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预报制度是指:审计机关在适当的时候将审计项目计划以适当的形式向被审计单位进行提前通报,使被审计单位在正式审计之前预先知道审计的有关事项,为正式开展审计做好必要准备的程序性审计制度。这样做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好处: 一是有助于沟通审计信息。通过审计预报可以架起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信息桥梁,进一步疏通审计信息通道,尊重被审计单位的知情权,反过来又可以求得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审计预报可以知晓被审计对象的特殊情况,以便对审计计划做适当的调整。通过审计预报还可以提高审计机关依法办事的透明度,促进自身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二是有助于审计项目的开展。将审计的相关内容事先通报给被审计对象,被审计对象可以提前有个思想准备,不至于感到突然,更乐意接受和配合审计。也给被审计对象留有工作准备的余地,被审计对象可以事先对与审计相关的工作做出必要的安排,比如:人员和资料上作好必要的准备,自身搞好自查等,这些事情做好了,比审前调查之后匆匆准备,更有利于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是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审计程序、特别是审计计划程序。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行业审计项目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多级审计机关,这时做出审计计划的审计机关往往会制发专门的文件、或组织召开专门的会议,对行业审计工作做出统一部署,从上到下所涉及的部门均能提前知晓其工作内容。但对于一般性、常规性的审计项目,则往往做不到这一点,被审计单位往往要到审计时才知道这件事。因此,将所有的审计项目提前通报,使涉审单位提前知晓相关审计事项,可以弥补审计计划不够公开的缺点,使审计程序更加完善。 既然审计预报有上述好处,就要努力实行审计预报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选择好审计预报的时间。因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通常需经过同级政府的批准,所以审计预报的时间应在同级政府批准审计计划以后,即在审计机关正式确定审计计划项目以后,就要比较快地将审计事项告知给被审计对象。一般应提前一定的时间(一个月或几个月)进行通知,不要等到审计进行时才通知,以选择最佳的预报时间。 二是选择好审计预报的方式。审计预报的方式不一而论,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可以审计机关正式文件的方式通知被审计对象;以口头的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打个招呼;在年初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入会,使其了解审计事项;重大行业审计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在网络上或通过其他新闻媒体将审计有关事项告知被审计对象;召开新闻发布会,不仅能使被审计对象知道审计事项,而且能使社会公众知晓,从而可进一步提高审计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三是选择好审计预报的预报内容。这里的关键是应注意预报内容的“度”,太详细会显得繁杂多余,实不必要,有悖于审计的谨慎性原则,不利于将来审计工作的开展;太遮掩会引起被审计对象的误解,达不到审计预报的目的,也不利于将来审计工作的开展。应以审计工作的需要为原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预报的具体内容,需审计保密的不能通报,需被审计单位知晓的审计内容一定要如实告知,力求做到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