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制定《汉字简化方案》与将简化字转为繁体字是两个方向相反的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都会有产生错误的可能性。在汉字简化初期,对简化字不熟悉而产生错误是问题的主要方面,而在简化字已经推行了50多年的今天,如何避免在简化字转为繁体字的过程中出现错误,就成为问题的主要方面了。 本文拟以研制《规范汉字表》过程中涉及的汉字为例,概括出与类推简化有关的繁体字、简化字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其目的在于:第一,提醒汉字使用者避免在简化字转为繁体字的过程中出现错误;第二,提醒辞书编纂者正确处理字头的简繁对应关系;第三,引起规范制定者对这个问题的注意,并由此讨论作为规范的字表应采用何种形式的问题。 一、显性的错误与隐性的错误 一简对多繁的字组在由简转繁的过程中出现错误的问题,目前已被普遍地注意到了,例如将“拉纤”转为“拉纖”,将“皇后”转为“皇後”。其实这是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简化字总表》中的105组同音代替字(即一简对多繁的字组),其繁简对应关系,《总表》列得清楚,一般字典上都分辨得一目了然,只要稍稍具备文字学的知识,就不应发生转换错误,因为这类错误是由于没有掌握好规范而发生的,因而是容易避免的,我们称之为“显性错误”。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潜在的因素会导致错误的发生。比如“肮”,我们知道它是“骯”的简化字,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肮”都能转为“骯”。《史记·张耳陈馀列传》:“(贯高)乃仰绝肮,遂死。”裴骃《集解》引韦昭:“肮,咽也。”司马贞《索隐》引苏林:“肮,颈大脉也,俗所谓胡脉。”《汉语大字典》据《集韵》居郎切注gāng,《汉语大词典》据《广韵》胡郎切注háng,这里的“肮”是“咽喉”的意思,与“肮脏”无关,转成“骯”就错了。又如“袜”,我们知道它是“襪”的简化字,但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袜”都能转为“襪”。请看下面分别摘自三首诗的诗句: “钗长逐鬟髲,袜小称腰身。”(《玉台新咏·刘缓〈敬酬刘长史咏名士悦倾城诗〉》) “锦袖淮南舞,宝袜楚宫腰。”(隋炀帝《喜游春歌》之二) “宝袜菊衣单,蕉花密露寒。”(唐·李贺《追赋画江潭苑》诗之二) 这些诗句中的“袜”都与女子的腰身相关联,显然是不能解释作“袜子”的。这里的“袜”应读mò,古代叫“抹胸”,俗称“兜肚”,相当于现在妇女的胸衣、腹带、紧身背心一类,如果把“袜”转成“襪”就错了。 上述情况下的转换错误,是没有在《总表》里反映出来的,我们也不能要求一般人都具有那么高的古代汉语水平,能搞清楚这些复杂用法。因此,这一类转换错误属于“隐性错误”。这种今天使用的一个常用字或通用字与古代或方言中的某一字音义不同,只是字形“不谋而合”的现象,就是文字学上所说的“同形字”。 由于汉字使用在时间、地域上的差异,同形字是广泛存在的,汉字简化只是造成同形字的渠道之一,并不占主流。简化与同形字,本人在10年前已有论述(见《语文建设》1997年第4期),这里不再重复,只是有一个方面的问题没有提及,那就是含有可类推简化的简化偏旁的合体字,在转换为繁体字时产生的问题。比如“云”、“丰”分别是“雲”、“豐”的简化字,作偏旁时可类推简化,因此“曇”、“澧”可分别简化为“昙”、“沣”,而“昙”、“沣”也可以分别反推出繁体字“曇”、“澧”;但由含“云”的“妘”推出一个“
”,由含“丰”的“玤”推出一个“
”,就产生了错误,因为繁体字系统中不存在“
”、“
”这两个字。由简到繁,有时可以推,有时不可以推;还有推出一对二的情况的,如“芸”就对应“芸”、“蕓”两个形体,这实在是应该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下面就结合研制《规范汉字表》的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字,对这一现象作个归纳,并附带谈一谈何种形式的字表最符合使用者的需要,最有利于防止错误的发生。 二、含有可类推简化偏旁的合体字在简繁转换时的几种情况 含有可类推简化偏旁的合体字,在简繁转换时有如下几种情况: A.貌似简化字,实际并无对应的繁体字,若按规律类推会发生错误。如上文所举“坛”、“辟”。 B.一简对一繁。这是最单纯的情况,按规律类推不会发生错误。如上文所举“昙”、“沣”。 C.一简对一繁及一同形的传承字。这种情况在转换时要作具体分析,需要搞清楚在简化字系统内正在使用的是什么意思,然后根据意义去转换。如上文所举“芸”字,如果你说的是“芸芸众生”,那就只能是“芸芸众生”,而不能是“蕓蕓众生”;如果你说的是“芸薹菜”,那就应转为“蕓薹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