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语方位词的词性,理论界一直没有共识,大致可以分为下面几类①: a.把方位词和名词归为一大类,二者的区别取决于作者所采用的理论框架。很多学者或明或暗地采用这个观点。 b.方位词是后置介词(Tai,1973;Peyraube,1980;Ernst,1988)。 c.单独列出一类(比如Li and Thompson,1981)。 d.方位词只是添加方位语义特征的附着语素(clitic),不存在词性的问题(Liu,1998)。 e.汉语中的“框式介词”包含前置词(比如“在”)和后置词(即方位词)(刘丹青,2003)。 本文希望从形式语法的角度确定汉语方位词的基本句法特点,提出一个关于其词性的新观点,同时探讨与此相关的几个理论问题。 一方位词和名词的共同之处 方位词分为单音节和双音节。先考虑单音节的方位词。为了便于讨论,我们暂且把方位词和前面的名词称为名位组合②。 名位组合有显著的名词性特征。首先,名位组合与名词短语一样,在句子中也需要格: (1)a.他们刚才*(在)城隍庙买了一些剪纸。 b.他们刚才*(在)墙上踢了一个洞。 名词短语需要格,而介词是格的提供者,在形式语法内已有共识。没有“在”的“城隍庙”不能被接受,正是因为没有格。按照同样的逻辑,名位组合“墙上”也需要格。下面一组例子也支持同样的结论: (2)a.他们送朋友一套屏风。 b.他们送了一套屏风*(给)朋友。 (3)a.他们放房间里一套屏风。 b.他们放了一套屏风*(在)房间里。 无论(2a)句中的两个宾语如何获得格,(2b)里的名词短语“朋友”在远离主动词“送”的环境里必须依赖“给”才能得到格。例(3)中的“房间里”和(2)中的“朋友”有同样的分配模式,可见名位组合也需要格。 上述例子还表明,把方位词处理成后置介词是不恰当的。如果(1b)中的“上”是后置介词,那么“墙上”就是一个介词短语,在句法性质上和“在城隍庙”等同,应该不再需要另一个介词“在”。同理,如果(3b)中的“里”是介词,“房间里”在句法上应该和“给朋友”等同,很难解释“在”的必要性。需要说明的是,在其他语言里也有使用双重介词的例子: (4)The shadow emerged from behind the door. 但是这里的介词叠加使用,是出于语义上的要求,用来表达单一介词不能表达的更复杂的空间关系。相比之下,对于说汉语的人来说,“在墙上”和“墙上”没有语义差别,因为“在”泛指地点(详见第六节),而“上”所描述的还是地点。所以例(1b/3b)和英语的例(4)不同,使用“在”的原因不在语义,而在句法。 名位组合和名词短语的第二个共性是核心成分的位置。汉语里的名词短语是后核心结构,而名位组合中的方位词也在名词的后面: (5)那张桌子的腿、窗户的框、枣树的枝…… (6)那张桌子旁、窗户前、枣树下…… 说“前”是“窗户前”的核心成分,就如同把介词当作介词短语的核心一样,有语义做基础:behind the door不再描述门,而是描述和门相关的一个特定空间;造成语义发生根本变化的是介词,所以介词是整个短语的核心成分。同理,“窗户前”说的不再是窗户本身,更不是把窗户从事物转换成空间,而是说和窗户相关的某处空间,因此“前”是这个组合的核心成分。 二 方位词和名词的不同之处 单音节方位词和名词的显著不同在于对“的”字的使用,而且和汉语对韵律的要求无关,因为下面各例中的单音节名词和方位词都带有同样的重音,在结构上也都是整个组合的核心成分(见第一节): (7)桌子(的)腿、房子(的)顶、枣树(的)叶…… (8)桌子(*的)后、房子(*的)外、枣树(*的)旁…… 把(7)里的例子和数量词结合,有“的”的时候数量词可以与任何一个名词呼应,否则只能和第二个名词呼应: (9)一张桌子的腿、一条桌子的腿 两棵枣树的叶、两片枣树的叶 (10)*一张桌子腿、一条桌子腿 *两棵枣树叶、两片枣树叶 例(9)可以用下面的短语结构来解释③:
这个结构里有两个名词短语。取决于数量词出现在哪个名词短语的……位置,就产生了例(9)中的变化。由此推断,两个名词之间如果没有“的”就只能是一个复合词,其中第二个名词是核心成分。一个复合词只能构成一个名词短语,因此只能有一组数量词。在语义上,数量词自然和复合名词的核心成分呼应,如(10)所示。 再看数量词和名位组合的关系: (12)一张桌子后、三棵枣树旁…… 如果方位词等同名词,那么没有“的”就等同于名词和方位词组成一个复合词。这显然和(12)不符,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数量词不能和复合词中的非核心成分呼应④。正确的分析应该是(13),其中L代表方位词,LP是方位词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