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09)03-0084-15 在过去五十余年中,教育经济学研究对于公共教育问题之讨论的话语权,为尊奉功能主义传统的理论流派所主导,特别是人力资本理论。按照最为主流的人力资本概念的定义,人力资本就是个人所获得的主要由于其潜在的可增加经济性生产能力的价值而被重视的知识、态度和技能,指的是人类作为经济体中的收入创造者的生产能力。[1]人力资本形成(human capital formation)指的是个人有意识地获得这种能力的过程,而这一过程中时间、货币等支出被称为人力资本投资。[2] 但是,在功能主义范式下,对于教育发展和变迁的原因解释与教育功能分析往往混淆。人们用劳动技能的需要这一中心概念建立解释教育变迁和发展的分析框架,但是教育变迁的核心问题是教育如何对这种需要做出反应。目前有大量的证据表明,这种反应并不是迅速的、自发的。如柯林斯(Collins,R.)所言:“学校教育并没有像功能主义所说的那样提供具体的技能……决定教育发展历史模式的,除了工业技能的逐渐精细化以外,还另有原因。”[3]而现代教育的内容受到恒久的质疑和批评,教育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脱节是常态的,并贯穿着教育发展的历史。[4] 其次,如一些学者具有洞见的阐述所昭示的,个人获得来自教育的正收益并不意味着社会从教育中也获得了同样的正收益,在教育的个人、集团与社会收益中有可能存在反差。例如,普里切特(Pritchet)提出,许多国家的制度环境非常扭曲,致使累积的人力资本被用于有损经济增长的活动。换言之,教育可能提高生产力,对于受到更多教育的劳动力的需求是存在的。但是,对于受教育劳动力的需求可能来自于对个人有收益对社会来说却是“浪费的”甚至是阻碍生产性(counter-productive)的活动。例如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或者在政府作为主要雇主的国家中冗员充斥的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的工资随着教育程度提高而上升,但是总体的经济产出停滞,甚至下降。这与教育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非经济性元素有关。普里切特举例说,1988年沙特阿拉伯超过50%的大学生的学习领域是“人文、宗教和神学”,“很显然,这些领域的学习可能不会提高工人的人均产出,而从事这些学习的人们也显然对此不关注”。[5] 本研究的出发点在于探讨柯林斯所说的决定教育发展历史模式的工业技能以外的其他原因,以及教育的个人、集团与社会的收益的反差,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个整合性的公共教育解释框架,也即新人力资本理论。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历史的视角剖析了中西方几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体系原型,以此引发出第二部分的讨论,也就是人力资本的属性可以按照两个维度进行界定。第一个维度是人力资本的生产性属性。第二个维度是人力资本的私人物品属性。这些概念框架构成了新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础。本文最后对于国家与公共教育关系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讨论。 一、历史的视角 在现代正规教育体系产生之前,中西方存在几种具有典型意义的教育体系原型:(1)西方社会中的“学在教堂”制;(2)中西方社会都存在的行会制;(3)我国历史上的科举制。这些原型赋予了中西方的现代教育体系的“基因”元素。 (一)“学在教堂” 关于西方现代教育体系的基因,大量的研究者对此深有共识,就是与宗教因素密不可分。涂尔干的著作《教育思想的演进》对此有系统阐述。他认为,在基督教影响范围内的西方世界,学校在其源起之时,“学在教堂”。他特别指出,主教堂学校与修道院学校孕育了西方整个的教育体系以及整个的学术组织,“它的所有复杂的性质,都是从这原生细胞中孕育出来的。所以,它,也只有它,可以说明也确实说明了我们的教育在其历史进程中展现出的那些根本属性,或者它一直传到我们自身所处时代的那些根本属性”。[6] 在涂尔干描述的历史图景中,公共教育体系萌芽于帝国权力对于“学在教堂”体系的世俗化。查理大帝力图将整个基督教世界统治在自己的单一权势之下,教育体系既是将其统治区域内人们的文化与思想统一化,又是将这种统一化的文化与思想普及与渗透到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的工具。根据涂尔干所言,“学在教堂”体系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是施教者的主动性与征服性。这一类教育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施教者对学习者的心智和信仰的征服。施教呈现为施教者的责任,此所谓根据信仰的要求,基督徒必须将积极主动地向自己周围的人传播真理作为职责,他/她负责监管的不仅是自身的救赎,而且还包括整个人类的救赎。第二是教育内容的一体性。宗教教育的目的在于接管孩子的整个人。在此之前,在古代,学生从不同的老师那里接受指导,这些老师彼此之间毫无联系。而基督教学校在创建之初就力图将所有教学都集中在同一个场所,也就受制于同一种影像,往同一个道德方向发展,使教育获得了一种一体性。[7]“学在教堂”的第三个特点是具有相对的普及性。“学在教堂”体系的发展,客观上导致了教育机会的扩散,也就是不论学习者的社会背景如何而给予其接受教育的机会。 (二)行会制 行会制在中西方社会有着长期历史渊源而普遍存在。从人力资本的角度来说,行会制的重要性在于其构成元素之一的学徒制,正如埃泼斯坦(Epstein)所指出的,人类获得技术知识的第一阶段是以长期的、正规或非正规的约束为基础的学徒学习为主的,这是人类社会创立的家庭之外的传输技术知识的最普遍的安排。[8]学徒制的关键问题就在于师傅与徒弟之间的利益安排。亚当·斯密(Adam Smith)从这一角度给予了学徒概念的定义,他认为:“学徒就是仆人在被授予这一行业的技艺的条件下,必须在一定年限内,为主子的利益而工作的制度安排。”[9]用人力资本的概念来阐明,学徒制就是这样一种交易:学习者用在一定期限内为施教者——师傅——的利益工作来交换获得被授予行业技艺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