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王立明与民国时期中国妇女节制运动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净昉,博士研究生,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刘王立明是民国时期中国节制运动的一位领袖,不仅身体力行地追寻着女性的自主与独立,而且将其作为参与、组织妇女运动的重要内容。她在参与、领导民国时期中国妇女节制运动的过程中,注重保障女性的基本生活,培养其生存能力,促进女性群体的成长。刘王立明认为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女性是家庭的柱石,因此主张,首先,应该承认女性在家庭中劳动的价值;其次,女性自身也应担负起对家庭的责任。构建快乐家庭,也是刘王立明的理想之一。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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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5—0120—08

      民国时期,随着中国女子教育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妇女解放的重要性。她们通过组织社团、创办报刊、兴建学校等活动大胆走入由男性主导的公共空间,开始掌握自身的命运,积极投身中国的妇女运动。而实现男女平等,构筑现代国家,既是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女界精英奋斗的目标,也是受基督教影响的女性们从现实处境出发改造中国社会的理想。实际上,面对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冲突与融合,中西文明的交流与汇通,处于转型社会中的刘王立明在调试中国传统文化与基督教信仰的同时,也在思考和抉择自己作为女性所具有的社会身份以及所要扮演的多重角色。

      然而,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基督教与中国妇女运动的关系,以及女基督徒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缺乏比较深入探讨。因此本文拟以民国时期的中国妇女运动领袖刘王立明①为研究对象,阐释其妇女解放的思想与实践,探讨信仰对其个人生命的意义,以及她如何调试基督教信仰与中国文化的关系,推动中国妇女节制运动的发展。

      一 刘王立明的一生

      刘王立明(1897-1970),原名王立明,曾用名李梦梅、邝志洁。安徽太湖人。她自幼受到当医生的父亲的疼爱,并跟随父亲识字读书。不幸的是,在她9岁那年,父亲被急病夺去了生命。从此以后,王立明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她每天起早贪黑拾柴禾、割猪草、帮忙操持家务、照料年幼的弟弟。因为家境贫寒,王立明还不得不经常去向亲友借贷或去典当行以解燃眉之急。在艰苦生活的磨炼下,她养成了吃苦耐劳、独立自主的性格。②

      幸运的是,王立明较早接受新式教育。清末民初,为中国妇女运动发端期,在来华传教士以及精英知识分子反缠足、兴女学的倡导下,女性从身体解放逐步迈向思想解放。王立明在家乡太湖县的一所福音小学读书时,受到有关妇女解放等新思想的启发,并在12岁时主动撤去了裹脚布,成为全县第一个放足的女子。③

      小学毕业后,由于成绩优秀,她被保送到美国卫理公会创办的教会女中——儒励书院求学。1915年,尚在儒励书院读书的王立明在提倡祛除陋习、保护家庭的世界妇女节制会④的感召下,加入该会,并任职于中华分会。翌年,王立明作为中国代表赴美参加世界妇女节制会议。同年考取了留美学习的奖学金,就读美国西北大学生物系,获得接受高等教育、进一步深造的机会。留美期间,她广泛接触和了解西方社会,尤其关注女性在家庭及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并注意比较不同文化背景下妇女观的差异。而1918年,她在芝加哥期间与世界妇女节制会会长维丽德(Frances Willard)的相识,又为其日后投身中国妇女节制运动奠定了基础。

      1920年,王立明学成归国,服务于中华妇女节制会,致力于改进家庭生活、革除社会恶习的活动。1923年,她与基督徒刘湛恩⑤结合,又翻开了其个人生命史之新的一页。除了扮演妇女运动者的社会角色外,她亦努力承担起作为妻子、母亲应尽的家庭义务和责任,努力与刘湛恩一同建立起和谐、快乐的家庭。两人都是具有现代思想的知识分子,把救国视为共同的理想,并为之奋斗。作为上海沪江大学首任华人校长,刘湛恩坚持教育救国,力图使基督教高等教育适应中国社会。⑥王立明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不仅承担起照顾家庭的主要责任,还热情招待来家做客的沪江大学的学生,与他们倾心交谈。而刘湛恩男女平等的教育理念以及时时刻刻的鼓励,也使王立明从事妇女运动的信心更加坚定。正如她在《中国妇女运动》一书自序中所言:

      当然我更要感谢的是我那位真诚热爱的外子,刘湛恩先生,由他在教育上的经验,他不但知道男女在智力上是平等,并承认女子有她独立的思想,独立的人格,在与男子同样的机会之下,能够创立伟业,服务人类。因为他的同情,合作,批评与鼓励,著者不但有兴趣和机会去参加各种妇女运动,并能在他这次未出国,出席加拿大的太平洋国际学会及至欧美各国考察教育以前,把这书最后的一页写好。⑦

      1924年,王立明与向警予、刘清扬、张琴秋等共同组织了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发表宣言明确提出国民会议应有妇女团体参加,一切公私法律凡有碍于女权发展者应一律废除,另订男女平权及特别助进女权发展之宪法与法律。⑧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抵抗日本侵略,拯救国家民族危亡,成为时代的主流话语。女性应尽国民的义务与责任,成为战争状态下中国妇女运动的重要命题。王立明也和刘湛恩一起在上海投身救亡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王立明又率领中华妇女节制协会人员参加何香凝领导的中国妇女抗敌后援会,任该会农村妇女组织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沦陷后,租界成为“孤岛”。王立明坚持留在沪上,参加了许广平领导的上海女界难民救济会,为难民救济工作日夜奔忙。1938年初,因刘湛恩拒绝出任南京伪政府教育部部长而不断遭到恫吓与威胁。同年4月7日,刘湛恩被暗杀,王立明为纪念丈夫,在自己姓名前冠以“刘”字,以示永久的哀悼与思念。⑨

      此后,刘王立明辗转武汉、重庆等地,继续从事爱国活动。1944年,刘王立明在重庆加入中国民主同盟,被选为民盟中央委员。与李德全、史良等发起组织中国妇女联谊会,团结爱国进步妇女,宣传民主、反对独裁专制,把争民主、反独裁的斗争和妇女运动结合起来。抗日战争结束后,刘王立明回到上海,投入反内战、争民主、反独裁的斗争。1947年,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组织,刘王立明离开上海来到香港,参加民盟中央在香港召开的一届三中全会,否认国民党政府视民盟为“非法”组织之举,表示绝不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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