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经济问题研究的学术史回顾与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仲亚东,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

原文出处:
清华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自20世纪前期以来,小农经济受到经济史学界的持久关注。学者们不仅把它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进行详细研究,还深入探讨了它与社会经济环境、文化传统的关系。受不同时期社会环境和学术环境的影响,学术界对小农经济的评价存在诸多分歧的同时,对相关问题的理性认识也逐步得到了深化。对学术史的认真梳理,可以发现小农经济本身不存在优劣之分。在社会经济环境有利时,其积极性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表现出良好的社会效果;当环境不利时,其积极性的发挥受到影响。面对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研究者需要对有关的逻辑关系做出解释,就此问题的探研将成为学术前进的动力。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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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农经济意味着农民家庭承担了基本经济单位的职能——自主进行经济决策、配置经济资源、利用家庭劳动力开展生产(不排除少量雇工)、占有租税负担之外的劳动成果,其成员共同开展消费。由于家庭集生产与消费功能于一身,为维持生存或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农民有时会在既定的生产条件(土地、工具、市场环境等)下尽量开发自身劳动力资源,用辛苦的劳动投入实现较高的总产出,在农业耕作上体现为“精耕细作”;①小农家庭有时还兼容了社会分工,如基于性别分工而形成的“男耕女织”。就比较研究而言,与小农经济相对应的是“大农经济”——家庭作为一种经济单位的职能被取消(或严重削弱),农民卷入更大的经营实体中去。欧洲希腊、罗马时代的奴隶制庄园和中世纪的封建制庄园可以归入“大农经济”的范畴,当代西方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的大农场可以归入这一范畴,曾在中国推行30年左右的人民公社体制也可以归入其中。

      起码自秦汉以来,小农经济在中国农村中占据优势,20世纪后期的人民公社运动曾一度使小农趋于消亡,但19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家庭又重新成为农村的基本经济单位,并给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小农在历史上长期存在,也成了学界长期关注的目标。它是对既往问题的研究,属于历史学的范畴;其关注对象是经济问题,同经济理论的思考也有很大的关联。学科交叉有利于问题的深入讨论,促使学术研究与现实社会实践的交融,也使研究史的梳理带有很大的复杂性。

      据笔者观察,学术界在讨论小农经济问题时对它至少有三种理解:第一种把小农经济视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在中国历史上,自耕农无疑属于小农的范畴;佃农需要租入土地,但主要使用自家劳动力开展经营,也是小农的一种。它们以农业耕作为主要生产活动,有时还兼做一些副业,共同构成历史上农民经济的主体。第二种视小农经济为当时社会经济内容的一部分,甚至是其代表。小农制存在于一定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受人地关系、地权分配、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反映着周围的社会经济内容。第三种视小农为一种文化传统。由于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有的学者认为其意义已超出经济范畴,决定了中国的政治结构和民众的精神面貌,左右着历史的发展。在以往的研究中,这三种理解往往混杂在一起。对之进行认真梳理,是今日一个重要的学术任务。

      本文主要关注近一个世纪来经济史学界对小农经济问题的研究,从中可以看到学界的认识经历了诸多改变——无论是事实认定还是价值评判,这体现出学术发展的内在理路,也反映了不同时代的独特内容。

      一、问题的发端

      民国时期,一些国外农业专家来华开展调查,发现中国的农场面积狭小,并就此给予尖锐的批评。卜凯(J.L.Buck)在文章中写道:“此类田场(面积最大组的田场——笔者注)每一人工等数及每一工作家畜单位所成就之工作,约为小田场之二倍有半,其农舍占田场总面积之百分比较小,田块与田坵亦均较大,故工作效率较高,而尤要者,则其所产谷物等数超过小田场所产者之三倍有半”,②“(小农场)农具数目不多,田场面积很小,工作效能不大,而所种的作物与所用的方法,又泰半倾向于粗放方面,因此田场利润当然很低。大田场组利用资本与劳力的效能较大,所以利润较高”。③卜凯的意见引起了广泛共鸣,乔启明在《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学》一书中说:“我国农场面积小,不合经济使用单位,已为不可否认的事实。”④陈其鹿在《农业经济史》一书中说:“察美国农场面积之广与农业生产效率之弱,则知科学方法与机器之宜推广,与工商业之宜发达,以免乡村有地少人多之患”,中国“农场之小,远过于各国。法国素以小农著称,其农场亦如此之小。法国难于利用减省人力之新式农业机器,在中国则更难利用新式农具”。陈氏还从中国传统制度方面寻找原因,“中国遗产制度,注重平均分配……因此而农场面积过小,农人生产之效率,不免过低”。⑤左派学者陈翰笙有类似的观察,他在文章中写道:“不管农户所耕田亩减少不减少,而农田却在日趋分散。这种趋势是农业生产的障碍,并且使合理化的管理及土壤改良均无从实现……小农田天然排斥大量生产的发展、大量劳力的使用、资本的集中、多数牲畜的饲养与科学的使用。”⑥基于中西比较,小规模耕作被看作是中国农村落后的重要原因。有的学者就此提出用大农场途径实现农业资本主义化以求发展,漆琪生说:“农业资本主义化乃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而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之成果……农业之资本主义化,不仅是将农业用具改良,使用机械的农业用具,而且还在广泛的一定计划之下,形成多数劳动力之协业,发生大规模的农场经营。”⑦

      当时的社会环境急剧变化,学术界也呈波涛汹涌之势,围绕着中国社会性质、农村性质和社会史等问题,各派学者展开了大论战。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常被作为农村发展停滞的证据而举出。邓拓在《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问题》一文中批驳了中国早已是商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观点,认为长期存在的小农经济阻碍了商业资本的发展,造成了中国社会的“长期停滞”。邓氏说:“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生产方法的广大基础,是由小规模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的结合构成的。在这小规模的经济体内,生产与再生产的过程,一般的是在单纯的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着。商人资本虽然常常以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直接占有者的姿态出现,对这种小规模的经济体进行种种的破坏,然而就是它的这种效果也是非常微小的。因为以小农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为基础的经济组织的坚固的纽带,是极不容易被切断的。”⑧在随后批判村落共同体导致“长期停滞”的文章中,邓氏更明确把小农经济作为阻碍中国社会前进的第一位因素,他说道:“中国历史上的生产方法——即以农奴劳动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生产和家庭手工业的紧密结合,构成了封建社会内部坚固的经济体。在这样的经济体内,从事农奴劳动的农业直接生产者,始终是在超经济的强制下,过着极端穷苦的生活。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基本是在单纯不变的基础上进行着。”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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