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保税核查专项审计工作

作 者:

作者简介:
毛志宏,申州会计师事务所

原文出处:
财政监督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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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明确保税核查的对象,熟悉相关海关政策。保税核查是指海关通过对保税货物进行验核查证,检查监督保税企业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内保税业务经营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行为。保税业务包括保税加工业务和保税物流业务,保税加工业务指指经海关批准,对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或者其他监管方式进出口的保税货物进行研发、加工、装配、制造以及相关配套服务的生产性经营行为;保税物流业务,是指经海关批准,将未办理进口纳税手续或者已办结出口手续的货物在境内流转的服务性经营行为。由此可以看出保税核查的对象是从事保税加工业务、保税物流业务的保税企业所拥有的保税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保税货物是指经过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物是一种有别于一般进出口的货物类型,是一种海关监管货物。当保税货物进出境时,都需持有关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货物报关入库、出库手续,经海关核证后才能入库或者出库。如果是保税加工业务,在进境时还需向海关办理备案申请,如实反映贸易方式、单耗、进口料件和出口商品名称、商品编号(HS编码)、价格等,经海关备案后核发加工贸易手册,保税加工企业凭加工贸易手册进行加工贸易业务。加工业务项下的保税货物包括除了料件、产成品,还包括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等,这些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等,同样属于海关监管货物,需按海关相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二是向海关了解被检查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执行海关政策及规定的情况,明确核查的重点。企业无论是保税物流业务,还是保税加工业务,都需要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核准才可以进行。所有的保税货物自进境起就在海关的监管之下,直到复运出境或改变性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被核查企业的日常海关业务包括保税仓库的申请、加工贸易业务的备案、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深加工方式的结转等,都需要直接向海关申请、查验。海关对保税仓库、保税加工贸易实施计算机联网管理,定期核对计算机电子数据,海关人员可以随时进入保税企业检查保税货物的收、付、存情况及有关账册,现场了解企业保税业务是否正常经营,是否符合海关的政策及规定。所以,通过和海关相关部门的沟通,能了解企业在保税业务中是否有违发规定、政策的情况,是否有异常现象,以及海关对核查工作的重点要求等,有利于核查工作的有效进行。

      三是与被核查企业管理当局的沟通,了解被核查企业的控制环境,确定业务承接。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的规定,与客户沟通应当贯穿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全过程,执行保税核查专项审计也不例外。保税核查专项审计一般有被核查企业委托并经海关认定,在接受委托前应当首先通过与管理当局的沟通明确双方的责任:建立有效的保税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良好的保税货物收、付、存手续,自觉遵守海关的进出口制度和核销制度是管理当局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有关审计程序,对保税货物的进、付、存情况进行复核和监盘并发表审计结论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其次通过与管理当局的沟通,了解管理当局是否掌握海关政策、规定,是否对保税货物建立有严格的内控制度,企业是否有经过专门培训人员从事保税业务的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需赴现场直接查看,保税货物是否有封闭的存储区域,是否与非保税货物混合堆放,保税货物的标识是否清晰,保税货物的管理是否有混乱、账目不清的情况,然后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能力承接该项审计业务。

      四是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工艺特点,确定审计计划。保税企业包括保税加工企业和保税物流企业,由于保税加工企业生产方式的多样性、复杂性,所以对保税加工企业的核查一定要到现场了解生产的整个过程,从原料的领用、投放、加工到在产品的结转、外发产品的加工以及完工产品的入库,了解每个环节所产生的产品(在产品)以及每个环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的次序。最后根据了解的情况来安排每个环节需要的现场盘点人员。注册会计师还需要特别关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仓库收、付、存手续是否完整、严密,各种账务记录是否真实、有效、及时,海关监管电子数据与企业仓库记录是否一致,企业是否定期盘点等,通过内部控制的符合性的测试,确定保税货物复盘的抽查比例。在审计计划阶段需要和管理当局沟通:尽量停止货物的移动,减少生产流水线上在成品的数量,控制在途货物的数量,保证保税货物盘点的正确性;审计日期、人员安排分工、盘点的范围、盘点表的样式和被核查企业协商一致;要求被核查企业提前做好货物的预盘、货物堆放整理、盘点标识等工作,提供货物存放平面图,计量工具以及相关人员的配合。最后将已和被核查企业协商一致的审计计划送交海关相关部门,经核准同意后正式实施专项审计的执行程序。

      五是统一计量单位和商品编码。在海关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进出口商品的性质、用途、功能或加工程度进行归类、编码,不同类别、编码的进出口商品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按照不同税率征收关税。商品的编码又称为HS编码,是海关对进出口商品进行监管和统计的基础和依据;在保税加工业务中一般由企业自行向海关备案进出口商品的编码(也称为备件号)。企业由于实际管理的需要会根据货物的特性、型号、尺寸将货物(包括料件、在产品、产成品)进行细分、编码形成企业自己的管理编码。无论企业如何编码,每一项进出口商品只能对应一个HS编码或者已在海关备案的备件号。不同时间进口同样的保税货物,企业采用不同的企业编码,但是只能采用一个海关编码(HS编码),这样才能将实际盘点的保税货物按照海关编码归类统计、汇总。同样,各类进出口货物有不同的计量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每类进出口货物只能有一个统一的计量单位,又称为法定计量单位。但是在企业实际管理中,企业又会根据货物的实际计量属性记录,比如胶粘带的法定计量单位是米,但是在实际使用中有些型号的胶粘带是按“根”或者“克”计量的,那就需要企业除了提供按照实际单位计量的数量外,还需要提供折换成法定计量单位的数量以及折换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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