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看来,从审计对象的角度划分,预算执行审计绩效评价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以专项资金为对象的绩效评价。它主要以特定资金为审计对象,重点调查资金的分配和管理使用状况,综合分析资金的效益情况。在我国,专项资金在财政性资金中占有绝对优势,在满足公共服务方面有教育、社保、健康、环境等资金,在经济建设领域有政府性基金及其他各类专项投资等,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各类专项资金的运用构成了政府财政、财务活动的全部。 对专项资金效益评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专项资金效益评价重点在效果性评估。对专项资金审计要在经济性、效率性评估基础上,依据政府宏观目标、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被审计部门管理目标和被审计项目计划目标的先后次序,综合评价资金使用效果、作用和影响。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尤其要关注专项资金运用后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程度。二是专项资金效益评价要把握全局性特点。为了达到政策目标,专项资金使用具有跨地区、跨部门,由多个具体项目组成的特点。因此,审计人员要从总体上把握审计对象情况,包括专项资金规模、安排的总体方向及相关政策、制度,财政收支结构及财务管理体制等。要深入调查研究具体事项特点,然后归纳、总结事物的共性,分析和把握问题的实质。评价和判断都要依据对专项资金总体情况的把握,而不是单纯查处几个问题。三是专项资金效益评价要提出有力度和深度的政策建议。 2。以政府重点项目为对象的绩效评价。它主要是以具体项目作为对象,重点调查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效益情况。在我国,政府重点项目按支出性质划分,可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按使用目的划分,可分为经济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按成果类型划分,可分为物质资产项目和无形资产项目,按经济价值划分,可分为可用货币计量的项目和不可以货币计量项目等。政策重点项目虽然分类很多,但对其效益评价具有几个共同特点:一是对重点项目效益评价的重点在于经济性和效率性方面。这是由于具体项目成果比较单一,要么是一项资产,要么是一种非物质类产品,项目效果一般比较明确,而且容易识别。因此,效益评价要求审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重点审计,要通过揭露重大损失浪费、贪污挪用问题来评价项目是否经济,是否有效率。二是对项目效果性评价时要加强可持续发展方面评估。具体项目效益评价侧重于研究过程中的效益,但不是要放弃或忽略对效果的评价。对项目实施项目效果评价要在现实效果评估的基础上,着眼于未来,对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为以后该项目的管理和发展提出具体建议。三是重点项目效益评价要注重提出参考性意见。 3.以行政管理为对象的绩效评价。它是以行政部门为对象,重点调查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能的效益情况。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管理职能分工日益科学化、法制化,这种效益评价对于建设民主、高效和廉洁政府方面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行政管理绩效评价要注意几点:一是将行政成本、部门职能和人员效益作为评价重点。这三个方面不仅反映了行政部门的工作水平,也直接检验着政府的执政能力,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看法。政府部门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如何将国家资源管理好,各级政府机关被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就必须接受履行责任状况的监督。效益监督要将财务成本、职责履行和个人表现结合起来进行,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才能对行政管理效益进行全面评价。二是重视行政单位的核心业务、专业和管理流程。各行政机关既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也履行与行业特点相关的特殊职能。因此,要深入研究部门业务特点,加大对非财务信息的关注力度,如安全、质量、管理等方面,建立起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对行政管理提出公允的评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