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类型学的眼光

作 者:

作者简介:
沈家煊,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

原文出处:
语言文字应用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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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林伯格(L H.Greenberg)是当代语言类型学的开创者和代表人物,他在1966年撰写的“语法的某些共性:论有意义成分的序次”(Some universals of grammar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the order of meaningful elements)一文已成为这一领域的经典论文。语言类型和语言共性其实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这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类型学是通过比较从结构特点上对语言进行分类,然而比较得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比如,要比较各种语言名词短语的结构,前提是承认每种语言都有名词,这个前提就是语言的共性。另一个角度的理解是,世界上的语言看上去千变万化,无一定宗,其实不然,语言之间的变异要受一定的限制,有一定的变化“模式”,有些变异不可能出现,这叫做“万变不离其宗”。这种普遍适用的变异模式也是一种共性。因此,语言的类型研究和共性研究只是侧重面不同而已:类型学主要关心语言有哪些种不同的变化类型,共性研究主要关心语言类型的变化有哪些限制。

      研究语言的共性也就是要回答“什么是可能有的人类语言”这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现在大致有两条路子,一条是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生成语法理论,它主张对一种语言(如英语)作深入的研究,用推演法找出语言的共性,用人类语言知识的天赋性来解释语言共性。另一条就是以格林伯格为代表的功能一类型学理论,它主张通过多种语言的比较用归纳法找出语言的共性,用语言的功能来解释共性。

      “蕴含共性”(implicational universals)是当今语言类型学中最重要的概念,它能说明语言类型变异所受的普遍限制,其形式为“P→Q”,例如,“如果一种语言的名词(N)位于指代词(Dem)之前,那么名词也位于关系小句(Rel)之前”,用逻辑上的蕴含式表示就是“NDem→NRel”。这个蕴含式在四种逻辑上可能有的词序中肯定了三种,即(1)NRel & NDem,(2)NRel & DemN,(3)ReIN & DemN,而排除第(4)种ReIN & NDem。这就对可能有的语言类型作出了限制,这种限制就是一种语言共性。

      “标记性”(markedness)是指一个语法范畴的内部成员有的是有标记项,有的是无标记项。“标记性”跟“蕴含共性”相通。例如名词的“数”这个范畴,单数是无标记项,复数是有标记项,这是跨语言调查得出的标记模式。这一标记模式用“蕴含共性”来表述就是:如果一种语言的名词复数不加标志,那么名词单数也不加标记。这个“蕴含共性”排除的是这样一种语言类型,即名词复数不加标志而单数加标志。

      “语法等级”(grammatical hierarchy)是对标记模式的进一步阐释,因为过去的标记理论只承认单纯的无标记/有标记的对立,而当代类型学的研究发现,有无标记其实是个程度问题。例如就名词的数而言,除了单数和复数的对立,有的语言还有“双数”“三数”或“少量数”(表示“几个”),而有无标记的程度也就相当于一个“语法等级”:单数>复数>双数>三数/少量数,这个等级表示左边项的无标记程度高于右边项。

      标记性又跟范畴的“典型性”(prototype)相通。一个范畴的“核心”或“典型”成员是由一定数量的语法特性“聚结”而成的,例如典型的名词是主格、单数、阳性名词,典型的动词是第三人称单数、现在时、主动态、肯定式动词。典型的名词也就是无标记名词,典型的动词也就是无标记动词。典型不典型是个程度问题,就跟有无标记是个程度问题一样。

      有时候特性的聚结形成两个“互补”的典型。以语音为例,浊音性和响音性两个特征结合形成一个典型的音,清音性和阻塞性两者结合也形成一个典型的音。用标记性来表述就是,对阻塞音而言,清音性为无标记特征,浊音性为有标记特征;而对响音而言,浊音性是无标记特征,清音性是有标记特征。因此,在清浊对立中一般说清音是无标记项、浊音是有标记项,这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现象有个专门的名称叫做“标记颠倒”,也叫“典型互补”。语法上标记颠倒的例子有,施事做主语为无标记的,受事做宾语也是无标记的;而施事做宾语或受事做主语则都是有标记的。

      从以上阐释的四个概念(蕴含共性、标记性、语法等级、典型范畴)及其相互间的联系可以看出当代类型学和19世纪的传统类型学的区别。传统的语言类型划分只根据词法结构这一个参项,就是按构词形态将语言分为孤立型、黏着型、屈折型等。当代类型学根据多个参项并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而建立普遍适用的语言变异模式。在当代类型学家看来,传统的类型学是想在整体上确定一种语言所属的类型,然而构词形态是否真能反映一种语言的整体类型属性还很难说,应该先对语言的各个部分和具体的结构分别考察并划分类型,再确定这些结构类型之间的相互关系,然后才谈得上确定一种语言的整体类型。

      类型学对语言共性的解释是从语言的功能出发的。各种语言的功能是一致的,主要是交流信息。信息的交流要讲究效率,主要受两条互相竞争、互相制约的原则支配,一条是“经济原则”,一条是“明晰原则”。标记模式可以用经济原则来解释:无标记项的使用频率高,不用或少用附加的形式标志,从而提高了信息传递和理解的效率。“明晰原则”就是尽量做到“一个形式一个意义”或“形式相似,意义相近”。例如,在许多语言里条件从句和一般问句的形式相似,这是因为从意义上讲条件从句和一般问句在言谈中都相当一个话题。“经济原则”和“明晰原则”互相竞争的结果,或者是前者压倒后者,或者是后者压倒前者,也可能是两者不分胜负,同时制约语言的结构,但是不可能出现两者都不起作用的结果,即语言结构既不经济又不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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