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形式及其当代变体刍议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宪章,上海大学艺术研究院。(上海 200444)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从形式美学的视角来看,文学的历史就是文体演变的历史。文体作为文学的艺术形式,就是文学的本身和存在,文类是它的先验形式,语体、文本和风格是它的主要构成。注重语言的声乐规律、不在乎文学与非文学的界分,以及文类之间的交叉和互文这三个方面,当是汉语文体的历史体性。新时期以来,先锋文学的形式突进和网络文学的超文性等,以前所未有的情势催生了汉语文体的当代新变,从而将文学变体问题凸现到学术前沿。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9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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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08)06-0057-(07)

      一、文体与形式

      文体问题一直是中外文论史所关注的重心所在。《文心雕龙》凡50篇,其“论文叙笔”方面的篇章就达20篇,很能反映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这一特点。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也是从文体分类开篇的,即首先根据媒介、对象和方式的差别划分文体,然后由此展开诗学的逻辑表述;更不必说后来的黑格尔,文体不仅被其作为美学体系的“构件”,而且还被赋予方法论的意义。①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体学”当是整个文学研究之显学。这是因为,就“自律”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学的历史就是文体演变的历史。以汉诗为例,从四言到五言再到七言的发展,以及由古诗到律诗再到词、曲的演变,直至现代“新诗革命”等,就是一条明晰的韵文发展线索,即“韵”和“文”的变奏与交错,而朝代的更替、社会的变革等方面的影响只能是它的外部动因。

      但是,由于“文以载道”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也可能由于社会政治关系的紧张,近代以降,我国学界对于文体本身的关注急剧降温,更多的精力和兴趣转移到文学和群治的关系上,思想史(或称“主题学”)方法成为文学研究的主要路径。这并没有什么不好,既是时代需要之必然,也是中国学术之特色;问题不在这里,而在于,脱离“自律”的“他律”研究必然远离文学本份,以至于我们的理论批评既不受文学欢迎,也没有赢得“群治”的喝彩。这就是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窘况。恰如我们的文学史简单地将朝代更替或社会变革作为历史分期的切割工具,将文学反映社会的深广程度作为价值判断首要甚或唯一的标准,从而使人误认为只是这些因素才是文学的发展动力,至于文学自身怎样似乎无关紧要。毫无疑问,这样的文学史观显然是没有预设文学的独立自足性,于是,所谓“文学史”不过是社会史或思想史的“别号”或“另册”;而在真正的社会史和思想史那里,并没有因为文学对他们的厚爱而把文学当回事。

      于是,这种尴尬必然造成许多有才华的学者离开文学,索性转移到思想史、文献学或文化研究上去了,即所谓文学研究的“扩容”和“转向”。有意思的是,近代以来就愈演愈烈的这一学术倾向,往往被粉饰为“文史一家”而予全部肯定,少有学者反思它的“合法性”,反思文学本身是否被冷漠及其后果。“文史一家”作为治学方法当然无可厚非,如果作为“学术无疆界”的口实,把文学研究的对象消解得了无踪影,也就等于否定了现代学科分类的必要,那就不能不使人疑惑不解。直到新世纪的今天,文艺学界又衍生出“边界”和“扩容”问题的论争,不难看出这一学术倾向的根深蒂固。对此,我们是否需要重新寻找文学研究的另一路径,即在正视“文史一家”或称“思想史方法”这一主流学术话语的同时,侧重考虑文学自身的研究应该怎样作为。进一步说,如果我们反其道而行之,不是“扩容”而是“聚焦”,不是“向外转”而是“向内转”,将注意力凝聚到文学本身那又如何?这就是我现在所要强调的文体与形式研究,即从形式美学的视角对文体问题进行文学阐释。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王蒙就曾感慨“我们终于可以谈论文体了”,因为在他看来,我们的文学长期被非文学的东西所纠缠,而对文学之所以成为文学的东西,例如文体与形式,却不敢谈、不去谈或不会谈。他说:“文体学研究的是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问题;至少是偏重于艺术形式方面的问题。……文体是个性的外化。文体是艺术魅力的冲击。文体是审美愉悦的最初的源泉。文体使文学成为文学。文体使文学与非文学得以区分。”[1] 王蒙并非要给“文体”下一个定义,但却敏锐而真实地道出了它的主要特点,即文体就是文学的艺术形式,就是文学本身。至于它的进一步定义,不妨姑且搁置,首先从笔者所亲历的一个经验事实说起:

      那是2001年9月11日夜晚。和往常一样,我习惯于睡眠前看一眼新闻。打开电视,屏幕上显示的是乱糟糟的场景:画面上浓烟滚滚,尘土飞扬,警笛嘶叫,一片狼藉;街道上狂奔逃命的人群和冲锋陷阵的警察相向奔跑,互相撞击,乱作一团;还有一架飞机撞上了一座大楼……“电视台在这个时段应是《夜间新闻》,怎么播放起警匪片来了?”我正在暗自疑惑,准备转换频道,突然传来了播音员的画外音,原来是美国纽约正在发生恐怖袭击,飞机撞上了世贸大楼……啊!我惊呆了,遥控器险些失手跌落,这才知道是新闻现场直播,正在发生令世界震惊的大事,并非老套的警匪片之类。

      这就是笔者所亲历的一次“文类体验”。主观意识中的“文体类型错位”,居然能够引发如此完全不同的认知!也就是说,当人们面对同一个文本,文类的不同必然引向不同的接受和释义。广而言之,这是否意味着受众在进入任何文本之前,必须首先明了并认同它的体类——新闻报道还是文学虚构?能指和所指的对应还是错位?直陈事实还是曲笔和隐喻?如此等等。因此,不妨套用康德的一个概念:所谓文类,其实就是文学的“先验形式”。其中所蕴含的奥秘,即文学之所以是文学的东西,远未被我们所认识。难怪在文艺理论史上,特别是我国的文学批评史,关于文类的划分如此精细和不厌其烦;难怪在中外文学发展的历史上,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文学史,文学的创新往往首先表现为文类的异样和新变;难怪一些当代作家,包括新时期以来我国的作家和写手们,在这方面也颇费心思和标新立异。特别是随着现代传媒的发展,文类的交织和新变又有了新的载体,从而有可能使它的受众更是目不暇接。毫无疑问,对这些问题进行有效的阐释当是理论所面对的文学现实。这就是从形式美学的视角关注文体问题的现实性、必要性、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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