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汉语静态存在句中动作动词特别是及物动词出现的原因一直是该句式研究中争论的热点。早在存在句研究之初,动作动词的出现就引起了学界(陈廷珍1957,范方莲1963,朱德熙1982,宋玉柱1982等)的重视。学者们纷纷从动词的句法属性(李艳惠1990,顾阳1992、1997,唐玉柱2005a、2005b等)、语义特征(朱德熙1981,矢野光治和蓝清汉1985,陆俭明1991等)和搭配成分(陈庭珍1957,范方莲1963,马希文1987,戴耀晶1991,齐沪扬1998等)入手来解释它们进入静态存在句并发生统一语义变化的原因。这些观点虽然各有优势,但都存在着一些难以解释的问题。导致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它们将存在句整体意义的产生归结为某个句子成分单独作用的结果。 鉴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近年来许多学者(黄居仁、张莉萍、安可息、陈超然1999;潘海华、杨素英2000;陆俭明2004,2008;袁毓林2004;石毓智2004)采用了认知语言学中的构式语法理论来分析汉语静态存在句。这一分析方法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但还存在着一个重要问题,即对构式的“部分能产性”(partial productivity)解释不足。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采用“自下而上”的语料分析法,在构式语法理论的框架下,运用框架语义理论来分析和归纳静态存在构式中的动作动词①的语义共性,从而得出该构式对动作动词的语义选择条件。下文的分析是以北京大学现代汉语在线语料库中随机检索出的实例为基础的。 1.汉语静态存在构式的部分能产性 Goldberg(1995)②[27:116-117]指出,许多构式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是能产的,即构式在合适的语境中可以被运用于新的动词形式。以双及物构式为例,fax(传真)作为动词的用法虽然相对较新,但它可以出现在此构式中,如: (1)Joe faxed Bob the report. (乔传真给鲍勃这份报告。) 但是构式的能产性并不是无限的,也即是说它们只具有部分能产性。仍旧以双及物构式为例,动词give和donate虽属于同一语义类别,但give可以出现在该构式中而donate则不可以,如: (2)Joe gave the earthquake relief fund
5. (乔给地震救灾基金会5美元。) (3)*Joe donated the earthquake relief fund
5. (乔捐献给地震救灾基金会5美元。) 汉语静态存在构式也是如此。该构式典型的句法结构为“
+V+着+NP”,它虽然可以容纳大量的动作动词,但对许多语义比较相近的动词的接受度并不统一。例如,同样表达物体位移变化的及物动词“挂”和“摘”、“浸”和“捞”、“盖”和“掀”,只有前者可以出现在该构式中而后者则不可以。例如: (4)a.门前挂着灯笼。 b.*门前摘着灯笼。 (5)a.盆里漫着衣服。 b.*盆里捞着衣服。 (6)a.报纸下盖着饭菜。 b.*报纸下掀着饭菜。 另外,较为凸显动作过程的及物动词“推”和“拉”,感官动词“看”和“听”等也不能进入该构式。例如: (7)a.*山上推着小车。 b.*公路上拉着马车。 (8)a.*影院里看着电影。 b.*礼堂里听着交响乐。 还有些涉及人或物体位移变化的不及物动词如“飞”和“游”等在进入“
+V+着+NP”的结构中表达的则是人或事物的动态存在而非静态存在,也即是“动态存在句”。而许多其他动词如“唱”和“翻”等虽然也可以出现在这种句式中,但组成的句子并不是存在句,如: (9)a.天上飞着一只鸟。 b.水里游着一条鱼。 (10)a.台上唱着大戏。 b.台上翻着跟斗。 由此可见,汉语静态存在构式的能产性是有限的,有相当一部分动作动词进入该构式后生成的句子要么不合语法,要么表达人或事物的动态存在或动作。那么该构式在选择动作动词时有什么语义限制条件呢?下文将以框架理论为指导,从动词表达的事件场景的特点入手对此进行分析。 2.框架理论下的动词意义分析 本文采用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以及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Talmy的运动事件框架理论对研究对象进行分析。采用这两种理论的主要依据是动词的非自足性及其语义结构中对某些事件元素的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