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的官商关系是目前学术界的一个兴趣点,但比之晚清,却很缺乏实证研究。既有研究主要以商人组织商会为载体,大多认为国民党建立南京国民政府之后,实施“党国同构”的一党专制统治,加强了对商会等民间社团的整顿和控制,从而使得商人活动空间大为萎缩,官商关系趋于紧张。不过,也有人通过考察天津商会的选举等内部事务,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商会面临的困境更多来自其内部,而不是政府所制造的外部压力,同时也认为,商会虽仍然具有民间工商社团的独立性,但并没有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的建立而得到顺利发展,而是因其内部矛盾继续步履蹒跚。 以往有关官商关系的研究,基本集注于以商会为组织的商人群体,通过商人组织商会的表现来判定官商关系,而对官商关系中的另外一个角色“官”却较为忽略,极少把二者结合、平衡起来进行综合考察。而且,官商关系的体现是多方面多渠道的,仅就“官”或“商”的一面,或仅立足“官”与“商”的角度,从官商联系的事件来断定二者的关系,是有所偏颇的。 商人作为近代至关重要的社会群体,除了从商人组织及其所开展的活动进行研究外,亦可结合社会语境,从“社会行为”来观照商人群体的行为,反过来再分析有商人群体参与的“社会行为”,这种由外而内、内外结合的研究视角或既可加深对商人群体的认识,亦可呈现官商关系的多面相,还可加深对“社会行为”的分析。 1928年中华国货展览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始就开展的国货运动中的一个举措,本文将从商人与其的关系这一角度进行研究,以加深对国民党执政之初官商关系的认识,并进一步认识近代商人群体“社会行为”的多样性。 一、商人与政府合作,共同成功举办中华国货展览会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以提倡国货为先”①,主动倡导国货运动,与民间共谋国货发展。因此,职掌工商部长的孔祥熙上台伊始,为“策进工商,提倡国货”起见,于1928年4月提议“筹设中华国货展览会,征集全国出品,陈列展览,以示奖励而资观摩”②,随即中华国货展览会开始积极筹备。 经过半年多的准备,中华国货展览会于1928年11月1日在上海南市新普育堂工艺学校正式开幕,全会历时64天。开幕之日,盛况空前,中外来宾1万多人,观者5万余,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亲莅会场举行了升旗礼。大会共征集到了来自全国22个省、4个特别市的13271件展品③。 在中华国货展览会筹办过程中,商人积极参与,始终与政府进行合作,共同保证了其的成功举办。 第一,积极参与大会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事宜。中华国货展览会由工商部发起督办,上海特别市市政府具体承办,其所属的农工商局会同办理,其他省市政府和总商会予以协助,具体的工作由工商部驻沪办事处和上海市政府及其所属农工商局共同负责。 筹委会和委员会的11名常委中,有8名商界名流,即虞洽卿、陆伯鸿、冯少山、朱谋先、赵晋卿、寿景伟、孙梅堂、徐静仁,其中工商部驻沪办事处主任赵晋卿、上海总商会会长虞洽卿与上海市市长张定璠一起担任主席,中国茶叶公司总经理寿景伟担任总干事。会务组主任陆伯鸿、副主任王介安、财务组主任林康侯、副主任朱吟江、设计组副主任王云五等,都是商界名流巨子。会务组26人和财务组25人中,至少有36人具有商人身份,占了70%以上。他们中除了前面所提到的人之外,还有陆凤竹、黄瑞生、周星棠、陈翊庭、项松茂、石芝坤、沈九成、钱龙章、王一亭、王彬彦、王晓籁、方椒伯、徐庆云、穆藕初、钟荣光、汪伯奇、顾馨一、闻兰亭、徐寄廎、胡熙生、袁履登、钱新之、叶惠钧。④可见,大会的主要筹办工作基本是由商人负责操办的。 商人也是各地筹办参加中华国货展览会的生力军和主力军。各省市的筹委会分会基本上都是由筹委会派员会同各省的建设厅、社会局、商品陈列所或国货陈列馆、总商会或商会、商民协会及国货维持会等国货团体共同组建,这些分会的人员构成主要是当地有影响力的大商人和主管机构的官员,有的完全由商人负责组织,比如,浙江的筹备分会就是由杭州总商会、商民协会和国货陈列馆共同组织,前二者负责征品,后者负责展品的储备和输送⑤。 第二,慷慨赞助,出钱出物,解决大会的经济问题。资金是开展活动的前提保证,没有充足的资金,中华国货展览会的各项工作就难以顺利进行。该会经费预算约需11万元,除国民政府拨款5万元外,不敷甚巨,因此,筹委会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方面致函各省市政府总商会、商会予以协款,标准为省政府500元至2000元、市政府300元至1000元、总商会100元至300元、商会50元至100元⑥,另一方面向社会大拉赞助,包括资金与物质赞助。 最终中华国货展览会共花了12万多元的直接开办经费,其来源主要是三部分,一是官款,即国民政府拨款5万元和江苏、广西、奉天、南京、北平等15省市的协款11277元;二是社会赞助款,包括蒋介石捐赠1万元,获得第一号门券,华侨商人郭春秧捐2千元,以及杭州、南宁、吉林、甘肃等14个总商会的协款1220元及28个县商会的协款1200元⑦;三是会场收入,主要是场租、广告费、寄售佣金和门券收入共达45087.88元,前三项都与商人有关,共约11275.4元。⑧在这些开办经费中,来自政府和官员的款项达7万多元,占了近60%,而直接由商人出的款项不足5千元,仅占4%弱,即使加上来自商人的有偿场租、广告费、寄售租金,也不到1万6千元,仅占13.34%弱。如此看来,似乎官方举足轻重,而商人不足挂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