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国初期①的通货膨胀及其成功治理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水金,副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解放全中国及百废待兴,导致人民币财政性发行和生产性发行双向推进,通货膨胀严重,物价剧烈波动。政府采取临时应急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经济手段、行政干预双管齐下,金融、财政政策同时跟进,标本兼治的方略,全力平抑物价,在短时间内成功治理了持续达13年之久的通货膨胀顽症,为人民生活安定和国民经济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创造了经济奇迹。认真研究和总结新中国反通货膨胀的经验,对于当前有效抑制CPI节节攀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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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08)04—008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承国民党统治后期恶性通货膨胀之余波,以及解放全中国、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等,开支浩大,收入甚少,国家财政收支失衡,赤字庞大,不得不大量发行纸币以之弥补,通货膨胀状况依然十分严重,涨风不断,物价剧烈波动,投机活动猖獗,给战后经济重建、社会安定、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党和人民政府果断采取措施,通过经济手段、行政干预,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至1950年3月基本制止了自抗日战争以来连续13年通货膨胀的局面,物价进入基本稳定阶段。之后又经历了朝鲜战争爆发、美英等国对我实行经济封锁等考验,到1952年底,全国物价已由基本稳定进入全面稳定。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成功治理通货膨胀,是一个奇迹,其深远意义绝不亚于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这是新中国在经济领域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三大战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通货膨胀问题,目前尚无人进行专题研究,但这段历史却给我们留下了极为丰富的资料,除了1958年出版的《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1921—1957年)》外,近年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联合汇编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综合卷、商业卷和工业卷。此外还有《陈云文选》及大量的文件汇编、报纸报道、社论等等,这些都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翔实的素材。本文在大量研读档案资料及主持财经工作当事人的各类文本的基础上,通过对史料的仔细爬梳,尽可能勾勒出建国初期通货膨胀的全景图,并进行一定的分析,以期能对当局有效抑制CPI节节攀高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

      一 建国初期通货膨胀严重、物价剧烈波动

      (一)建国初期四次物价涨风

      建国初期物价波动最剧烈的是1949年—1950年3月,先后发生了四次大的物价涨风。

      1.第一次涨风。1949年华北发生严重的春旱,春粮短收,4月一场大范围的物价波动席卷华北、西北,波及山东、苏北、平津等地。在4、5两月,上述地区物价普遍上涨50%左右。政府通过抛售物资、取缔投机、加强市场管理等措施,很快阻止了涨风的继续蔓延。

      2.第二次涨风。这次物价风潮发生在上海解放后不久。首先由银元投机开始,继而向粮食、棉纱等主要商品进袭,带动上海物价直线上升。从1949年5月17日到6月9日的13天中,总指数上涨2.7倍以上,黄金上涨2.11倍,银元上涨1.98倍,米上涨2.24倍,纱上涨1.49倍。② 人民币的通货地位,几被黄金、银元所排挤。针对这一情况,人民政府首先采取大量抛售银元的办法,平抑银价。6月5日,政府向上海市场集中抛售银元10万枚,但如同泥牛入海,银元价格继续上涨。6月10日,政府坚决查封了金银投机大本营证券大楼,逮捕了一批投机分子,分别予以惩处,给投机势力予以沉重打击。同时公布《华东金银和外币管理办法》,禁止金银、外币自由流通和私相买卖,或以金银、外币计价。人民银行开始挂牌收兑金银外币。翌日,上海银元的价格从2000元人民币猛地跌至1200元,米价也随之下跌10%。6月14日起,银行举办折实储蓄存款。上述措施,基本上取缔了金银投机活动,人民币通货地位得以在上海市场初步确立,整个物价也获得了短时期的稳定。继上海市打击银元投机活动后,全国许多大城市纷纷效仿。武汉逮捕银元投机分子200多人,并查封了2家从事金融投机的大钱庄。广州取缔了从事投机生意的87家地下钱庄及扰乱金融市场的街头兑换店。各大城市的这一打击行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史称“银元风潮”或“银元之战”。

      但上海物价仅仅稳定了2周,便再起波澜。从6月23日—7月21日近1个月内,纱价由32.5万元上涨至61.5万元,上涨89%;粮食上涨更猛,从6月23日至7月16日,米价由每石11700元涨至59000元,上涨404%。整个物价上涨幅度均很大,7月物价指数上升204.61,比6月份涨104.6,各种主要商品7月平均价格比6月上升50—200%以上。③ 平津物价也急速抬升,物价风潮如野火般骤然蔓延到全国。

      针对这一涨风,党和政府采取了各种管理市场物价的新措施,如制定各种交易规则、对几种主要商品禁业场外交易、统一交易时间、规定现款当日交割、禁止栈单买卖、禁止兼做业外生意、实行议价等,以限制私商的投机活动。同时加紧调集物资,国营贸易单位加大抛售力度,大米抛售量逐步增加,由占市场成交总量的5%上升至55%以上,价格均低于市价,并对工人和机关团体实行物资配售。在这些措施下,7月下旬的物价涨势趋于缓和。

      3.第三次涨风。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物价涨势最猛,波及范围最广,局面最紧张,延续时间最久的一次全国性物价涨风。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从10月15日开始,以上海、天津为先导,华中、西北跟进,首先是进口工业原料如五金、化工等价格节节上升,接着纱布、粮食价格大幅度跳升,推动整个物价猛涨,每天上涨10%到30%,人民币币值狂跌。以7月物价为基础,到12月10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4大城市的物价平均上涨3.2倍,11月24日达到物价波动的最高点,为7月底的3.7倍。④

      当时主持中央财经工作,战斗在反通货膨胀第一线的陈云注意到,上海投机者主要囤积纱布,华北投机势力集中冲击粮食。为了避免两面受敌,他首先集中精力应对北方粮价稳定问题,从11月15日起每日由东北运粮1000—1200万斤入关,供应京津地区。同时逮捕和严惩了16家投机粮商。这些手段震慑了投机者,安定了民心。

      从京津腾出手来之后,陈云开始全力抑制上海的物价涨势。起初由上海国营贸易单位在市场大量抛售物资。从10月10日至11月10日的一个月中,抛售的棉纱共2万件,棉布共30万匹,加上粮食、食糖等物资,全月收回的通货达300余亿元。大米的抛售量更大,11月7日一天,抛售911万斤,相当于平时市场成交量的10倍以上。但这样多的物资抛售仍无法遏制物价继续上升,如11月16日,国营公司虽以每石75,000元至80,000元的平价,抛售大米750万斤,而私营米店零售价,每石仍高达14—16万元。⑤ 其二是全国各大城市统一行动,集中抛售。由于这次涨风是全国性的,仅上海一地行动已不能解决问题,迫切需要全国统一部署。中央及时在全国各大城市调集了主要物资,于11月25日全国各大城市统一行动,集中抛售。为了给投机商人以适当教训,中央特别指示:第一,在当前抢购风盛时“应乘机将冷货、呆货抛给投机商,但不要给其主要物资”;第二,“等到收缩银根与物价平稳,商人吐出主要物资时,我乘机买进。”⑥ 除了大量调运、抛售物资外,还配合税收、信贷等多种手段,使投机资本完全没有喘息的机会。中财委规定所有国营企业的资金一律存入国家银行,不得向私营银行和资本家企业贷款;私营工厂不准关门,且须照发工人工资;加紧征税,不得迟交。同时,全国各地严加取缔地下钱庄,截断投机分子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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