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韦勒克的文学史观

作 者:

作者简介:
乔国强,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83)

原文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自从出现文学史这种记载文学发生和发展变化的史书体裁以来,国内外各类文学史著作数量之多,编写体例之杂芜、混乱已非同一般。但文学史究竟是怎样的一部史书,其性质、写作方法等如何,仍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韦勒克和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一书至今对我们的文学研究和文学史撰写依然有着巨大的影响,有人甚至奉为圭臬。该书从不同的侧面详细探讨了文学史的性质、文学史的写作方法等,在阐明自己文学史观的同时并指出了某些已有的文学史观的错误。韦勒克文学史观的理论继承了艾略特所开创的那种从历史的维度、宏观且动态地考察文学作品的传统,而且就其理论的本质而言,他的包括文学价值观在内的一整套文学史观,就是在综合了艾略特与兰瑟姆的本体论诗学和艾略特的“有机整体观”以及“非个性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并发扬光大的。从这一观点出发,韦勒克构建了自己的文学史框架:文学史是在对文学这种意向性存在的“经验客体”进行的批评中,归纳或“提炼”出表达“决定性结构”或价值体系(包括文学的原理、文学的范畴和判断标准等)的文学理论,然后在此理论的指导下,以文学系统内的、“一个与时代同时出现的秩序”的前后逻辑关系,在综合通过读者、批评家等人头脑的文学批评的基础上,构成文学史的写作框架。当然,韦勒克文学史观也有其自身的缺陷:首先,从总体上看,韦勒克对文学存在的认识是偏颇的;其次,韦勒克的文学史观中其实还杂糅了阐释学和新历史主义的一些基本观点;最后,韦勒克的文学进化观也是值得商榷的。韦勒克的文学史观说到底,其实还是坚持对文学内部的研究,而不是与其相关的历史的、社会的、思想史的或心理等背景的研究,没有超出“新批评”对文学的认知范围。这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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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出现文学史这种记载文学发生和发展变化的史书体裁以来,国内外各类文学史著作数量已经多得不能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了,其编写体例之杂芜和混乱已不能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来涵盖了。文学史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史书,文学史编撰者似乎大都不去考虑,即便有略赘数语者,也大都语焉不详,并未提出自己哪怕并不系统的文学史学观。国内外文学史编撰者似乎并未意识到韦勒克和沃伦在其合著的《文学理论》一书中所提到的以往文学史分期混乱问题②的重要性,也很少考虑他们提出的文学理论、文学批评与文学史三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更没有提出其某种动态的评价文学的价值体系。

      韦勒克与沃伦合著的《文学理论》一书至今对我们文学研究和文学史撰写还发挥着巨大影响。该书从不同的侧面详细探讨了文学史的性质、文学史的写作方法等,并且指出了某些已有的文学史观的错误。今日重读这部著作,有助于我们深入思考与文学史写作等相关的诸多问题。本文拟在探讨、梳理韦勒克文学史观理论渊源的基础上,介绍与评价韦勒克的文学史观,并且指出他的文学史观的局限,以便为探讨文学史写作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韦勒克文学史观的理论基础

      作为“新批评”派的重要成员之一,韦勒克是以其辩证的思路和宏观的视域而著称的。他在其著述中提出了一些颇为新颖的文学思想,如文学史观等。但总体说来,他的基本文学思想,特别是文学史观,还是与“新批评”派中其他主要成员的思想主张是一脉相承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韦勒克的一些重要文学思想都是有其渊源的,是在其前辈和同辈“新批评”理论家如艾略特、兰瑟姆等人所提出的理论框架推演中发展而来的。他们在表述和论证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是他们的理论基点却是极为契合的。因此,在分析、评价韦勒克的文学史观之前,先回顾一下“新批评”派的一些基本主张和观念,特别是“有机整体观”、“文学本体论”、“文学价值观”等基本概念,对我们认识和梳理韦勒克的文学史观会大有裨益。

      “有机整体观”是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一文中提出的一个观点。这一观点,实际上是针对于19世纪浪漫主义诗学中的两个根深蒂固的观念——原创性和个性价值观而提出的,即艾略特不同意浪漫主义诗学过于强调、拔高所谓原创性和个性在作品中所起到的作用。③也就是说,“有机整体观”是对浪漫主义诗学的一种批判。

      艾略特在文中指出,一种必不可少的历史观应该“不仅感觉到过去的过去性,而且也感觉到它的现在性”,这种相互关联的历史观会促使作者在写作时,“感觉到从荷马开始的全部欧洲文学,以及在这个大范围中他自己国家的全部文学,构成一个同时存在的整体,组成一个同时存在的体系”。[1]2这个“同时存在的体系”是由“现存的不朽作品联合起来形成一个完美体系”。[1]3而这个“完美体系”又与当下的作品之间形成一种有机的互动关系,即是说,“在新作品来临之前,现有的体系是完整的。但当新鲜事物介入之后,体系若还要存在下去,那么整个的现有体系必须有所修改,尽管修改是微乎其微的。于是每件艺术品和整个体系之间的关系、比例、价值便得到了重新的调整;这就意味着旧事物和新事物之间取得了一致”。[1]3在这里,艾略特所强调、看重的显然并不是某位诗人写下的某部具体作品,而是作为一个完美体系的整个文学史以及这个具有完美体系的整个文学史与具体作品之间的有机互动关系,正如他说:“过去决定现在,现在也会修改过去。”[1]3韦勒克在表达自己的文学史观时,也提出了与艾略特的文学史观相类似的文学史的体系观和对个别作品与文学史之间的动态关系的看法,[2]305-306如他的“透视主义”中的文学整体观和他对艺术作品的双重品行(“永恒的”和“历史的”)的认识等,[2]37,306都在不同程度上与上面所介绍的艾略特的观点相一致或类似。我们虽没有充分的证据肯定地说韦勒克就是根据艾略特的文学史观发展了自己的文学史观,但是,从他们在表达文学史观时,一致地首先注意到文学史的体系和个别作品与文学史之间的互动关系问题,就很能说明他们的文学史观在宏观理论框架上是暗合的。

      另外,艾略特的“有机整体观”除了指称一种互为关联、具有完美体系的宏大文学史之外,还指具体作品微观上的整体性和内部各部分以及整体之间关系的有机性。他在分析西里儿·特纳的《复仇者的悲剧》中的一个“片断”后指出,诗中“丑和美是相互对照和相互抵消的。相互对照的感情的这种平衡固然存在于和这一段剧词有关的戏剧情景里,但是只有那个情景却还不足以导致这种平衡。这种平衡,打个比方来说,就是该剧本所提供的结构上的感情。但是,剧本的总的效果,它的主要的调子,却由于这一事实,即与这个结构上的感情具有表面一点也不明显的相似性的一些流动的感受,和它结合起来,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艺术感情”。[1]10在艾略特看来,作品的各个部分之间既是一种有机的结合,又与作品的整体相联系。也就是说,在欣赏或批评一部作品时,仅仅对作品的“情景”,即局部进行分析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对构成作品的每一部分与作品的整体相联系才能正确地评价一部作品。这种从微观上看具体文学作品的有机整体性在韦勒克那里也有所表述,他在《文学理论》中所说的“对一件艺术品做较为仔细的分析表明,最好不要把它看成一个包含标准的体系,而要把它看成是由几个层面构成的体系,每一个层面隐含了它自己所属的组合”,[2]168显然与艾略特论述的具体文学作品内部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艾略特在提出“有机整体观”的同时,还提出了作者创作要“非个性化”的主张。他的“非个性化”理论是从“有机整体观”中推演而来的。既然诗人是处在文学史这个整体之中的,而“艺术的原料却是一成不变的”,[1]4那么,判断一个诗人的作品是否有价值就要看他的作品是否符合“过去的标准”。换句话说,艾略特认为应把诗人放在历史这个维度来看,任何一位诗人只有在与前人对照中才能彰显出他所具有的价值。

      把前人的创作当作今人创作的参照标准,艾略特似乎觉得这样说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他进而又提出了诗人在创作时要消灭个性和个人感情的主张,“诗歌不是感情的放纵,而是感情的脱离;诗歌不是个性的表现,而是个性的脱离”。[1]11他认为诗歌唯有脱离了“感情”和“个性”,“才可以说艺术接近了科学”。[1]5从表面看来,艾略特的这个说法有些过于极端,诗歌原本就是一门区别于科学的艺术。其实,艾略特的这种说法是另有所指的,即他反对传统的批评方法——社会、历史、道德、心理以及作者传记等,试图用脱离“感情”和“个性”的方法来切断作者与作品之间的关联。他把这种不依靠外在背景的批评称之为“诚实的批评和敏锐的鉴赏”,其特征是“不是针对诗人,而是针对诗歌而作出的”。[1]6文学批评应该从文本自身出发,即注重发掘文本自身的构成、独立性,而不是把其当作是对作家经历、社会历史背景的注释。这是艾略特最想说的话。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的才能》中所倡导的这种关注作品自身的批评观和前面所论述到的文学作品宏观和微观的“有机整体观”,成为了韦勒克文学史观中的两个重要理论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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