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规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仙慧 刘永康,陕西省宝鸡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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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规审计的意义及特征

      非常规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特定社会环境(如自然灾害、战争、饥荒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因素)的前提下,按照最高审计机关的指令,对特定的标的物进行的一种审计监督活动。由于它未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故被称为非常规审计。

      1.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之所以是非常规审计,是因为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没有现成的政策法规可供审计直接利用,也没有现成的审计方法可供借鉴;而常规审计大多有先例,政策法规比较明确,有直接可利用的审计方法,具有可比性。

      2.审计标的物的特定性:非常规审计只对非常时期的特定标的物进行审计监督,比如这次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只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跟踪审计,对地方的其他资金概不涉及。救灾款物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直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用到该用的地方。

      3.最高审计机关的直接指令性:由于未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还要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很特殊,需要急事急办,审计署打破常规,直接指令,保证了非常规审计程序上的合法性。一般的常规审计,则要按照年初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来开展审计工作。

      4.审计范围的不确定性:这是指它打破了审计法界定的审计范围,不像常规审计那样,必须按照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进行审计,除非上级交办、同级委托等特殊事项,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超出审计范围的。而非常规审计则打破了常规,不受审计法界定的审计范围的限制,像这次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只要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走到哪里,审计就跟到那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

      非常规审计与常规审计的区别

      1.审计通知书:审计署只对全省下发了一份通用审计通知书,对其他被审计单位不再另发审计通知书,随时到现场进行审计;而常规审计则要对一个被审计单位发一个审计通知书,且审计通知书须三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

      2.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署此次审计只编制了审计工作方案,未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在实施审计中,由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进行;而常规审计对审计项目不但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还要根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前调查编制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

      3.不进行审前调查,直接到现场进行审计。不一定召开审计进点座谈会,由审计组长向政府说明情况,由政府协调各部门,直接介入审计工作。审计组组成是联合编组,叫联合审计组。成员有审计署特派办的审计人员、审计厅的审计人员、市县审计局的审计人员。大家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审计任务。审计方式是跟踪审计,完全打破了常规审计实行的就地审计或报送审计方式。

      4.对于审计出的问题,审计组当即做出审计整改建议书(或审计整改意见书)。要求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纠改,边查边改,由于是事中审计,程序比较简单,不上审计会议研究讨论,而且政府或有关部门对纠改意见特别重视,纠改措施得力,纠正及时,保证了抗震救灾工作紧张有序开展。

      5.审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向上级审计机关的阶段性审计报告,及时征求当地政府意见,为政府部署工作提供依据。并且直接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快捷方便。

      6.审计时间性强,精确到时。常规审计只明确了一个审计实施的大概天数,时间跨度大。

      审计任务、重点调整灵活,一份传真、一份邮件、甚至一个电话就能实现。需要紧急落实的审计事项,基本实现了不过夜。对于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随时接到随时审计调查,在三日内就要向上一级汇报审计调查结果。首次公布了举报邮箱、电话。对审计结果定期公告。

      7.审计对象多,具有非唯一性,有时是单位,有时是个人。

      8.审计独立性强,直接对审计署负责,常规审计一般只对本级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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