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事是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即可控动作行为的主体。因此,施事语义成分所在句法结构的谓核动词一定具有[+自主]的语义特征(参看马庆株1988)。通常,在基本主谓句法结构中,施事语义成分出现在句法主语的位置上而无须介词的引导与标志。但在具体的语用中,由于表达的需要,这一施事主语往往可从主语位置移动到状语句法位置上与介词构成介词短语而用作句法状语,从而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例如:“老李在院子里栽了棵苹果树。→那棵苹果树被老李栽在了院子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施事主语都可以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例如:“老李在北京住了两个月。→?//小李已经归队两天了。→?//水牛躺在了藕池中。→?” 问题是:同样蕴涵有施事主语的句法结构,为何有的可以转换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而有的不能?这一现象说明,施事成分要同介词构成介词短语而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其句法构成成分之间的彼此选择恐怕在句法语义上都要受到一定的规约和限制。自然,在这诸多的条件与限制中,谓核动词的性质特征则是决定性的因素;尤其是它所指派的论元数目——价量,对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的生成有着更为密切的关联。鉴此,本文拟根据谓核动词价量的不同,对施事介词短语的生成及其构句机制进行研讨。 ——价谓核动词句 1.1 三种基本句式。当谓核动词是一价自主动词时,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存在有三种基本句式。这三种不同的句式,其生成机制也是不同的。比较下列两组例句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的情况: (1)a.运动员休息了。→? b.老王在门口站着。→? c.犯人跑了。→? d.小鸟飞了。→? (2)a.这个月,运动员全都休息懒了。→
.这个月把运动员全都休息懒了。 b.老王站了一个小时,腿都僵了。→
.一个小时把老王站得腿都僵了。 c.一中队跑了两个犯人。→
.一中队把犯人跑了两个。 d.弟弟的小鸟飞了。→
.弟弟把小鸟飞了。 e.老王一连看了两天戏,站得腿都肿了。→
.看两天戏把老王站得腿都肿了。 f.丢手绢,小红跑得满身是汗。→
.丢手绢把小红跑得满身是汗。 上述两组例句中,(2)a、b、c、d、e同(1)中的谓核动词“休息”、“站”、“跑”和“飞”分别是相同的,它们都是一价自主动词;(2)f中的谓核动词“跑”(指生物体或其他物体移动的一种形式)尽管同(1)c中的谓核动词“跑”(指逃掉)词汇意义不尽相同,但也是一价动词。然而,(1)中各句的施事都无法用介词标记而转换生成蕴涵施事介词短语的句法结构,而(2)中相应的施事却可以用介词“把”(可用“将”、“让”替代)予以标志而转换生成蕴涵施事介词短语的句法结构。两者对比,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价自主动词所在的句法结构能否转换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关键在于: (一)是否存在有表动作行为实施的时段和表结果的词语;若存在有这两种语义成分,其句法结构方能转换生成蕴涵施事介词短语的句法结构,否则不能。 事实上,这种能够转换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的句法结构,一般都蕴涵有两个谓核结构,其中一个表述动作行为实施的时段,一个表述动作行为实施的结果;且这两个谓核结构间存在有内在的语义关联:在一定时间内某一动作行为的实施,产生了某种结果。如,(2)b就直接包含有两个谓核结构,前一个存在有动作行为实施的时段“一个小时”,后一个“腿都僵了”则表“站”的结果;(2)a则蕴涵有“休息”和“懒”两个谓核,可以分解成[运动员休息了这一个月]和[运动员全都懒了]两个语义结构,前者有表时段的词语“这一个月”,后者有表结果的成分“懒了”;因而它们可以通过句法成分的省略、移位和蕴涵等转换规则(参见徐烈炯1988:117~125),分别转换成(2)
,生成施事介词短语蕴涵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