握审计事实,客观反映审计情况,准确做好审计定性。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召开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见面会,充分听取其对审计报告的不同意见,对其补充说明确有道理的,应积极采纳并追加搜集相关证据,对其理解有误或强词夺理的,应耐心宣传财经法纪及其严肃性。在将草拟审计报告送交审计机关所在部门和法制机构复核时,应主动与相关人员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审计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规不当的问题。在将草拟审计报告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时,应简要汇报审计实施过程,对反映的重要问题,应详细汇报审计的具体情况,以便审计机关领导做出科学准确的审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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