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落脚点,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现出审事评人。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着重围绕“四责一廉”来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即围绕乡镇领导干部“经济发展责任、经济管理责任、经济执行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和廉洁守纪情况”,设定可量化的评价指标,确定评价方法和相应分值,并根据乡镇经济发展的特点,适时调整评价指标和相关评价方法及分值。 (一)经济发展责任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6个方面的指标: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税收收入增长率、公益事业财政投入增长率及社会保障投入增长率,将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乡镇的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与全县平均水平的相比(对于经济欠发达的镇,可以将全县平均水平适当下降,比如将全县平均水平乘以0.8作为被除数),来测算出某项具体指标的得分。 (二)经济管理责任方面。 1.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一是制度建立情况。检查所在乡镇内控制度建立情况,以已建立的内控制度数量占应建立数量(须明确一般情况下需要建立的内控制度)的比重进行评分。二是制度执行情况。采取扣分法打分,直至扣完为止。即某一项资金审计中违反制度金额占该项资金总额的比例,以该比例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对发生以下情况的,采取一票否决,即一次性扣完该项分值。如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金额达X万元,私分、截留、挪用社会保障、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的达X万元。) 2.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情况。一是国有(集体)资产价值增值率=任期末所有者权益数/任期初所有者权益数,相比结果大于或等于1的时,得相应的权重分;小于1的则乘以权重分进行评分。二是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以发现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金额占整个资产总额的比重,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来进行扣分。(注:对资产的购置是否通过政府采购、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方面可以通过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来反映) 3.政府性负债情况。一是任期末财政负债率与任期初的该比率相比,相比得数小于或等于1的得相应的权重分;大于1的,按得数减去1后的余额乘以权重分的积数来进行扣分。二是任期内债务增加情况与债务化解情况相比较,相比得数小于或等于1的得相应的权重分;大于1的,按得数减去1后的余额乘以权重分的积数来进行扣分。三是政府大额举债控制情况,对任期内未经上级批准单次举债金额达X万元(含以上)的,每发现核实一起扣减X分,直至该项权重分扣完为止。 (三)经济执行责任方面。 1.财政收支综合平衡情况。任期内财政预算内收支是否平衡。如实现了财政预算内外综合平衡,则该项评价得全分。如通过空调资金等手段虚假平衡的,则按违规资金占整个预算内外财政资金的比例,乘以权重分值的积数进行扣分。 2.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任期内违反财政、人事部门规定,超范围发放各种津贴、补贴,以违规金额占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总额的比重,乘以权重分的积数进行扣分。 3.招待费支出情况。任期内招待费支出占整个公务费支出的比重(不得超过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每超出标准一个百分点即扣减X分,直至该项权重分扣完为止。 4.招商引资费用情况。一是实际利用外资平均增长率=任期内各个年度利用外资增长率之和/任期年度数,与全县平均水平相比,乘以权重分的积数评分。二是对利用外资过程中发生的汇兑损失,实行扣分制,即审计每查实汇兑损失X万元,则扣X分,直至扣该项权重分扣完为止。 (四)经济决策责任方面。 1.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建立情况。即针对乡镇级的重大决策议事规则或制度的建立,主要指乡镇公益设施及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国有和集体土地转让、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等较大经济事项(注:可以用经济数量来衡量,即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公益事业或镇村基础设施建设达到X万元起,国有、集体土地出让X亩起,农业专项资金使用达到X万元起,就必须提交集体讨论决策)。实行扣分制,每发现核实一起的扣减X分,直至扣完为止。 2.检查经济决策执行情况。收集领导干部任期内的重大经济事项,通过审计核实是否存在未经集体决策的情况发生,每发生一起采取扣X分。 3.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对乡镇级重大项目的资金到位情况、资金支出是否按合同规定等,采取违规资金占项目总资金的比重,乘以权重分的积数进行扣分。 (五)廉洁守纪情况。 1.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对任期内违规金额领导干部应负直接责任的每5万元扣X分,应负主管责任的每10万元扣X分,直至扣完为止。 2.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任期内有无用公款支付应由个负担的费用,金额每0.5元扣X分,超过一定时间(X个月)借用公款(X万元)或借用公物金额达(X万元),每查实一起扣X分。 3.所在镇干部职工廉政建设情况。任期内所在镇干部职工有无因违反财经法规,被镇纪委查处的一起、被县纪委查处一起及被法院判刑的一起分别按规定进行扣分,直至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