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推广规范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标准语),是发展教育文化科技事业、繁荣社会经济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任何一个要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所必须完成的社会历史任务。 汉语方言复杂,除了分布地域广阔、山川阻隔等地理条件以外,旧中国长期处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体制下,封闭的小生产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也是重要的社会原因。 新中国建立之初,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汉民族共同语的确立和推广工作。1955年10月,在北京先后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讨论会。从思想上、理论上为推行民族共同语做了充分的准备。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指示》吸取以往近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国语运动的经验,对普通话做了经典的论述:“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这是研究、教学、推广普通话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准绳。普通话是规范的现代汉语,是我国汉民族的共同语,也是全国各个民族之间交际的通用语。“语言的规范指的是某一语言在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标准。”“共同的语言和规范化的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一定的规范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罗常培、吕叔湘,1955)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关于“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规范的汉民族共同语的地位和作用。普通话的作用在于“全国通用”。它是在汉语北方话的基础上确立、发展起来的,但是,它高于方言,是各方言之间的共同语;同时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相互交际的通用语言。《宪法》的规定集中反映了新时期社会发展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推广普通话的工作不仅应该首先面向汉语各个方言地区,还要在国家实行多语制的社会语言规划的总格局下,采取适当的工作方针,逐步向各个民族地区推进。 20世纪80年代,语文工作面临社会信息化的挑战。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把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研究汉语和汉字信息处理问题,作为语文现代化和语文标准化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行简化字的工作,尽管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以及工作力度上的差距,但总体上符合语文现代化和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了增强推广普通话的工作力度,会议的工作报告指出:“50年代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是正确的,……但是,形势变化了,推广普通话工作要有新的进展,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也必须做些调整。”1992年,国家语委正式将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调整的方针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准确地反映了国家职能部门贯彻《宪法》规定的态度和工作力度,也恰当地表述了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如何兼顾和协调普及与提高的要求。 国家语文工作职能部门,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始终坚持在普及与提高两个层面开展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汉族地区大力提倡、重点推行普通话的同时,根据国务院《指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开办了培训理论和研究骨干的“普通话研究班”“全国普通话进修班”,到1982年,经过培训的人员达3000人次。在职能部门统一组织下,对全国1800多个点的汉语方言进行了普查,编辑、出版了一大批指导各地学习普通话的手册以及普通话和方言的研究专著。 1986年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指出,普通话的标准只有一个,但是从实际出发,对使用者的熟练和规范程度的具体要求可以不同。也就是说,根据普通话的标准,对宣传(传媒)语言和教学语言的要求应该严一些,高一些;对工作语言和民众一般用于交际语言的要求可以宽一些,适度一些。为适应语文现代化和标准化的客观要求,普通话推广工作的规划和格局,也应该在大力推行、积极普及的同时,逐步抓紧提高的层面。为此,在国家语委主持下,于1988年组成“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课题组,通过论证,确定了普通话水平分为“三级六等”。为了推进普通话水平测试,1992年又组成了新的课题组,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性质、目的、方式、内容、范围进行了专题论证和研制。1994年10月,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从此,主要面向教师、播音员、演员以及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逐步有序地开展起来。这是职能部门结合我国实际,酝酿、准备多年,为实现语文现代化、标准化的新举措,是60年推广普通话的组成部分,是推广普通话工作具备一定基础之后,必须适时推进的重大举措。 经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1年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全面进入法制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被列入相关条款。在新形势下,国家语委于2001年组成新的课题组,在原大纲的框架内,经过近两年的研讨,重新编制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并由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根据新《大纲》,课题组重新研制了《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15年来,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逐步推进,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据不完全统计,经培训和考核的国家级测试员近4000人,省级测试员近40000人。全国通过此项测试的应试人员约达30000000人次。这是在较高层面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巨大成果,它已经并将继续深刻影响我国的社会语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