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除了常用的实质性分析程序,还可进行以下分析: (1)与产能等非财务报表数据对比。在银广夏事件中,将销售收入与产能和用电量比较,能轻易发现收入舞弊。 (2)与相关的现金流量对比。大多数虚增的销售收入并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相匹配,这便成为识别虚假销售的重要切入点。 (3)结合对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账户的分析,以发现将非主营业务收入伪装成主营业务收入的“鱼目混珠”行为。 (4)分析同一整体业务的不同收入构成是否合理。例如销售整套生产线系统,涉及产品、安装和后期服务,销售过程持续时间长,收入非一次实现,通过对产品、安装和后期服务价格占整体业务价格比例的安排,能影响本期收益和下期收益。 (5)敏感性分析。①异常分析。对异常时间、异常地点和异常数据进行分析。②敏感交易对象分析。如果与某公司既有大额销售又有大额采购或融资等交易的,应考虑循环交易的可能性。③敏感对应科目分析。④敏感字迹分析。 2.审计抽查 (1)由财务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不一定可信,审计人员应尽可能从最初的业务部门获取最原始的凭证。 (2)重点审核载明销售方式、折扣条件、付款条件等的合同和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可能意味着销售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并从实质上改变销售方式。 (3)抽查凭证范围拓展到可能用于收入舞弊的账户。这些对应账户、相关账户包括结转成本类账户如主营业务成本、产成品、库存商品;往来款类账户如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资金类账户如银行存款、现金。 3.通过函证、电话询问等方法直接从被审单位外部获取证据,并印证内部证据。 (1)拓展函证对象,如第三方仓库、银行、税务机关等。 (2)丰富函证内容。向被审单位的客户除了函证应收账款余额外,还可函证交易额、合同内容。向银行函证资金的入账情况,付款人或资金用途等。 4.获取实物证据和环境证据,推算全年销售量。进行账证舞弊所费的人工、时间成本较低,而以操纵实物流动进行舞弊则费时费力,实务中后者较少见,因此必须重视非文件记录形式的证据。 (1)盘点。包括对被审单位产成品仓库、第三方仓库、代销方仓库的盘点。结合年末产成品盘点数,倒轧已销数。 (2)观察和询问。观察产成品的出库等实物流动,向仓管人员和搬运工人询问产品出库数量,到生产一线进一步观察产品的生产过程,向生产工人询问平均日产量等。 5.测试销售截止。必须重点关注被审单位有否修改合同条款以达到提前确认销售的目的。对会计电算化系统还需注意系统的日期设置有否被蓄意修改。 6.用职业怀疑态度审查集团内部,以及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类型的交易。审计人员首先要通过询问管理人员,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纪要,复合投资者名单,所得税申报表和债权债务关系的询证函,以及分析异常交易等识别关联方。其次,不能孤立地看待不同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各种类型的交易,只有在综合分析所有关联方所有类型关联交易的基础上才能把握交易的经济实质,警惕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可能有掩盖或操纵销售收入的企图。最后,收集市场交易的资料以比较、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审查关联交易的披露和核算是否遵循相关会计法规。另外,对于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交易,尤其要提起注意。 7.从整体上审视循环交易的实质。许多设计复杂的交易表面上像是销售产品实质上可能是融资,或是销售固定资产等其他资产,甚至是企业用自己的钱购买自己的产品,例如甲公司出借资金给乙公司并指使乙公司用这笔钱购买甲公司的产品。审计人员可以利用敏感交易对象分析,判断所有相关交易现金流量的净值方向,分析交易是否必须(例如采购的原料或设备是否为被审单位所必须),并咨询律师、专家意见,以确定整个循环交易的实质。运用从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中获取有关筹资、资产出售、债务重组或合并的信息,追查到相关的会计处理,看是否存在少计负债或股本,多计收入的现象。同时,还可向交易对方函证。 8.对其他重大事项经济后果的异常处理。例如被审单位无故豁免某单位应支付的赔偿,目的在于创造被审单位向该单位的所谓销售,因此还应将其他重大事项与销售联系起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