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结构深刻调整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对各级政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文化管理理念、文化政策、文化管理方式如何适应文化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十分紧迫。由于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既有与一般产业的相同点,也有其自身的特点;文化产业涉及很多行业,不同行业之间也有很大差异。因此,如何把握文化产业发展自身特点,提高文化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正确发挥政府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展台 政府扶持的重点应该是文化市场失灵的领域 目前,各级政府都把扶持重点文化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其中,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尤为引人注目,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发展我国影视动画产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经过5~10年的发展,动漫产业至少要占我国GDP的1%,这意味着我国动漫产业具有至少11300亿元的市场空间。2007年,国务院转发了《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32号文件),国家和地方政府一些鼓励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也陆续出台。国家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使各地纷纷把动漫游戏产业作为新的产业增长点,一些地方提供了免交房租、给予一次资金支持等许多优惠政策。文化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争先恐后建立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基地,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年底,仅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就有17个。2005-200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有40多个动漫基地相继诞生。尽管政府在动漫产业上扶持力度很大,但动漫产业发展状况并不尽如人意。以国内目前最大的民营动漫企业三辰影库公司为例,该公司目前每年交纳的税收仅几十万元,其经济贡献与知名度和地方政府给予的支持很不相称。之所以出现上述局面,主要不是企业自身问题,而是市场问题。产业链的生产环节与销售环节失衡,市场的不规范,盗版、仿造的盛行,使动漫企业的衍生产品常常无利可图。以三辰影库公司为例。该公司创造的蓝猫品牌获得了很高的认知度。其中,《蓝猫300问》一书发行量达1000多万册。但由于盗版,公司实际所获利润有限。在假冒产品的冲击下,该公司在各地的品牌经营店大多惨淡经营,企业盈利能力受到极大的挤压。可见,当前就文化产业来说,政府工作的重点不是为具体产业提供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而是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没有良好的市场环境,产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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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图书大厦 在政府要不要扶持重点产业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争议。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产业发展的实践来看,就一般产业来说,政府是否扶持并不是产业能否快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甚至并不是重要因素。政府扶持的重点产业有些并没有显示出预期的效果。相反,一些完全放开市场的行业往往有着很好的发展,也显示出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如家电业。仅从资金层面来看,实际上,目前民间资金十分充裕,民间力量极为活跃。只要产业有发展前景,有盈利空间,民间资金就会很快涌入这个行业,并形成投资热潮。政府是否提供资金支持无关宏旨。政府的主要任务是如何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是如何按照帕累托效率准则,解决使资源配置尽可能合理或有效的问题。做到保障资金、人力、技术能够合理地向有潜力的产业集聚,为资金资源、人力资源和技术的流动创造外部环境。 政府扶持的重点应该放在文化市场失灵的领域。比如,原创性环节和产品、技术含量高的行业和产品、投资风险较大的行业、具有可预期的良好社会效益的产品,等等。总之,政府重点需要扶持的是市场失灵的部分,而那些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或者已经解决得较好的领域,则应尽可能地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比如,《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到的广告业、印刷复制业等重点产业,实际上这些产业市场化程度已经相当高,发展也很充分,市场也已经具有很强的调节能力,政府完全无需作为重点产业来扶持。 政府为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目前,一个常见的提法是把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核心内容:这种提法有待商榷。 (一)文化产品的多样性,决定了“做大做强”不能作为对文化企业的一般性要求 诚然做大做强是一般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一般制造业(如汽车制造业)通常是以规模生产、提供品种有限的产品为基本特点。在充分市场竞争条件下,一般制造业发展到成熟的阶段往往只有为数不多的产品提供者(企业)垄断其产品生产。文化产业与一般产业有很大区别。由于文化产品和服务既有标准化、规模化、大众化的要求,也有区域性、差异性、小众化的特点,因此,比起一般产业,文化生产单位更为丰富而多样,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个体都能成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而且相互不可替代。为大众提供标准化文化产品的文化企业,如图书、报刊、影视产品的生产企业,产品销售量越大,单位成本就越低,利润也就越高。所以,尽可能多地占领市场是上述企业的最大追求,这就要求做大做强;而那些为不同的受众群体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如具有区域和地方特点的表演艺术、曲艺等,则是以特色取胜,可以做强,但一般难以做大,小而精干,往往是此类文化生产单位的优势之所在。节庆活动具有单一性和不可重复性,很多节庆文化活动并不追求盈利,一般由社会组织筹办较为经济。此外,文化产品对独创性有很高的要求。在很多情况下,一些文化生产单位常常是以个体、或人数很少的创意人员构成的。鉴于文化产品生产的上述特点,做大做强文化企业只是对文化产业中部分领域,主要是可以进行规模生产的领域中的文化企业提出的要求,无法进行规模生产企业,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做大做强。因此,如何根据文化产品的不同特点,文化生产企业(单位)存在方式的多样化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极为重要。不加区别的要求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很容易陷入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