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思想的历史维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钟祥财,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 200020

原文出处:
探索与争鸣

内容提要:

中外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它得以建立和实施的文化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选择了经济体制,要转变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文化反思。孤立地看,“大同”思想描绘了中华民族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但如果把它放在中国社会和历史的具体环境中进行多侧面的相关分析,就可以获得若干耐人寻味的发现。首先,“大同”思想的形成使先秦时期崇尚和谐的社会理念发生根本的流变;其次,在一定意义上,“大同”思想是“内圣外王”观念的催生剂;再次,“大同”思想为官府控制市场的体制安排提供了合乎逻辑的选择;最后,“大同”思想影响了西汉以后经济改革的路径选择。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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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6年,凯恩斯为德文版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写过一篇前言,其中说他的国家干预理论在英国遇到了相当顽强的抵抗,但相信自己的观点可能会对德意志读者产生某些不同的触动,“这是因为,在德国一直就有它重要的经济学派——历史学派”,“比较起那种‘自由放任’所造成的生产和分配理论来,我的这种理论,作为一个整体,更容易适应一个极权主义国家的关系。”[1]中外历史上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有它得以建立和实施的文化根源。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选择了经济体制。要转变经济体制,必须进行文化反思。

      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说:“中国学术所以不进化,曰惟宗师一统故。而其运皆起于秦汉之交。秦汉之交,实中国数千年一大关键也。”“大同”思想即形成于此。《礼记·礼运》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衿、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在中国文化思想的发展史上,“大同”思想流传久远,近代的康有为曾著有《大同书》。中国古近代历次农民起义所高举的“均贫富”大旗,实质上也反映了“大同”思想的诉求。直到今天,“大同”思想仍为国人所耳熟能详,津津乐道,并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一些现实决策和行为方式依据之一。

      孤立地看,“大同”思想描绘了中华民族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憧憬。但如果把它放在中国社会和历史的具体环境中进行多侧面的相关分析,就可以获得若干耐人寻味的发现。

      “大同”思想与和谐理念

      “大同”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墨子》主张“尚同”,《论语》《孟子》中的社会保障思想,都可以视为“大同”思想的先期资料。但先秦的主流观念是和谐,和谐的内涵是多样性、差异性、适当比例、适当节奏。在那时,“同”作为多样性中的一种而存在,但“和”与“同”歧义分明。“大同”思想的形成,使先秦时期崇尚和谐的社会理念发生根本的流变。

      西周末年的太史伯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2]春秋时晏婴认为“和”不同于“同”,而且强求单一的“同”并不可取:“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3]孔子主张:“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4]他认为“和”与“同”不可兼得,高明者应该求“和”而弃“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5]

      现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有六大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些思想认知在先秦文献中都可以找到直观而对应的表述。如孟子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6]周时芮良夫反对任何独占财富的行为,指出:天下的财富是各种自然资源所生成的,“而或专之,其害多矣。天地百物,皆将取焉,胡可专也”,“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7]在保护自然生态方面,《管子》、《荀子》等都有精彩的见解。

      随着“大同”思想的问世,人们对理想社会的构思也趋于单一。《吕氏春秋·贵公》曰:“昔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六韬·文可》强调:“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天有时,地有财,能与人共之者,仁也,仁之所在,天下归之。”《文子·道原》写道:“夫至人之治也,弃其聪明,灭其文章,依道废智,与民同出乎公。”西汉时类似的著述还有陆贾的《新语·至德》、刘安的《淮南子·览冥》等。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向往一个没有剥削和冲突的理想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统治者秉公管理,私有观念和行为遭到唾弃,人们工作勤勉,生活富足,风气纯净,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友好协调。此后,这方面的论述时有出现,直到明清之际,黄宗羲仍然依托古代描绘出这样的社会:“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8]

      把社会弊端归咎于私有,导致了对私有产权和私有观念的否定,进而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体的忽略。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文化最大的缺点是个人不被发现,传统的“人格”,在家族本位的框架里不足以实现个人的价值,因此也不足以造成生机活跃的社会。他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沉痛地写道:“数千年以来使吾人不能从种种在上的威权解放出来而得自由;个性不得申展,社会亦不得发达,这是我们人生上一个最大的不及西洋之处。”从和谐理念转变为追崇“大同”,个体价值被逐渐淹没,可能是最大的文化损失。

      “大同”思想与“内圣外王”

      在中国经济思想的发展史上,先秦时期的“自利人”描述和《老子》、司马迁等的经济自由主张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前科学”的思想观点。明清时期,经济自由思想也曾较为集中地出现。但是,这些原本有利于市场机制发育的思想因素,最终都被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儒家等级观念和政府崇拜所淹没。而在这一思想转换的过程中,儒家的“内圣外王”学说起了关键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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