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审计机关开展金融审计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余森 聊城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财会与审计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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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地方审计机关(市县级)在金融保险证券审计中,揭露和查处了一些金融机构经营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了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资产质量和效益,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也锻炼了基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的技能,拓展了审计领域,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逐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审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它与国家和社会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期望以及西方先进的金融审计理论和方法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需要地方审计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审计方法,及时解决金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基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存在的问题

      1.金融审计体制不顺,基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萎缩。目前,我国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普遍实行总行(公司)一级法人制和审计机关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范围的体制,对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审计管辖权隶属于审计署,地方金融机构少,同时地方审计机关有的因辖区内地方金融机构被重组、兼并,基层审计机关虽设有专门金融审计机构,但确面临着无审计对象可审的尴尬局面,金融审计趋于萎缩的状态,金融审计人员不得不从事其他专业审计,造成金融审计资源的大量浪费。另一方面审计署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监管范围较广,但由于审计署及所属特派办人力资源有限,每年只能对少数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审计,较少授权给地方审计机关的项目,有时即使授权,也是对一些规模较小、管理相对规范的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审计或调查。地方审计机关金融审计的覆盖面较小,也使得基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未能有效整合地方审计资源。

      2.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不严。在目前“五统一”模式下,通过规范审计的内容和范围,克服了各自为政、上下脱节、信息不畅的不利因素,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审计项目质量仍然缺乏严格、有效的控制,具体表现为“三重三轻”: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审计前对其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等未作审前调查,对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影响了审计质量;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导致审计取证不齐全,工作底稿不规范,审计定性不准确;重审计检查、轻决定落实。造成审计走过场,使审计监督作用不能充分地发挥。

      3.审计技术与方法落后。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复杂程度加深,金融审计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审计的难度也加大。但在地方金融审计实践中,大多数审计人员仍还是按照账项基础审计方法操作,即把审计主要精力放在具体事项或期末余额的细节测试;有些虽运用了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注意了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调查、测试与评价,但着眼点仍集中在具体类别的经济业务或账户记录及余额。尚未普遍运用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以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搜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

      4.审计内容狭窄,不能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面对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经营范围不断拓展,审计范围却变化缓慢,缺乏有效应对。从近几年对几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方案中即可看出,审计范围依然是财务收支和信贷资产质量两大块,对国际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很少涉及。

      5.地方金融审计人员知识结构不能适应新形势下金融审计发展的要求。目前金融业的体制改革、新业务拓展可谓日新月异,一些新名词、新法规、新政策不断涌现,需要审计人员及时跟进,掌握金融的相关政策。但由于金融审计目前已不是基层审计机关的主要业务,对金融审计业务的培训和学习也趋于懈怠,审计人员自觉学习金融审计业务的主动性不高,一旦任务来临,而往往临时抱佛脚,突击培训,因而势必影响审计质量。同时,在基层审计机关,真正能够胜任金融审计的专业人员匮乏,审计人员无论知识结构,还是年龄,都不尽合理,不能胜任新形势下金融审计发展的要求,受编制的影响,一些金融审计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又难以充实到基层审计机关,也造成金融审计后继无人、力量薄弱。

      6.地方审计机关计算机金融审计发展不平衡。目前,金融企业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迅速,已基本形成以计算机网络为中心的业务处理系统,这就为利用计算机开展审计提供了充分条件。但由于地方审计机关的计算机审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在计算机配置、计算机培训、软件应用和模块开发以及计算机人才的配置等方面发展不平衡,严重影响到金融审计的整体质量。

      二、改进对策

      1.整合地方金融审计资源,调动地方开展金融审计的积极性。审计署在每年制定金融审计的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地方审计机关金融审计的困境,对地方审计机关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对金融审计项目适当进行放权,每年授权地方审计机关两至三个审计项目,供地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开展金融审计,整合地方金融审计资源。或者积极创造条件,将地方金融审计人员上划审计署,实行地方金融审计机构派出制,以理顺审计监督职责关系,将金融审计项目搞深搞细,解决审计署人员少、范围大难以查深查透弊病。

      2.根据金融改革和发展的趋势,拓展审计的内容和范围。改变目前审计范围狭窄、审计内容单一的状况,需要从外延和内涵两方面拓展审计的内容和范围。扩大审计外延主要体现在:一是加强对创新业务的审计,包括金融衍生品、电子银行产品等等,特别是商业银行为规避监管采取隐蔽手段进行的业务创新。如上海出现的以浮动存款利息名义做期权交易,广东出现的以代客理财方式集中储蓄资金进行新股申购等等。在对创新业务审计中应明确,防范金融风险依然是当前金融审计监督的基本目标,要通过审计寻求防范金融风险和促进金融创新的平衡点。二是证券公司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发展趋势必将扩大审计对象的范围,要求审计机关将原来不作为金融审计主要内容的证券、保险、信托业务等逐渐纳入商业银行常规审计范围。三是审计过程中注重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单纯地审计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很难揭露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必须将业务经营检查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从金融机构业务经营环节入手发现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确保审计质量。而审计内涵的体现则依赖于审计重点的转变。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外部监管的强化和各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约束,大案要案得到了一定遏制,金融审计中如再将其作为审计侧重点恐难有更大的成效。因此,建议金融审计中更加注重对内部控制的测评,这样可以使审计从事后的查处,转变为事中或事前审计,即通过对内部控制测评,发现内部控制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安全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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