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以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职能的顺利实现,以及社会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体现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是政府加强预算资金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机关工作的主要着力点之一。 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内容的沿革与变化 1、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审计 主要对部门管理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进行审查,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即部门与本级财政的预算管理关系,部门与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关系、部门内部预算管理决策和执行情况等。二是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即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及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主要审查各项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和内控制度的实施情况。三是部门银行账户管理情况。包括银行账户开设程序、银行账户数量、银行账户中收支的内容及银行账户使用的管理情况。 2、部门收入及支出情况审计 财政审计要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以支出审计为主线”,预算资金的收支审计是预算执行审计的基础和根本。政府的钱是怎么来的,做了什么事,每项事情花了多少钱,事情是谁做的,怎么做的,这些都要由审计部门替老百姓来监督。首先是部门收入情况审计。部门及所属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和非财政预算拨款收入两部分。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财政核拨的预算资金。非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主要检查部门收入取得的合法性、相关收入纳税情况及收入管理情况,有无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等问题。其次是部门支出情况审计。根据部门预算制度的规定,部门预算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安排的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真实性、支出执行预算及国家规定标准情况、部门基本支出效益情况等。部门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专项支出。项目支出按其性质,分为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和其他类项目支出三类。审计内容包括项目立项申报情况、部门项目审核情况、部门项目实施情况、部门项目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果等。 3、部门征缴国家非税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审计 许多部门履行执收执罚职责,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国家非税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部门非税收入收缴审计的内容一是非税收入征收的合法性。包括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罚款是否具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严格执行同家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情况等问题;二是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审查部门对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是否通过部门预算予以核定等情况。 4、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审计 公共财政框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就是要将本级财政集中的财力,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和促进贫困、落后财政经济的发展,使下级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均等化目标。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政府财政支出主要来源之一,且转移支付的范围和资金额在不断扩大,涉及农业、交通、教育、社保、就业等诸多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审计要着重把握两个方面重点:一是上级政府补助给本级的转移支付资金,以专项补助资金为主,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时应作为重点内容。二是本级财政补助给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上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本级财政匹配的资金。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时,要有重点选择专项补助项目和有关地区进行延伸审计。要逐步加大对每一笔转移支付资金的跟踪审计力度,审查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法、合规性,审计转移支付的依据、支付的合理性及支付的透明度。还要审查财政体制的运行结果是否正常、合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 1、国库支付资金流向审计 部门及所属单位正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即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预算外资金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小额现金账户)收缴、存储、支付和清算。因此,我们在审计中要检查各项收入核算是否清楚,是否存在混库情况;资金拨付依据和审批手续是否合法齐全;注意与银行对账单核对,防止资金漏洞;对专项资金和大额款项的拨付,要以国库账户和财政专户拨付为源头,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工作应把监督的目光转到“集中支付”上来,审查财政专户管理是否存在死角,是否有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以及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是否贯彻实施了“收支两条线”;专项资金是否由财政拨付到资金主管单位,有无挤占挪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