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文字瓦当释谈七则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仲一(1930-),男,江苏铜山人,西安秦兵马俑博物馆研究员(陕西 西安 710089)。

原文出处:
唐都学刊

内容提要:

秦汉文字瓦当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和文献参考价值,它可弥补文献记载不足,对于研究秦汉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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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来谷宫瓦当(秦)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于1996年对陕西凤翔县孙家南头堡子壕秦遗址进行了局部试掘。在B区第四层(统一秦前后)的文化遗存内,出土“来谷宫当”瓦当4件、采集1件。瓦当模制径16.4厘米,边轮宽0.6~1厘米。边轮内侧有外弦纹一周,当心为大钉纹外绕一圆环纹。以十字双勾线把当面分为四等份,“来谷宫当”四字分布于四个界域内。当后连接的筒瓦内饰布纹、外饰绳纹。见(图1-2)

      

      图1

      

      图2

      “来谷宫当”为考古史上首次发现,来谷宫不见于史书记载。“来”通“赉”,二字均为之部来母,双声叠韵通假。《逸周书·商誓》:“予亦来休命”,刘师培《周书补正》:“来当训赐,与赉同,犹言赐以嘉命也”。《说文·贝部》:“赉,赐也。从贝,来声。”

      “谷”通“榖”,二者均为屋部见母,双声叠韵通假。陆贾《新语·慎微》:“弃二亲,捐骨肉,绝五谷,废诗书,背天地之宝。”五谷即五穀,为粮食的总称。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需部》:“谷,假借为穀。”

      “来谷”读为“赉穀”,即祈求天赐嘉谷,使五谷丰登。这与“蕲(祈)年宫当”的“祈年”的意义相同。祈年、祈穀是国之大事。《礼记·月令》:孟春,“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穀于上帝。”郑玄注:“谓以上辛郊祭天也。”春秋传曰:无郊祀后稷,以祈农事。《诗经·云汉》:“祈年孔夙,方社不莫,昊天上帝,则不我虞,敬恭明神,宜无悔怒。”郑玄注:“祈丰年。甚旱,祭四方与社。”孔颖达疏:“正义曰:月令,孟春祈穀于上帝,孟冬祈来年于天宗是也。祭四方与社,即以社以方是也。”

      凤翔县孙家南头堡子壕秦遗址除出土“来谷宫当”瓦当外,还出土“蕲(祈)年宫当”瓦当14件(其中13件为发掘品)。“橐泉宫当”7件、“竹泉宫当”4件。这几种文字瓦当均出土于此遗址第四层的文化层中。该文化层的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统一。[1]由此可知,这里同时并存着四座不同名称的宫殿建筑组群,彼此相距不远,同处于同一宫城内。来谷宫、竹泉宫,文献失载;蕲年宫、橐泉宫位于何处?文献记述不一,让人莫衷一是。新考古资料的发现使人们获得了清晰的认识。①

      孙家南头堡子壕秦遗址的第五层出土物中的槽形板瓦与弧形板瓦伴出,动物纹瓦当与葵纹、云纹瓦当伴出,其时代为战国文化层,上限可到战国早期偏晚。遗址的第四层,出土上述文字瓦当及戳印文字的板瓦和筒瓦200余件,戳印文字和“左颓”、“左瓦”等,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统一。第三层为汉、唐、宋文化堆积层。清晰的地层关系为判断上述几种宫殿的时代提供了重要依据。关于蕲年宫的建造年代,一说“德公起”(《史记·秦本纪》:穆公“葬雍”条,《正义》引《庙记》);一说“穆公所造”(《三辅黄图》);一说“惠公起”(《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雍县条)。堡子壕秦遗址不见春秋时代的文化堆积,因而前一、二两说不可信,惠公(前399-前387年在位)起说可暂从。橐泉宫,《汉书·地理志》右扶风雍县条及《史记·秦本纪》穆公“葬雍”条《正义》注均云为“秦孝公造”。《水经注·渭水注·雍水》条下云:“盖秦惠公之故居所谓祈年宫也,孝公又谓之为橐泉宫。”新的考古资料证明二者并非一宫,而是同时并存的两座宫殿。《水经注》之说不足信,橐泉宫为孝公起说可暂从。关于“来谷宫”、“竹泉宫”何时何人造?不见于文献记载。根据出土物的地层分析,时代为战国晚期至秦统一,似为战国晚期的某位秦君所造。综上言之,位于堡子壕遗址区的上述四座宫殿始建于战国,沿用至秦王朝。

      来谷宫和蕲年宫是秦君祭祀上帝及后稷,祈求丰年的重要处所。秦迁都咸阳后一些重大的郊祀活动仍在雍,秦始皇曾在蕲年宫举行过加冕典礼就是佐证。

      二、阳陵泾置瓦当(汉)

      “阳陵泾置”瓦当系西汉景帝阳陵邑遗址出土。阳陵邑位于陵园的东侧,东西长4500米,南北宽1000米,面积4.5平方公里。已探明东西向街道11条,南北向街道31条。有条宽62米的主街道把阳陵邑分为南北两区,南区为宫署区,北区为民居区。经局部试掘,出土了大量的砖瓦建材、生活用具以及封泥、货币等文物。在出土的众多瓦当中有“阳陵泾置”2件。其中1件完整,另一件边轮微残。当面径约15厘米,边轮宽约1厘米。边轮的内侧有阳弦纹一周,当心为大乳钉纹外绕圆环纹。当面以双勾线分为四等份,“阳陵泾置”四字分置于四个界域内。[2](P179-181)(图3-4)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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