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伪驻日大使馆考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曹大臣,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副教授,南京 210093

原文出处:
历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41年初汪伪驻日大使馆设立后,即代表汪伪政府,一方面开展对日“外交”,一方面与他国驻日机构积极往来。汪伪政权违背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其存在不仅不为中国政府所承认,而且不为国际社会所认可,从国内法及国际法两方面视之,都是一个非法组织;作为汪伪政权的派出机构,大使馆的“外交”活动自属非法无疑;其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的利益。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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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七事变后,日本侵华战争进一步扩大,中国进入全面抗战阶段,但在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两国政府从自身利益考虑,均未向对方宣战,外交关系处于似断非断的状态。1938年初,日本召回了驻华大使,但仍留馆员处理残务。在日军占领地,七七事变前后关闭的领事馆渐次复开。此类领事馆,在性质上发生了根本变化,已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驻外机构,而是日军在占领区的统制工具。相应,中国也召回了驻日大使,陆续关闭在日领事馆。但“临时政府”、“维新政府”和“汪伪政府”等傀儡政权建立后,又相继向日本派驻了使领。这样,中日之间出现了复杂的外交局面,成为中国外交史上的特例。拙文将以汪伪驻日大使馆档案(1943-1944年)和日本外事警察报告为核心资料,考察汪伪大使馆在日之活动,并从国内法及国际法的角度,分析其政治和法律地位。

      一、大使馆的设立及其组织机构

      1871年,中日签订《修好条规》,建立了近代外交关系。二十多年后,甲午战争爆发,两国关系断绝,《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恢复邦交,互派使节,又建立了正常的外交关系。中日外交关系,屡遭日本破坏,到1938年6月再次中断,但在法律上一直维系到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

      七七事变前,国民政府驻日大使馆在东京麻布区饭仓町6—14号,许世英为特命全权大使。大使馆下辖的领事机构,除日本本土外,还设于日本殖民地台湾及朝鲜,即:横滨、神户、台北、汉城4个总领事馆,①长崎、釜山、元山、新义州4个领事馆,以及大阪、名古屋、函馆、门司、镇南浦、仁川6个办事处。七七事变后,驻日使领在困境之中一直坚持办公,但因日方宪警的百般阻挠,不得不陆续“暂停公务”,准备撤退回国。1938年1月10日,国民政府国防最高会议决定,命许世英回国述职,酌留馆员维持馆务,而各领馆应努力维持,团结侨民一致救国。次日,许世英照会日本外务大臣广田弘毅,声明驻朝鲜领事馆一律停止办公,如有假借领事馆名义者,均为非法,自当无效。

      1月16日,日本政府训令驻华大使川越回国,并电示驻外各大使,对国民政府停止交涉。同日,日本政府发表声明称:“国民政府不解日本之真意,妄策抗战,内不察人民之涂炭,外不顾东亚全体之和平”,“尔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期待足与日本真正提携之新兴政权成立与发展,与之调整两国国交,协力建设更生之新中国”。1月20日,许世英将馆务委托参事杨云竹代理,然后带领10名馆员,搭乘俄轮皇后号辗转归国。行前,他对新闻记者说:“余此次离日,心中充满忧虑。”当时“东京横滨之数百华侨,因不愿受日人之压迫,亦乘俄皇后号返国”。1月21日,《大公报》就许世英回国一事发表社评称:“这是东京政府强暴宣言的结果,它声明‘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实际是宣布断绝邦交,则我们中华民国的驻日大使自然要下旗归国。”

      1月24日,日本政府宣布对华政策要领,声言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与国民政府交涉,且绝对不容许第三国出面调解。28日,川越大使依令离华返日。此后,日本宪警强迫国民政府驻朝鲜、台北及日本领馆易帜附逆,致该地领馆人员不得不闭馆返国。由于旅日华侨为数众多,短时期内难以全部撤退,大使馆余留人员在各地领馆关闭后,于艰难环境之中,力谋继续工作,期对华侨尽最后保护之责。但日方罔顾国际法义务,复行威胁领馆之故伎,“且不惜采取卑劣手段”,在5月19日及24日,“纵任数十浪人,冒充华侨代表,冲入使馆,肆行骚扰”,致馆员“无法自由执行职务”。6月11日,使馆将一切动产及不动产交由日本外务省保管,宣布正式关闭,杨云竹等馆员是日均启程返国。②这样,两国虽未正式宣战,但在事实上断绝了外交关系。

      国民政府驻日使馆还未关闭之前,日本就在华北和华中扶植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37年12月14日)和“中华民国维新政府”(1938年3月28日),两个伪组织分别在东京、横滨、神户、长崎、函馆等地开设了“侨务办事处”,③“互派专员,以争媚于其主子”。按照日本政府规定,专员虽不享有外交官或领事官的特权,但可以非正式地与日本官宪接触,担任保护留日华侨任务。④1940年3月汪伪政府成立,临时、维新两政府取消。4月1日,日本派阿部信行为特命全权大使,与汪伪商谈所谓建交问题。⑤经日本政府同意,汪伪8月1日在神户开设总领事馆,在长崎开设领事馆。⑥8月20日,汪伪行政院第21次会议通过《修正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草案》。⑦据此条例,伪外交部开始筹设驻日使馆。9月1日,汪伪在横滨开设总领事馆。11月30日,日本与汪伪在南京签订“日华基本关系条约”议定书及附属秘密协定。同日,日本政府发表“日华基本关系条约”和“日满华共同宣言”,正式承认汪伪政府。12月,汪伪废除函馆“侨务办事处”。之后,汪伪开始修缮原国民政府驻日大使馆馆舍,并提出“引渡”要求。12月24日,外务省、东京府及警视厅会同汪伪代表孙理甫(东京“侨务办事处”处长)办理交接手续。次年1月31日,日本政府正式将大使馆移交汪伪政府。⑧

      关于大使人选问题,日本原希望由徐良充任。徐为天津中原公司总经理,与三菱、三井等素有勾结。日本又恐徐声誉不隆,遂与汪伪商量,决定先由伪行政院副院长、外交部长褚民谊担任,徐则递升为“外交部”部长,之后再将褚换回。褚受任后,于2月5日到达东京,正式开馆。当时“馆舍油漆一新,室中陈设一新,人员阵容一新”。褚办公室右壁悬挂汪精卫肖像镜框,两侧有褚亲笔书写的对联:妙机其微俯拾即是,生气远出积健为雄。⑨大使馆职员有:正参事陈伯藩,副参事孙湜,一等秘书孙理甫,二等秘书耿善,三等秘书涂超、陈谟如,随员王丙镛、徐义宗、杨元亮、潘禄,主事徐勉之等。10月,褚民谊复任“外交部”部长,由孙湜临时代理大使。11月11日,徐良正式接任大使。徐到任后,主要馆员更换为:参事孙湜,顾问谭觉真,一等秘书吴润、王缵祖,二等秘书耿善,三等秘书冯禹、涂超,随从秘书马玉生,随员文亮、杨元亮,主事董志恺、鲍启庚等。⑩1943年5月,蔡培接任大使。据1944年统计,大使馆职员及杂役、家属共64人。(11)另有日籍雇员15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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