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寺院经济文书中的会计思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明成满(1969-),男,江苏南京人,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博士,主要从事古代寺院经济研究,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青海民族研究: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敦煌寺院经济文书体现了唐五代时期的民间会计思想。这些文书体现的会计思想有:会计文书格式化思想;总括核算和明细核算相结合的思想;以实物为主要会计计量单位的思想;记账符号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这些会计思想充分体现了这一时期民间会计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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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681(2009)02-0082-05

      唐代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客观上对这个时代的会计核算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这个时代的会计发展创造了先决条件。这一时期是我国会计的全面发展时期。在官厅会计方面有了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会计制度,学界对此多有研究,此不赘述。民间会计是这一时期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学界对这一时期的民间会计发展状况却很少涉及。敦煌遗书中有大量的寺院经济文书,这些经济文书为我们研究唐五代时期民间会计的发展水平提供了丰富的信息。本文通过这些寺院经济文书探讨其中包含的会计文书格式化、总括核算和明细核算相结合、以实物为主要计量单位等会计思想,以求方家指正。

      一、会计文书格式化的思想

      有学者认为,会计文书格式化思想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代。[1]刘常青认为,唐玄宗时期权臣李林甫和其他相关官吏一起创制了一种叫做“长行旨”的表格式会计文书,从此会计文书格式化的思想在唐朝官府流行。[2]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唐朝是官厅会计报告编制有方的一个朝代。当时会计报告的格式比较统一、规范。日报的结构大体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会计报告单位;第二部分是会计报告主体,按照先入后出的顺序,开列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都有合计数,并且每项收入和支出都要简明扼要地指出来源和去向;第三部分是报告的结尾,按照规定的语题格式书写,注明报告的年月日和报告人的姓名,以及主管官员签字、画押。此外,还有旬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各种会计报告的格式基本统一。以下通过敦煌寺院经济文书看唐五代时期民间会计文书格式化思想的体现。下面通过表格的形式说明这样几种文书的格式。

      (一)交割点检历

      交割点检历是寺院职事僧的前后任交割寺院常住什物而形成的经济文书,主要写明所交割物品的名称、种类等内容。就笔者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尚未发现一件完整的交割点检历。我们只能通过两件文书来看交割点检历的格式。

      此外,能看出以上格式的交割点检历还有P.2613、S.1642、S.1776、P.4004、S.4706、P.3067、P.4908、P.3162等多件文书。

      

      (二)施入疏

      施入疏是施主布施物品时给寺院上的疏文,其内容有布施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布施的理由或目的、时间、布施人签名等。表中以P.2583(三)号文书为例说明其格式。

      此外,P.2583中的其它十二件文书、P.2912、P.2837v、S.6829、P.3541、P.2863、P.4624等多件施入疏的格式和表中所列格式相同。

      (三)算会牒

      敦煌各寺在年终或岁初要对寺院一年的经济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形成核算文书,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都僧统司,这种上报的会计核算文书就是“算会牒”,算会牒主要记明寺院一年中财物的收支和结余情况。以下以P.2049va号文书为例说明其格式。

      此外,P.2049vb也是一件完整的算会牒,也典型地体现了以上格式。其他的算会牒虽然都残缺不全,但也能部分地显示以上格式。

      除了以上分析的几种会计文书外,其他的会计文书如付历、破历、支给历、使历、领得历、官斋历和算羊牒等文书也都有一定的格式。据李孝林先生研究,在中国古代会计及账簿发展的主流是官厅会计,民间会计长时间比较滞后。[9]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唐五代时期,不仅仅是官厅流行格式化的会计文书,格式化的会计文书在民间也很流行,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唐五代时期民间会计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总括核算和明细核算相结合的思想

      明细分类核算是指按照明细分类账进行的较为详细和具体的会计核算。明细分类核算作为总分类核算的补充,是对有关单位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更广泛和更为具体的说明。总分类核算是指按照总分类账户进行的总括性的会计核算,是明细分类核算分类和综合。[10]

      在敦煌寺院经济文书中明显体现了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相结合的思想。寺院平时的收支情况分别由入历和破历体现出来。从记载具体收入情况的账目来说有以下几种,一是施入疏,如P.2912、P.2837v、P.2583、P.2567v、S.6829、S.2447、P.3047P.3541、P.2863、P.4624、P.3873等;二是领得历,如P.3638、S.1823(1v)、S.1823(2v)、S.4613、S.6297、P.4021等;三是纳物历,如S.5880、P.2856、S.6130、P.2680等。记载具体支出情况的账目有以下几种,一是破历,如S.6981、S.6829、S.800v、S.3074v、S.6233等,二是付历,如S.2228、S.6233(1v)等;三是支给历,如P.2250v、S.4192、P.2689等;四是使用历,如P.3578、S.4373等。这些收入和支出的明细账目为进行总分类核算奠定了基础。在敦煌寺院中,总分类核算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年终或岁初的算会。此种算会一般是在直岁或都师的主持下进行,都僧统司派来的僧官和寺院的僧众参加并监督。算会后写成算会牒,呈交给都僧统司审核。目前所发现的算会牒只有两件是完整的,即P.2049va和P.2049vb。算会牒一般包括回残(上年结余)、新收(当年收入)、破用(当年支出)、见在(当年结余)四个部分。其中新收和破用部分是以平时形成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分类账目为基础的。这种算会牒就是通过总分类核算而形成的文书。主持总分类核算的直岁全面核算寺院总的收支情况和结余情况,在核算时也检查各种具体财务管理人员在平时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收支明细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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