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8(2009)02-0027-11 一、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偏离和“文化大革命”的发生 20世纪50年代,曾经被公认为是社会主义经典模式的斯大林模式的弊端逐渐暴露出来,其高度集权的体制越来越显现出僵化的特征,严重制约了社会主义发展的生机和活力。1956年3月召开的苏共二十大,揭开了斯大林问题的盖子,在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引起强烈的反响。世界范围的社会主义改革浪潮由此兴起。 此时的中国,刚刚按照斯大林模式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正满怀信心地着手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在苏共二十大的启发下,中共也开始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中共“八大”前后,中共领导人围绕着健全国家政治生活、改革经济体制和发扬民主等方面,曾产生了一些独到的新思想萌芽。这些新的思想萌芽与当时社会主义改革的大潮流是基本一致的。但是,这个良好的改革势头没有坚持下去。1957年,以发扬民主为宗旨的整风运动,走上进行阶级斗争的反右派运动,标志着中共的探索发生了逆转,走到了与社会主义改革潮流背道而驰的歧路上去了。在这个逆向运动的尽头,就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 1、社会主义阵营改革潮流的兴起和中共社会主义探索的方向性偏离 从中共八大到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的20多年间,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发生了两次重大挫折。一次是历时3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次是历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虽然“大跃进”的挫败并不必然地导致“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但这两次重大挫折之间,是有着某种密切的内在联系的。“文化大革命”中推行的一些“左”的社会政策,都可以在那里找到最初的源头。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共沿用过去领导革命的战时经验,试图突破斯大林模式的一次冒失轻率的激进改革。它不仅是用群众运动和战争动员的方式搞经济建设的一种赶超战略,还是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率先进入到共产主义的一场大规模的社会试验。“大跃进”号召“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中心就是破除对苏联模式的迷信,在社会主义诸国中树立一个“多快好省”的赶超新样板。 “大跃进”为了要提供出比苏联“老大哥”发展更快的“高速度”,在传统体制上有许多创新和突破:在经济发展目标上,制定了“以钢为纲”短期实现“赶英超美”的发展目标,在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赶超计划中最为激进;在经济发展方式上,用“全民大办”的行政命令加群众运动,否定了苏联计划经济模式中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技术规定性;在经济管理机制上,以大搞群众运动的“鞍钢宪法”代替苏联以技术管理为主导的“马钢宪法”①;在政治运行机制上,实行党委“大权独揽”的一元化领导,加剧了领导制度过度集权状况,毛泽东的个人权威更是置于了中央集体领导之上;在社会组织形式上,以工农商学兵一体的政体合一的农村人民公社代替了苏联的集体农庄体制,并认为这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②。可见,“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的社会主义,已经与过去的传统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异,带上了更多的乌托邦空想色彩和非理性因素。但万变不离其宗,在本质上与斯大林模式并无二致,在追求单一公有制、平均主义、急于过渡等方面更有甚之。而且出于主要领导人对群众运动大轰大嗡的偏好,对计划经济的技术理性采取“破除迷信”的一概排斥态度,很快造成了国民经济运行的严重混乱,强迫命令的瞎指挥风、一平二调的共产风大行其道。“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多方面都带来了严重后果,所有的后果,都直接来自于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偏差。 2、乍现即逝的改革契机与中共党内重大分歧的出现 进入60年代后,中共开始着力解决“大跃进”运动造成的严重后果,实行全面调整的方针政策,纠正错误。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再度出现转向正确方向的契机。 60年代初期的调整是为了改变“大跃进”的激进政策。一方面,调整是对原有体制的修复。中央对人民公社体制进行了调整,纠正了“供给制”的公共食堂,以小队为经济核算单位,实际上恢复到初级社的水平。中央还制定了工业、农业、教育、科技等工作条例,纠正大搞群众运动的做法。另一方面,60年代的调整在修复原有体制中也包含了某些体制改革要求。在“大跃进”造成的严峻困难面前,一些中央领导人从实际出发,提出了一些恢复经济,调整政治关系,改善对外关系的政策措施。如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提出了肯定和支持当时农村出现的“三自一包”,开放农村集市市场的农村政策建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提出了缓和国内社会政治关系,调整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调整宗教民族政策的统战工作建议;中央联络部部长王稼祥提出了争取长期的和平环境,改善对外关系,对外援助要量力而行的外交工作建议等等……这些政策建议,虽是从部门工作的角度提出的,但都反映了中国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已经隐含了改革的萌芽。特别是农村“包产到户”的再度兴起,恢复生产效果显著,深受农民拥护,得到了从地方到中央的许多干部或明或暗的支持,一时形成很大规模,成为以后中国农村改革的先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调整对意识形态的禁区也有了某种程度上的突破。邓小平当时曾有一段话是具有代表性的。他说:“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③ 这段话虽然是针对当时克服困难的具体措施来讲的,但已有了以后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政策,“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思路。 在“大跃进”运动遭到严重挫败后,毛泽东承认:“我们对于社会主义时期的革命和建设,还有一个很大的盲目性,还有一个很大的未被认识的必然王国。我们还不深刻地认识它。”④ 并认为,社会主义时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对调整工作,毛泽东一开始也是支持的。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他的关于社会主义模式的某些设想,不允许否定“三面红旗”。所以当调整深入时,他又认为刘少奇主持的调整工作,问题讲多了、政策退多了。毛泽东对那些具有改革动向的调整措施十分敏感。他把“三自一包”、“自由市场”等搞活经济的调整措施视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继而认定邓子恢、李维汉、王稼祥等是党内的修正主义分子。因为对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没有根本突破,毛泽东和中央集体领导在调整方针上发生了重大分歧,这是“文化大革命”发生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